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维亚下了车,惬意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转身道:“姐姐!琼山的空气很好嘛!我们住在哪里?”
秦茗颜紧跟着他下了车,微笑道:“当然是住在旅馆里啊!大夏人都住在那边的庄园旅馆的。”
达维亚顺着她的手看去,发现了一座高大的建筑群:“我们也住那儿?什么时候参赛?在哪里比赛?”
“后天。达维亚,你看到那边的白塔了吗?选拔赛在塔下举行,然后淘汰赛在第一层,初赛在第二层,半决赛在第三层,决赛在第四层。达维亚,你能进到决赛么?”她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第一章 选拔赛
(大家多推荐一下啊~~残樱谢谢大家了~~)
达维亚笑了笑:“姐姐,你是信不过我么?”
秦茗颜道:“达维亚,不是我信不过你……他们下手很毒,从来不管你是谁,只求胜利……达维亚,对待他们,也只有狠才能胜利。”
达维亚道:“姐姐曾来参加过么?”
秦茗颜苦笑道:“我?我今年刚满十八,只有十八岁到二十岁的人才能参加。达维亚,你来之前就没有查过资料么?”
达维亚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玛瑞斯大陆历771年七月十五日上午9:25
达维亚身穿黑色魔法袍,手执魔杖,站在了六芒星形的赛台上。
赛台前设有观众座位,进了塔后的比赛将会在那面巨型魔棱镜上折现。达维亚所处的六号赛台前人数不多,大多数是来看达维亚的对手路克的。
众所周知,战士和弓箭手几乎是魔法师的死敌。而路克,正是一位知名的四级战士。达维亚知道战士的厉害,半年前要不是有九儿帮忙,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念咒语困住卡斯伯爵。不过,现在他有了精妙的剑技。
路克看到自己的对手是个魔法师,不禁轻视起来。不过为了保险,比赛一开始,他就用了自己的成名绝技“龙卷拳”来对付达维亚。达维亚眼里闪过一丝精光,手指飞快从杖底抽出一把剑来,然后就是平平无奇地往前一送——众人只听“扑”地一声,便看到路克倒在了达维亚的脚下。
“什么嘛,连一点意思都没有。”观众甲不满地道。
“就是啊,还是什么四级战士呢,连一个四级魔法师都打不过。”观众乙也是很不满地附和道。
每一个赛台前都有一个特定的记录师。这种人拥有特殊的能力,可以把看到的或是听到的转载到纸上,手指触摸之处,光滑的纸上便会出现一行行排列整齐的优美字体。这种人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记者+狗仔队。而六号赛台前的小狗仔金石(父姓加母姓两个字就搞定,笑~~)却是一个记录速度超群、拥有超强记忆力却被同事排挤的人。他百无聊赖地挤在那里,准备看一场毫无悬念的比赛。魔法师对战士,能有多大的胜率呢?
他眼中的达维亚,只不过是一个失败者。
忽然,他身后传来一浪惊呼——他猛地抬起头,看到的确是路克倒在了台上。而另一个人,达维亚,左手持杖,右手间却握着一把锋利的软剑,血正从上面滴了下来。
金石的整个心都在膨胀,惊奇和喜悦涨满了他的每一个细胞。天哪,他真想狂呼,天哪,他发现了一个魔剑士!
在这个世界,魔法师和剑士并不少见,难得的是将两者结合在一起的绝世天才。世界上第一位魔剑士是达奚枫,这位先修魔法后转攻剑术的天才先后修出了魔力和剑气,令人庆幸的是两者的运转轨道并不交错。但是他在五十九岁时死在了一次实验中——他试图将两者结合,结果死于自爆。
达维亚显然不是这一种。
在这之后的百年之内,出现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魔剑士,却无一达到了真正的魔剑士境界——以魔力御剑,不分彼此。达奚枫死后二百年,终于在外国中崛起了一位真正的魔剑士——路易斯。焘巅。
焘巅阁下出身于贫民之家,六岁半(六六大顺嘛)时偶遇异人传授剑术魔法,成功地将剑气运于魔法之中,以剑气御使魔法——后世魔剑士大多是如此。
金石一眼看出,达维亚用的并非是这一种。
现在是达奚枫死后四百年,正当新一派魔剑士出世之际。那么,他用的是什么样的呢?
达维亚把剑举了起来,带着凝重的神色运力震掉血迹。魔力在剑上欢快地轰鸣流淌,转眼间剑上便焕然一新。
金石冲到台上。他终于明白他的剑术原理了。
以魔力御剑,这就是达维亚在神界所学的成果!
(好了,废话说了一堆,现在该打上主人公的正事了)
选拔赛完了。然后抽签。达维亚抽到的是C组十三号,比赛在下个星期一举行。现在离下个星期一还有五天,他有足够时间准备。
达维亚本来在每天的例行训练之后还打算再多做练习的,谁知晨练结束后秦茗颜忽然敲响了他的房门。达维亚打开一看,秦茗颜那张清秀的面庞便撞在了他的胸口。
秦茗颜羞涩不安地退后几步,道:“达维亚,你有时间吗?”
达维亚揉了揉眉角:“没有。接下来我还要做六十个倒立。”
秦茗颜咬着唇问道:“你是在花园里做倒立吗?那么,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达维亚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这时候的秦茗颜高兴得像个小女孩。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娇艳忽然从她的脸上展现出来。达维亚不由得有些呆了。
他随秦茗颜之后走进自己的房间。忽然,秦茗颜神色一怔,达维亚随即便注意到了那堆乱七八糟的衣物,脸不由得稍稍红了起来。
“达维亚,你们男孩子都是这样……这样乱么?”秦茗颜稍稍皱了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