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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骑马步兵(第2页)

真与我想法一致!梅英话声清脆:“我赞同!”四哨长萨拉乌不愿介入纷争,见她开口也表示拥护:“都掌握了要领,剩下就是练习,教官引进门,修炼靠个人,高垣说得不错。”

“我也同意,三对二,你俩不必多说。”苏锐也不好惹,借机讽刺卓越和刘子辉。两人脸色都有些难看,先前打嘴仗脱离正题,此刻纵然想赞同也变得多余。

定下训练方案,大家脚步变得轻快,将战马送回马厩,跑向营房换衣服——半下午自由活动,是一天最轻松的时刻。

拴好马,高垣转向营地灶房,砍圆木、削木材,是他自由活动时第一必修课。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是说刀相对枪来说好练习,可不代表刀胜不了枪,一切还是看使用武器的人。

六岁接过第一把柴刀时,高垣就听到了另一句话“宝剑随身藏。”是说剑比枪更加难练,不过后面的话才是重点:“刀剑不分家,先易后难勤加练习,用刀使出剑招,刀就是剑,比剑更凌厉,更适合生死搏杀。”话是瞎爷爷所说,他也只是偶然听人说过,转授给高垣后,连枪爷爷也多次引用,所以高垣练刀的信念从未更改。

正手为砍,反手为撩,刀法的基本动作,削是二者演化而来。将圆木一根根砍成小段,柴刀如巧手姑娘手中细小的绣花针,随着手腕翻飞不休,削出一片片小木板,飘洒在柴房前,一片压着一片层层叠叠。

骑马步兵,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失去武器都是没有尖牙利爪的恶狼,在我的刀下碎成一堆。心绪如飞,柴刀更快,木片更薄更密更均匀。奔驰和冲锋,都要靠骑兵队形才能完全挥威力,人马合一,不是我一个人练成就行,那我就用长刀和弓箭来弥补,高强的武艺才是根本。人马合一,练成它不过是多花些时间。

最后一根圆木化成木片,高垣转身走向营地厨师住宿的小院。

小院偏僻少有人来,后墙根用泥沙混着碎石又砌出一堵墙,五尺高丈许宽三尺厚,上面一个挨一个画着人形图案。这是高垣砍了一月柴,才让厨师们给予的回报,允许他偷偷在小院练刀。

刺,几乎所有兵器共有的动作,高垣练习近三年。以前在标营时,在修炼室放个大沙袋,装满湿泥沙练习,来到营地没想到条件更好,终于可以用长刀练习刺墙。

一刀刺向土墙,力量反震回来,手腕有些麻,而长刀不过刺进去半尺深,墙里的石子挡住了刀势。拔刀,吸气,低声吼叫声中,长刀再刺,从原来的刀孔刺入。

刺穿墙体,换个位置再刺,右手酸麻难以持刀,换作左手再刺。双手轮流练习,身上骑装热气蒸腾,可高垣依然在坚持,直到开饭的号声响起,才将长刀藏到隐蔽处,在小院水房冲洗后,换上早就准备好的干净骑装。

我不过是猎人的孩子,绝不是什么天才,要想不让他们嘲笑,就只有像教练所说,训练、训练、再训练。高垣没有多伟大的抱负,就是想不让人嘲笑,连带着损伤爷爷的脸面。等实力强大了,去探寻当初那一战的真相,给爷爷讨回公道,也许就是他最高的奋斗目标。

晚饭后,熄灯前,是学兵们最浪漫的时光。

落凤帝国本就民风开放,标营在男女交往上少有约束,要不当年不会有学长学姐在小礼堂谈情说爱,不过若要是逾越了底线带来后果,惩罚严厉得近乎残酷:孩子留在童子营,两人终生戍守边关,天南地北各处一方。所以开放归开放,学兵们很少有人敢越过雷池。

兴奋的男学兵围绕在四个如花似玉的少女身边,众星拱月般簇拥着她们,走向营地外小河边。大多数人都在欢笑,在想方设法讨姑娘们欢心,小河边一片欢声笑语。少数人离开营门就脱离队伍,在远处选块僻静的草地,或练拳,或练兵器,抓紧时间提升实力,五位哨长一个不少。优秀和平庸的分别,不在于大家同时学习,或许恰在于学习闲暇,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休息方式。

洗过衣服,再次检查一遍马具,确认没有问题后,高垣也走出营门,外面梅英正巧笑嫣然。

“你又来迟了。”梅英一身骑装持弓背箭,无比的英姿飒爽,语气有点不满,或者说是撒娇。往常高垣笑笑就算过关,今天脑海总回响教练骑马步兵的讽刺,一句玩笑话脱口而出:“你要是帮我洗衣服,我当然能早点出来。”

梅英呆住了,这算不算爱的表白,有如此混蛋的初次表白吗?帮你洗衣服,知不知道本小姐来标营前,都不知道洗衣服是什么动作!高垣话出口就后悔得挠头,然后赶紧道歉:“我也可以帮你洗衣服。”

梅英翻着白眼扭头跑开了,那一晚高垣射出的箭总是失去准头,直到拉断了弓弦,也没有一箭射中靶心。若干年后凌波标营流传出逍遥侯高垣第二句名言,让无数男学兵欢欣鼓舞的名句:“找老婆干什么?洗衣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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