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都喜爱他,喜爱这个身上带着栀子花香的混血私生子。她也喜欢他拍的照片,那些怪异的照片里充斥着尸体上的伤口、散发着酒臭的呕吐物、女人的胴体。她觉得那些照片其实包含着一种洁癖,一种无害的快活情绪,一种古怪的安全感。
如今,由于小薛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切入她的生活——她真实的另一面,这段韵事也好像变得更加真实。这个家伙——这个混血的私生子的形象从那些黑夜里苍白赤裸的男性胴体中浮现出来,几乎是脱颖而出。不再仅仅意味着某个古怪的姿势、某种让她兴奋也罢讨厌也罢的体味,或者某件带有个人印记的器官——她阅人无数,抚摸过各种长相独特的玩意。有的形状像鹰喙一样弯曲,有的可以把包皮无穷无尽地拉长,像是一只长筒袜。
她对自己说,只要一次心软,就会一直心软下去。她本可以直接杀掉他。她甚至不用自己开枪,她有忠心耿耿的保镖,在白俄社区的帮会里,她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
那天她拿枪顶着他,枪管快意地戳进他的下巴。眼看着他都快掉泪,可她还是狠心把枪管朝他颌骨缝里戳进去。这是必要的惩罚,她手里使着劲,耳中听见他又是干咽又是咕哝,心头涌起强烈的怜惜之情。她赤条条跪在床上,腰窝里还是汗津津的,嘴角却带着刑讯逼供者那种残忍的微笑。她还称职地用另一只手玩弄他,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惊恐,他的委屈和无奈,他的不肯轻易就范。他忍不住还是硬起来,在特蕾莎看来,这足以证明他的屈服,这就好比他在象征性地缴枪投降。
那一刻,有股让她无比陶醉的柔情涌上心头。她猜想自己是那一瞬间爱上他的。后来她又想,这多半是因为她还从未想过这个问题,直到她把要不要杀掉他这个选择题放在自己面前。三年多来,他们每个周末都到礼查饭店床上幽会,如果她想多来一次,还可以给他打电话。她很容易就能得到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念头从来没有在她脑子里出现过。这对她是一种崭新的体验。他从一具能给她带来简单欢愉的男性身体转变成一个复杂的真人,他嫉妒她有别的男人,他卑劣地监视她。他甚至还前所未有地变成一段故事情节:别人把他抓过去,拷打他,让他来监视她。
不久,她就开始时不时把这个新的情人形象拿出来,在头脑中审视一番。这样一来,他就变得越来越可爱。她拿枪捅着他下巴的时候,他不是吓得都连尿都快憋不住啦?事后她抚摸他的时候他可不就是这样老实交代的?可就算是这样,他不还是说他爱上她啦?
她自嘲,觉得自己终究不过是个女人。就像她的朋友玛戈那样,爱这个字是她们命中注定的魔星。尽管她曾千辛万苦,从战争、饥荒和革命中幸存下来。她并不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她见识过虚情假意。她懂得在这块租界里,什么东西都有个价码——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可以连真带假全买下来。正因为这样,她才接受小薛的说法,就算明知他多多少少在耍滑头,她也有把握把他买下来。她甚至觉得自己找的情人比玛戈好得多。她不相信在这个充满男性冒险家的亚洲城市,这块满地都是金矿和陷阱的租界里,会出现什么两相平等的风流韵事。总有一个人要甘拜下风予取予求,不是他就是你。
她要陈立即离开上海。宣称自己得到可靠情报,陈的这笔军火交易牵涉到帮会的内讧,事情甚至传到巡捕房耳朵里。可她没把小薛的事告诉陈,那是她的生意伙伴,那是她的高级雇员,她该怎样向人家解释她的私生活呢?她难道还能告诉陈,跟她上床的男人恰好就是别人派来监视他们的?
此刻,在上海西区这幢爱德华风格的别墅里,这群冒充上等人士的亚洲白种商人们正在狂欢。他们当年虽然是穷瘪三,倒也野心勃勃(不无可取之处)。如今赚到大钱,变成这块土地的主人,从欧洲母国买来一钱不值的爵士头衔,吃三道主菜的宴会,用土地投机赚来的钱为他们的儿女雇佣教师和乡下阿妈,花大价钱买来俄国珠宝送给妻子,再花点小钱让亚洲情妇用湿润的嘴唇来提振自己萎靡的阳气,让自己的混血儿子在朋友的公司上班,在投机失败时遗弃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
七点刚过,夜晚的露水还未让草地上的泥土变软,游泳池水尚在薄暮下闪耀微光,参加化装舞会的人群就已站满屋里屋外。草坪上,大厅里,挤满奇形怪状的人物,二楼走廊栏杆上倚着一排阿拉伯贵族,男的佩弯刀,女的戴头巾。今天的主题是铁达尼号沉船事件。
“船长”——美商瑞文集团⑴的大班和这幢房子的主人——宣布舞会开始,阿拉伯男人们在二楼尖啸,以为自己是站在傍晚的沙丘上。玛戈精心打扮,穿着世纪初欧洲贵妇的拖地蓬裙,累累缀缀。她向身边的特蕾莎耳语,说连内衣都是画成图样,让中国裁缝专门缝制,是那种老古董式样的丝绸长内裤(如今只有小孩才会穿那种开裆裤)。
“找个没人的地方,让布里南先生钻到裙子底下去。”特蕾莎挖苦她。她的丈夫打扮成一个将军,天知道他从哪儿搞来的那些勋章。还有缀着金线的缓带——那绛色的绶带上有一大块深色斑痕,像是洗不干净的俄国汤渍。毕杜尔男爵显然已完全融入上海的社交圈子,学会亚洲白人的悠闲生活方式,甚至有耐心去寻找一条真正的古董绶带。
新近在伦敦赢得声名的年轻诗人把一块深紫色棉布盘在头顶上,棉布的剩余部分绕过下巴,围在脖子上,大概想装扮成柏柏尔族⑵酋长。他来中国探险,上海是第一站。他还没来得及去内地。上海那些赚到大钱、开始学会附庸风雅的商人们(尤其是他们的妻子)从伦敦寄来的文学杂志上得知他的成就,早就巴望着一睹剑桥才子的容颜,一家一家排着队请他赴宴。他的同伴,比他小几岁,身材也比他更小巧,用油膏把脸涂黑——为方便清洗起见,脖子没有涂抹。把染成花花绿绿大格子的羊毛毡披肩拉高,好遮盖他本人的肤色。在草坪那头,站在围绕游泳池的鹅卵石小道上的那群人中,有个名叫小马蒂尔的家伙用深知内幕的口吻评论说:“他把自己打扮成摩洛哥男妓的样子,倒也是恰如其分。我的意思是,早些年那些诗人们——好比说纪德,不都喜欢去摩洛哥寻找适合他们口味的那种艳遇么?”
诗人和他的同伴当然听不见这种背后的诋毁之词。他只顾抱怨着音乐。乐队正在演奏的是去年最最热门的曲子,“Body and SouP⑶,适合你搂着舞伴轻轻摇摆。在上海这班商人说来,乐队当然应该挑选这种曲子,以示即便在这里他们也能赶上美国和欧洲的时髦。让诗人诟病的就是这个,它不符合化装舞会规定的情节,难道在本世纪初就撞上冰山的枉死鬼乐师,居然还能演奏这种时髦的摇摆乐?不过他也不想想,要是事事都按那个年代的来,别人可就不光是在背后议论两句,说不定就有好事之徒把他和他的伙伴一起送上法庭喽。
这地方的人就这样,他们一边自己放荡胡来,一边又瞧不上别人做那些事情,说长道短。如果有人把事情捅到报纸上,那更可以在家里的晚餐桌上幸灾乐祸好几天。上海的租界就是这样,你说它时髦吧,它却也有特别守旧讲礼数的一面。就拿站在乐队旁边唱歌的女人来说吧,有人就提议将她驱逐出上海租界,说她实在太丢大英帝国的脸面。在放荡商人的私人俱乐部里,她脱得赤条条跳到桌上,模仿伦敦Tiller⑷舞团的艳舞女郎,把她的腿几乎踢到枝形吊灯上,让那些醉醺醺的单身汉们大饱眼福,听说她喝醉以后做的那些动作比妓女更不要脸,她背靠桌面躺在那里,举起双腿又踩又蹬,还当众往酒杯里撒尿,她那个地产投机失败跳楼自杀的英国丈夫如今是管不着她,可租界巡捕房也管不着她么?
有人在高谈阔论,说他的表亲写信告诉他,伦敦目前并不打算撤军呢。从一九二七年起,南京政府每次叫嚷反对帝国主义,伦敦就会从印度往上海增派一两个连队。租界将会繁荣一百年!如今应该不断买地,从上海往西不断买进地皮。五年以后这些地皮会上涨一百倍。这说法引起一阵欢呼。
毕杜尔男爵有些醉意,玛戈在跳舞的人群里忽隐忽现,在狐步舞里加上几个踢腿动作,那是如今最时髦的查尔斯顿舞步,那是她到上海以后才学的,尽管她那条长裙子并不适合这舞步。
我可不喜欢这舞步,毕杜尔男爵对特蕾莎说,上等人家的太太可不跳这种舞,“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就像个四川来的猴子。
他的舞步有些踉跄,特蕾莎把他拉到舞池外头。本地仆欧穿着柠檬色的丝绸短褂,手里端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男爵又拿来一杯掺过苏打水的杜松子酒。
“这酒我还可以再喝二十杯,再喝上二十杯我就会清醒过来,比清醒的时候还要清醒二十倍。比那个布里南先生更清醒。”
“这会你看起来可没有布里南先生那么清醒。”
“是啊,布里南先生很清醒,布里南先生是个清醒的骑士,布里南先生就算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还是清醒得像个绅士。她可像个疯疯癫癫的荡妇。”
“她是你的妻子。”
“没错。她是我的妻子,有戒指为证,玛戈小姐,你愿意嫁给毕杜尔男爵为妻么?而我的妻子正在跟别人上床。”
“你可别胡说。”
“我可没胡说。在莫干山上,她还以为我没来得及赶上好戏。我就算没看见他们在干什么,事情不也明明白白写在她脸上么?她不是还没来得及洗澡么?她身上还有那家伙的味道呢。她以为我闻不出来么?难道我闻不出精液的味道么?女人有一千种味道,男人可不就一种么?可不就那一种像放过夜的杏仁奶茶的味道么?”
“你什么都没看见,这都是你瞎猜疑。”
“我什么都看见啦。他们竟然连门都不关。他们竟然听不见我上楼,我可是跑上楼梯的,腾腾腾,腾腾腾。我带着猎枪出门,可我忘记戴帽子,绅士就算出门打猎,也不能忘记它的帽子,人家不都这样说么?事情就那么简单。我悄悄走下楼梯,我还给他们五分钟时间呢。我在院子里大叫大嚷,装得好像我什么都没看见似的。可我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啦。然后我就看见她慌慌张张奔下楼梯,我看着她那张脸,那潮湿的眼睛——好像在发高烧。”
狂欢进入高潮。喝醉酒的单身汉们手臂搭着肩膀,排成一列长队,像青蛙那样弯着腿,蹦跳着穿过大厅,在草坪上围绕游泳池转一圈,又转回到大厅里,蹦蹦跳跳上楼,绕过二楼走廊,又顺着左边的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