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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第1页)

说到这里,血佛看了一眼上首的中年人,在看到中年人点头微笑之后,他才继续说道:“既然这样,那血匕也该出场了,而对于血匕这种杀手组织来说,最震撼的出场方式,不就是杀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吗?

更何况,李寒他也是自己找死,谁让他没有当上华夏集体的首领呢?我们刺杀一个二号人物,没有违反血匕和神恩大陆顶级势力的条约,这样的好事,以后想碰到都难了。”

听了血佛的一番话,在做的人都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中年人最后拍板道:“老莫,你做好情报支援工作,这次刺杀任务,由老鬼负责,老狼从旁协助,吸血鬼说的对,李寒这样的人,如果选择为敌,必须一次成功,否则后患无穷。”(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神圣的上朝制度

远在临江城的李寒不知道,因为他不肯就任华夏首领,他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血匕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杀手组织,在近两百年的行动中,他们没有失手过一次,甚至包括刺杀拜月帝国的前太子殿下。

当然,即使李寒知道血匕要刺杀他,他最多也就是加强警戒,不可能因为害怕被血匕刺杀就违背原则的担任华夏首领,在李寒的理解中,担任了华夏的首领就属于篡权夺位。

这段时间,李寒忙的脚不沾地,华夏政权初立,什么事情都需要他操心,毕竟这次的政权设计不是按照原本的分封制,而是全新的中央集权制度,而除了李寒之外,儒家的高层谁都不清楚如何进行中央集权。

按照李寒的设想,原总督府被扩建为耀日帝国东南节度使府,李寒在节度使府设立了东南疆域的小朝廷,所有朝臣全都按照李寒设计的上朝制度按时上下班,上朝的时间为鸡鸣即起。

华夏政权所有机构的上班下班时间,和神恩大陆所有政权一样,也是晨聚昏散,但具体时辰上又比一般机关之朝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与农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作息习惯相适应。

李寒的原话是:“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鸡鸣即起准备上班的传统定型为卯时(早晨五至七时)。

由华夏的行政体制所决定,华夏公务员的所属机关,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秩以上,或有职务所规定,必须参加由顾慧文亲自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通称朝会。

故临江城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序,便是“上朝”。亦称“朝参”。

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道是一切国务,必须先在朝会上咨询大家的意见,所以百官应该“旦旦上朝,以议时事,前共筹怀,然后奏闻”。

也就是说,除法定的节假日外,这种具有实际内容的常朝,几乎每天都要举行。倘是顾慧文生病或怠政,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那早朝也可以由李寒主持,那便是例外了。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官员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按照华夏高层决策决定(主要是李寒的个人意见)。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午前七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

当然,考虑到华夏政权会经常有紧急的事物,也害怕顾慧文精力不够(主要是治国理政的能力不够),早朝时。顾慧文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李寒或各部首长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

小会开完后,李寒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当然,如果所需要商量的事物太多或者是比较紧急,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官员自行退朝。

顾慧文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对于参加朝会的官员来讲,退朝即意味着上班告一段落,接下来便是准备吃饭,故退朝又叫“退食”。

为了笼络感情,华夏京朝官在退朝后,都可在宫内饱餐一顿节度使府请客的“朝食”,“退食自公”遂成典故。

“退朝”与“散朝”又有微妙区别——散朝应该把吃过朝食的程序也计算在内。而此时已是中午了。

参加朝会,是华夏京朝官每天按时上班的第一要务,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朝班失仪,都属于违纪,均有处分条例。

之所以对朝会的纪律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耀日、拜月等帝国中央权威不盛,皇帝集权不够,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早朝百官的随意性,在三大帝国的早朝中,所有的官僚都可以无故不参加早朝。

当然,李寒知道一味的示强也不行,所以他规定了,凡盛暑、雨雪、泥潦,酌免朝参,谓之“放朝”,也就是说,只要遇到这些时候,百官都可以在家休息。

但放朝不等于放假,班仍旧要上。即使是正常天气,京朝官在退朝就食之后,亦多要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也就是办公。至于那些没有资格出席朝会的一般官员,以及属于办事员、勤杂人员范围的书吏、衙役等,也当在每天卯时(午前五至七时)即去机关工作。

上班到下班之间的一个段落,中饭以后,照例有一段午休时间可供个人自由支配。

各级地方机关的上班时间,与京朝相似,也有先参加长官主持的会议、然后各自办公的程序。

按制度,包括各科书吏、各班衙役在内,所有的“做公”人员,都必须以击响云板七声为号,于每天黎明准时上班,然后书办分别领取各个科室的印章(签押),衙役分别进入各自班次的岗位,以及秘书、侍从开启公堂之门等,亦都有不同的信号,一点不得含糊。

华夏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

如《华夏令》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

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华夏职制》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的,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点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当然,地方政府的考勤非常困难,李寒说过一条专门针对州县官的警告:“切勿于黄绸被里放衙!”因知天高皇帝远,地方衙署考勤制度的废弛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为了突出华夏政权的中央权威,早朝的时候,文武分两班入朝,文官走左掖门,武将走右掖门。

入内后,先于金水桥南依品级序立,候鸣鞭,各以次过桥,诣奉天门丹墀,文为左班(东班),武为右班(西班),在御道两侧相向立候,称为“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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