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学校才是年轻人的天堂,连她这个伪少女都不能避免。
有上过军校的经历,汪曼春第二次的报到很快就完成了,毕竟比起军校繁琐的流程和身份审查,中央大学可是简单多了。
汪曼春进入寝室打量了一下,房间不小,却只有两张床,想必是女生比较少的缘故。房间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她把自己的行李往桌子上一扔,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房间。
当文学系新生程婉推开宿舍门时,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马甲西装长裤的身影正以一种非常有难度的姿态踩在凳子上,换灯泡。
汪曼春从凳子上跳下来,朝上一指:“灯泡坏了,我换一个。新室友?”
“啊,是,”程婉伸出手,“你好,我是文学系的程婉。”
“汪曼春,经济系。”汪曼春和程婉握了一下手。她穿了一身男装,看上去英姿飒爽,动作间又带着一股一般女孩子没有的利落劲儿,显得别样帅气,惹得程婉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汪曼春:……咋了这是,我干了什么,她脸都红成柿子了。
等脸上的热度退下去,程婉才发现自己的新室友看上去……虽然个头不低,但是,嗯,年纪比较小。
“曼春,你多大了?”
“嗯?”汪曼春笑,“过了年就十六了。”
“十五岁就考上大学?好厉害!”程婉自己是高中时的优秀学生,毕业被保送进的中央大学,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很厉害。但一听到汪曼春的年龄,就觉得自己被比成了渣渣……
“也不能这么说,”汪曼春觉得自己不算是非常聪明的人,便解释道,“我之前没上过正经的学校。家里条件比较好,一直有人教导,我知识倒是学了不少,但是人际交往方面就一塌糊涂了,以后还要你多包容。”这是大实话,汪曼春两辈子都不太会与人交流,如今还好,上辈子那简直就是一句话就能拉满半个七十六号的仇恨。
“那也很厉害呀。”程。软妹子。婉用细细的嗓音柔声说道,“经济系是出了名的不好考。”
汪曼春:为什么她又脸红了?
这个疑问,汪曼春在过几天和邵庭通话时问了出来。
“你怎么不问明楼呢?”邵庭问。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师哥听到这个问题可能会不开心。”
邵庭“呵呵呵”的笑了:“小春儿啊,你都没发现你平时说话语气和唐爷很像吗?”
“所以呢?”她这辈子早几年都和唐十在一起,说话做事风格和唐十相似也很正常,有什么不对的?
“没什么。”邵庭在诡异的笑声中挂断了电话。
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唐爷啊,那可是自带男神气场的男人哟。
邵庭在心里为远在上海的明楼点了一排蜡烛。
作者有话要说: 注:汪曼春在火车站说的话: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这句话改自老妖唱的《我的楼兰新娘》,非蠢作者原创,原句是:你说不道再见不算离别,再遥远你也听得见我的思念。
另:我一直觉得汪曼春男装时帅爆了,她要是去泡妹子可比泡师哥容易多了。
蠢作者也要为明楼点一排蜡~~~
☆、第十二章
作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的政治势力之错综复杂难以想象,连汪曼春的叔父汪芙蕖也插不进手来。
“什么政治活动都别参与,专心做生意,认真读书!”这是唐十的告诫。
虽然唐十这么说了,但该知道的东西还是要知道,汪曼春好不容易熟悉了上海那边的人,这会儿又得从头开始,跟着南京的莫先生一起认人。
莫先生的脾气好,给汪曼春讲东西的时候也是轻声细语,简直把邵庭甩出十万八千里。与在上海时不同的是,上海的经济圈更纯粹一点——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南京这边,莫先生一边给她介绍合作伙伴,一边叮嘱她哪些人是纯粹的生意人,哪些是国字打头,哪些又是中。共的人,又或者有外国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