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乔和我约好在“白鹦鹉”见面喝点饮料。她和在马区狄平材时看来一样有精神——一头蓬松的红发、带雀斑的热切红脸,以及灵活的绿眼睛。她穿着伦敦式的雅致紧身裤,宽大的运动衫,还有黑棉袜,不过看来还是同一个金乔,我非常喜欢她。
“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你,”我说:“你的姓氏、住址、电话号码——我全都不知道,真是麻烦。”
“我每天来帮忙的女佣也是这么说,那时候我就得买个新的擦锅子用具或者地板刷子,或者一些无聊的东西。”
“你今天可用不着买任何东西。”我向她保证道。
于是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我没像告诉贺米亚时费了那么多时间,因为她对“白马”和房子的主人已经很熟悉了。
说完之后,我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因为我不想看她的反应,我不想看到宽容有趣的表情,或者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这时候,我似乎觉得整件事比以往任何时候听来都更可笑。
除了凯索普太太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我那种感受。
我用汤匙在塑料桌面上任意画着。
金乔用轻快的声音说:
“就是这样,是不是?”
“是的。”我承认。
“你打算采取什么行动?”
“那当然!总得有人采取行动啊?不能让一个组织任意置人于死地,却什么都不做吧!”
“我能做什么呢?”
我真想紧紧抱她一下。
她皱眉喝着饮料,我觉得全身一股暖意,我再也不孤单了。
一会儿,她思索道:“你应该查查看,这件事到底代表什么意义。”
“我同意,可是怎么做呢?”
“看起来好像有一、两条线索,也许我可以帮忙。”
“你愿意帮忙?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呢?”
“很多事都不必在办公室里做。”她又皱眉沉思道。
“那个提到过‘白马’的女孩,”她最后说:“她一定知道,可以要她说出来。”
“对,可是她怕得不得了,我一问她,她就马上避开,我相信她一定吓坏了,反正她什么都不肯说。”
“这方面我也许可以帮忙,”金乔信心十足地说:“她不肯告诉你的事,可能会告诉我。你能不能设法安排我们见面?你的朋友、她、你,还有我,一起去看表演或吃晚饭。”
然后她又迟疑地说:“会不会太破费了?”
我向她保证不会。
“至于你,”她考虑了一会儿,缓缓说:“我想最好从唐玛西娜·塔克顿那方面着手。”
“可是她已经死了啊?”
“要是你的想法没错,她是被人蓄意害死,而且‘白马’也有份。有两种可能,要不是她后母,就是在‘路奇之家’跟她打架的女孩,她抢了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也许还打算嫁给他。要是她真的对那个年轻人很着迷,恐怕她后母或者那个女孩就没办法忍受了,她们两人都可能到‘白马’去。从这方面也许可以找出线索,你知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我想是叫露儿。”
“带浅灰色的金鱼头发、中等高度,胸部相当丰满?”
我表示没错。
“我看过她,叫露儿·艾理斯,有点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