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干公司?他——完全是——跟我一样的书呆子——还能做生意?”
“在公司干就是做生意?公司里没技术活干的吗?你别瞧不起人家,人家在海外混了这些年,又有美国学历,就算去做生意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没说不可以,我是想说——那他——收入够不够小冰——的药钱?”
“够又怎么样,不够又怎么样?”
他也答不上话来,真的有点多管闲事了,他解释说:“随便问问,够不够都是他们夫妻的事,关我什么事?”
“这还差不多——有点象个明白人了——”
他想谢怡红一定不喜欢他对小冰这么拖泥带水的,便暗自决定以后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设身处地想想,如果谢怡红对常胜这么拖泥带水的,他可能也不会开心。但他实在想不出谢怡红怎么会跟常胜拖泥带水,可能离婚就要离到谢怡红这个地步,对前妻或者前夫已经恨之入骨了,巴不得早日离掉,离掉了就再无牵挂。像他这样离掉的,好像总有点扯不清一样。
不过他跟小冰通这么一次话也有好处,知道小冰跟小陆过得很好,他就完全死了心,把“工作重心”完全转移到谢怡红这边来了。临走前的那两天,他就再也没想小冰的事了,一心想着在美国见谢怡红的情景,光是机场相见就设想了好几种场面。最激动人心也最荒唐的设想,就是谢怡红飞扑进他的怀抱,虽然他也知道这有点太戏剧化了,但谁知道呢?美国人不是兴这个的吗?是人不是人的,捉住就是一个拥抱。谢怡红在美国呆了几年,难道没沾染上一点美国的歪风邪气?
第二种设想就是谢怡红虽然没扑进他怀抱,但拉了他的手,或者跟他靠得很近,或者有点羞人答答的。他决定如果她有这种暗示,他就一定要大胆回应,再不能守株待兔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怀着这样的设想,他那几天简直有点夜不能寐,只想快快飞到美国,验证一下究竟哪种设想是对的。
他飞往美国的那天,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到机场去送他。他因为有个谢怡红在美国那边等着,一点都没觉得什么离家去国的忧愁,只是有点担心父母的身体和姐姐的婚姻。他妈妈哭了一会,但很快就转悲为喜了,大概也是想到美国那边有个谢怡红,儿子这一去就不用打光棍了,了却了做妈的一桩心事。
他从上飞机起,一路上都是糊里糊涂的,坐在飞机上就糊里糊涂地睡,下了飞机就跟着人群糊里糊涂地走,居然没遇到什么麻烦,美国人真是了不得,不论他的英语多么磕磕绊绊,人家都能听懂。他很顺利地就到了美国的G城机场,跟着一大群人往外走,刚走到一个大厅那里,就听见谢怡红在叫他:“谭维,这里!”
他循声望去,看见了谢怡红,好像比以前丰润了一些,看来美国的食物比较养人。谢怡红今天穿了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脚上是双旅游鞋,估计都是名牌,因为谢怡红在国内时总是穿得很讲究的,有时是笔挺的套装,连他这个书呆子都看得出价格不菲;有时看上去不怎么考究,但经小冰讲解,他也知道那都是名牌货,挺贵的东西。所以他摸出了一个规律:如果衣服看上去不怎么地呢,那就是名牌;如果不是名牌呢,那看上去就肯定很考究,反正谢怡红不会穿既不名牌又不考究的衣服。
等他走到跟前,谢怡红笑着说:“哇,还穿着料子裤啊?抖抖的呢,裤线还弄得这么分明,皮鞋这么油光发亮,穿得‘二行二行’的嘛——”
他知道这个“二行二行”是A市人嘲笑那些爱打扮的乡巴佬的,感觉有点尴尬。
谢怡红又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这里没谁穿这么——FORMAL的,你看人家,都穿得很CASUAL——又不是INTERVIEW——”
他向周围望了一下,发现果不其然,大多数男人都穿着T恤短裤,象他这样长袍大褂的屈指可数,一看就知道是外来户。谢怡红是说过叫他穿随便一点,但他怎么知道美国人“随便”到个什么程度呢?他是按自己对“随便”的理解穿的,哪里知道还是太FORMAL了。他觉得谢怡红的话有点嘲笑的意思,好像在责怪他这个乡巴佬丢了她的人一样,他心里有点不舒服,跟在她后面往停车场走的时候,他就很自觉地拉开了一段距离。
走到谢怡红的车跟前,她开了后车厢,叫他把行李放进去。他虽然不懂车,但也看得出那车不算很新了,忍不住问道:“这就是你那辆新车?”
谢怡红一愣:“什么新车?”
“你不是说你——把小陆还你的钱拿来买新车了吗?”
“噢,你说那辆新车?没开来。怎么,这车接你不够级别?”
“哪里,我只是随便问问——”
谢怡红开车带他去吃了些东西,就把他送到了事先已为他找好的公寓里,是跟一个叫周进的中国留学生合住,一室一厅的房子,周进住房,他住厅。房子虽然旧点,但空调热水什么的都很齐全,谢怡红帮他买了个床,还有一点家具和炊具,他已经很满足了。
谢怡红把他送到之后,就说:“你先休息一下,晚上我来接你们两个去我那里吃晚饭。”
谢怡红走后,他跟周进聊了一会,知道小周在G大读博士,比他小七、八岁,说话看事都很不相同,感觉简直是两代人了,不免有"老了老了"的感觉。后来小周去实验室了,他就在自己床上睡了一觉,一直到晚上谢怡红来接他们去吃饭的时候才醒来。
谢怡红仍然开着那辆旧车,把他们两个带到她的住处,也是个一室一厅,但谢怡红是一个人住,显得很宽敞。吃完饭,谢怡红把他们送回住处,叫他好好休息,说明天来带他去系里转转,熟悉一下上班的路线和实验室的仪器,然后就打道回府了。
他感觉跟谢怡红在美国的这个开场白似乎完全不是他设想的那样,幸好他聪明,没把他妈妈为谢怡红买的东西拿出来给她,不然的话,她肯定一下就猜出他妈妈的用心了,那就叫他无地自容了。看来他先前的顾虑是对的,如果谢怡红对他有意思,那又何必为他找这么个住处?还不如就住她客厅算了。就算不让他住她客厅,她至少应该有点不舍的意思吧?怎么会把他扔到他的住处就跑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