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机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旋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渣,牛仔似的粗犷风格,就像三十岁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嫉妒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将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该。”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