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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秋水共长天一色(第1页)

我亲爱的小王子,如果你也准备好了,那就随着我的马车一起走吧。

1{这像是一种冒险}

十八岁以前,我最好的朋友,是夏宁沫。

像是商量好的,从幼儿园到高中,我们都考同一所学校。

我们每天去同一家米粉店吃早饭,放三勺辣椒两勺醋。同样下课往嘴里塞大白兔。放学后同样习惯地踩在花圃旁的瓷砖上走到校门口。

虽然有如此多的相同,但我和夏宁沫不是同一种人。

在我看来,夏宁沫样样都好,学钢琴,跳芭蕾,带着同学念课文,站在队伍最前端领操。她简直好得过于完美。而我只是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不详,妈妈开了一间饭店。人前人后地赔笑脸,很辛苦。

我从很早,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做家事。同样学会了把寂寞当消遣。

因此,当夏宁沫提出要和我做好朋友的时候,开始我只当是一个意外的玩笑,并没放到心上。直到她在第二天的课间放学陪我去走河下边危险的路,我才知道,她与我做朋友的决心有多大。

那是一个很湍急的河流,水流退去,只剩下断层,水草淤泥混迹其中,只有我和陆升明这样“不怕死”的孩子才挑这样的路走。因为这像是一种冒险。

夏宁沫显然很害怕,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河边波光粼粼,夏宁沫的脸有些白。但她还是很坚定地看着我说,走吧。

我想,夏宁沫是我见过的最单纯和傻气的女孩,为了她想要的友情,可以去做一切她害怕的事。可是,就是因为她的单纯和傻气,我和陆升明都喜欢上了她。

我们知道,纯真,是一种最难能可贵的品质。对我们这些从小就被单亲家庭蒙上阴影的孩子来说,就更加值得珍惜。

2{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疼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说夏宁沫是我十八岁以前最好的朋友呢。那是因为十八岁之后,我们告别了中学时代的蜕变,去往人生另一个阶段开始我们的大学生活。

并且见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苏浅。

他就像是一只闪着光的大雁飞身在云霞中,与水与天融为一色。

那一瞬间,我想起滕王阁序中的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词可以大概形容我对他的感觉,纯净得没有瑕疵,安静得如同水色。

那一刻,我知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无法与夏宁沫分享心事。因为她喜欢的这个人,我也同样喜欢。

苏浅长得并不是非常出众,只不过,他有一种非常安静的气质。

他站在人群里,你的目光立刻就会搜寻到他,嘴角不经意地上扬。他目光辽远深邃,仿佛把全世界都不放在眼里,有一份很从容的骄傲。

夏宁沫说,苏浅是她的王子。

因为苏浅也是跳芭蕾的。跳芭蕾的男生很少,因此像苏浅这样好条件的,大抵都做了王子。很自然与夏宁沫认识,很自然被夏宁沫喜欢。

而我认识苏浅,仅仅是在我妈妈开的饭店里。

那日他拿了市舞蹈比赛的冠军,他妈妈为他庆贺,本来是要去我家饭店对面一间很有名的酒店吃饭。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指了指我家的饭店,说,我要去那间。

于是一票珠光宝气的人,浩浩荡荡地转战我家的饭店。

那天,我刚看完他们的比赛。我是去捧夏宁沫的场。看完比赛之后,我就到妈妈的店里帮忙,端着盆站在门口洗那些广告纸。

他们一票人像一阵风一样刮进我们店,各种香水味充斥着我的周围。

我想转身一探究竟,苏浅的声音刚好传来,请问,有十四人的包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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