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大概五点时分。
宋暮辞和傅斯年大步流星的走到了篮球训练场,入目周围皆是人。
幸好有专属的训练场地,不然还真说不好,还有没有地方上课了。
因为学校里热爱打篮球的人还真不少,有高一,高二,高三的,只不过场地和阵容不一样罢了。
他们刚到训练场时,篮球社的队长,一眼就注意到了他们。
兴奋的跑了过来,兴致勃勃地说道:“来的正好,今天周五,训练七步球”
他们没什么意见,点了点头。
然后就加入了训练模式,本来就有点基础的他们,没一会就能信手拈来了,他们篮球社的队长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似乎很满意。
打的差不多时,突然冒出来一个男孩,看着应该是高一或者高二的。
只见他抱着篮球,时不时在手上转一转,缓缓地走到宋暮辞身前桀骜不驯的挑衅道:“听说你篮球打的不错,刚好,我也打的不错,比一场吗?”
宋暮辞闻声瞟了他一眼,淡漠地回应道:“哦,是吗?”
那个男孩没察觉出宋暮辞的不耐烦,于是他因为宋暮辞的回应更兴奋了,兴致勃勃的说:“是啊,是啊!你都不知道,我打篮球那么久,就没有遇到能打赢我的,属实无聊。”
宋暮辞听罢,嘴角没忍住抽了抽,有点好笑的回应道:“所以你就来找我?这么说来,你还蛮有信心的嘛!”
那个男孩傲娇的哼了一声,洋洋得意的说道:“那是,小爷我怕过谁?”
宋暮辞:“……”
宋暮辞表示怕不怕关他什么事,他对单挑这种小学生行为一点都不感兴趣好吧,还不如自己练呢!
那个小男孩见他没有回答他,有点不满的说道:“你怎么不说话,不敢比?”
宋暮辞虽然不想理,但是还是礼貌的回应道:“不好意思,我不想比呢。”
那个男孩没想到他是这个态度,顿时双眼一瞪,脸都鼓成肉包子了。
还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就是类似于小正态那样,虽然他已经高中了,但他有一种娃娃脸,所以看着很显幼态。
哦,对了,他是高一(7)班的校草靳时逸,长相精致,热爱篮球,是个活泼可爱的傲娇男孩,人气很高。
宋暮辞见他变脸比翻书还快,嘴角再次不受控制的微微勾了勾,他在此刻莫名想到了唐若薇那丫头。
脑补了一下她在他面前露出这种表情,他会是什么反应呢!
不过应该实现不了了,毕竟那小傻子就是个容易炸毛的猫,不抓你都好了,撒娇在她身上莫得一点可能。
过了良久,靳时逸见他一脸不想搭理他,并且还在发呆的模样,愤愤不平的哼了一声,说了句:“拽个嘚哦!”
然后就抱着他的篮球跑了。
宋暮辞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仿佛在说:“我乐意,你管得着嘛!”
而傅斯年在旁边看到这一幕都要乐死了,于是他抱着手臂,倚靠在篮球场的那个类似于围栏的网上,也不出声,就默默吃着瓜,又时不时低头与陆念霜发信息,吃瓜聊天两不误。
宋暮辞注意到他这边,没好气的怼了一句:“好笑吗?笑的像个二愣子一样”
傅斯年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也怼回去说道:“笑都不行,你家住海边吗?”
宋暮辞闻言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怼道:“年纪轻轻就老年痴呆,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