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凡人修仙传忘语笔趣阁无弹窗 > 第44部分(第2页)

第44部分(第2页)

韩立从怀内把那“引魂钟”掏了出来,用手轻抚了一下后,郑重的交予了孙二狗。

持有“引魂钟”的人,即使不是曲魂的主人,也可以唤使曲魂,这是墨大夫教给韩立驱使曲魂的另一种方法。并且只要“引魂钟”上滴下精血的原主人不死,那其他人再在此法器上做手脚,也毫无用处,因此韩立也不怕孙二狗心怀不轨,打其他主意。

孙二狗亲眼见过曲魂的大展神威,因此接过小钟后格外的惊喜,胆色立刻就壮了许多。

“多谢公子厚爱,小人一定对公子肝脑涂地!”不过他也机灵的很,知道自己即使真当了四平帮的帮主,也只是这位大爷的傀儡,因此一有机会,仍不停的大表忠心。

“你回去准备一下吧!只要那位帮主一死,你就趁乱接管过四平帮。但有一点你要牢记,把那位见到男女神仙的家伙,给我毫发无损的送过来,我有话要问他,记下了吗?”韩立最后一句话说的严厉无比,显然对此非常的重视。

“请放心,公子爷!小人一定会把他完完整整送来,决不会让公子失望的!”孙二狗立即手拍胸膛、赌咒发誓道,看上去一脸的精忠模样。

“知道就好!带上曲魂下去吧。再次来见我时,你就是一帮之主了!”韩立不动声色的吩咐道。

“小人告退了!”孙二狗见韩立下了逐客令,马上识趣的退出了屋子,而曲魂则紧跟其后。

等到孙二狗刚离开屋子,韩立就起身站了起来,他在屋内转了半圈后,突然一张嘴,轻吹了一声婉转悠长的口哨,结果那云翅鸟从窗外一头扎了进来,停在了韩立的肩上。

韩立从怀内取出一个瓶子,倒出一粒云翅鸟最爱吃的“黄栗丸”,轻塞进了鸟嘴里,然后柔声道:“小家伙,跟上那个刚走出屋子的人,如果他一离开此城范围想逃的话,就马上就来告诉我。”

云翅鸟,听完韩立此话后,极通灵性的鸣叫了几声,就又飞出了窗口,消失在空中。

第二卷 初踏修仙路 第一百二十一章 潇湘院

沈重山现在的心情很不错,因为他正坐在潇湘院的包房内,拥着一位娇艳异常女子,用大手在其娇躯上粗鲁的乱摸个不停。

也许是因为沈重山太猴急了点,惹的那艳媚女子一阵“咯咯”的娇笑个停。

“金姑娘,我看你就从了我们帮主吧!我们帮主可头一次对女人这么痴心,连帮中的事务都没有处理完,就急急忙忙到这儿来了。”说话的人,是一身穿肥大灰衫的黑胖子,此人腰大如水桶,足有平常人两个那么粗,说完此话后,就立刻有些气喘起来。

“就是的,金芝姑娘!我们帮主可一连五天,天天下午都来捧你的场,花了不少的银子!可你倒好,只让我们帮主搂搂抱抱一下,连夜都不让过一次。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这次开口的是一个脸上有颗黑痣的中年儒生,此人的双目流露出阴狠之色,看来是个工于心计之人。

在此房内内,除了沈重山外,还另有其他三人,正是四平帮的三大护法。

黑胖子是“狂拳”钱进,别看其奇胖无比,可一手“疯癫十八打”却练的熟练之极,击毙过不少颇有名气的高手。

儒生则是“毒秀才”范沮,虽然练有一手凌厉的“雪风剑法,但令他名声在外的却是他心黑手狠的毒辣心肠。

而呆在一旁,始终没有开口说话的黑衣人,则是三大护法中武功最高的“飞刀”沈三。这人的十八柄飞刀连发的绝技,替沈重山除去了不少前来寻仇的高手名宿,再加上他本人也是沈重山的远亲,因此在帮中最得沈重山的器重。

这三人也和沈重山一样,怀内都有一位面貌姣好的女子坐陪着,只是这些女子都没有沈重山怀里的那位,长的那么娇艳,那么丰满,还有那么风情万种。

此时这位咯咯笑着的小金芝,听闻“狂拳”和“毒秀才”范沮如此一说,立刻两眼雾气腾腾,似乎随时都有泪珠掉落下来。

“范爷和钱爷这样说人家,可真是冤枉金芝了。人家头一见到沈爷,就立刻知道他是一个英雄好汉,能和沈爷双宿双飞,那是金芝求之不得的事!”

“可是二位也不是不知道,奴家的身子是属于这潇湘院的,没有院内的王嬷嬷同意,金芝如果擅自留人接客,会被活活打死的。不如沈爷去问下那王嬷嬷,若是同意让金芝接客,那人家今晚一定好好伺候沈爷你。”这位潇湘院的头牌娇滴滴的说道,说的婉转衷肠,一副对沈重山情根深重的模样。

这番似真似假的话,让那钱进、范沮面面相觑,一时之间无话可说。

他们当然不是没问过这小金芝的过夜财资,可那王嬷嬷却狮子大开口,以这小金芝还未曾有留人过夜的先例为借口,要出了一个让沈重山这样一帮之主也大感心跳的价钱,因此一直就未曾谈拢。

当然如果想强上的话,就更不行了!这潇湘院可是嘉元城三大帮会之一天霸门的产业,在此闹事那还不死自寻死路!

被这位大红牌碰了个不软不硬钉子的二人,只好把气洒到了怀内的潇湘院姑娘上,狠狠在她们身上摸了几把后,才肯罢休。

“呵呵!多谢两位贤弟为沈某之事操心了!不过没关系,沈某前两日做成笔大生意,这点小钱不算什么了。倒是美人你,可别食言啊!到时要好好伺候下大爷我!”抱着小金芝正过干瘾的沈重山,突然间往怀内艳女的香腮上硬啃了一口,然后有些自得的说道。

沈重山其人是一个手臂、胸膛长满黑毛的大汉,两只胳膊都比普通人要长了一大截,因此整个人看起来,如同一个穿着衣裳的人形野兽,甚是丑陋吓人。

可就这样一个粗鲁不堪的丑陋汉子,在几年前用一身炉火纯青的“通臂拳”,分别击杀了四平帮的前任当家人“金笔”苟天破和他的心腹四大金刚,夺得了帮主之位。所以在嘉元城的江湖道上,绝对属于有字有号的一流高手,不容被人小瞧。

“沈爷!”小金芝对沈重山的偷袭显得娇羞无比,在其怀内撒起娇来,引的沈重山发出一阵得意的大笑。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