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一个人的村庄(精选) 作者:刘亮程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我改变的事物(1)
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不喜欢在路上溜达,那个时候每条路都有一个明确去处,而我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希望路把我带到我不情愿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不跟我交手,等我老了没力气时又一件接一件来到生活中,欺负一个老掉的人。这也许就是命运。
有时,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现在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这时我内心的激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就因为那么几锨,这片荒野的一个部位发生变化了,每个夏天都落到土包上的雨,从此再找不到这个土包。每个冬天也会有一些雪花迟落地一会儿——我挖的这个坑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对于跑过这片荒野的一头驴来说,这点变化算不了什么,它在荒野上随便撒泡尿也会冲出一个不小的坑来。而对于世代生存在这里的一只小虫,这点变化可谓地覆天翻,有些小虫一辈子都走不了几米,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
有时我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业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哪天我去这家借东西,碰巧赶上午饭,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
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却永远不会为某一件事去忙碌。村里人说我是个“闲锤子”,他们靠一年年的丰收改建了家园,添置了农具和衣服。我还是老样子,他们不知道我改变了什么。
一次我经过沙沟梁,见一棵斜长的胡杨树,有碗口那么粗吧,我想它已经歪着身子活了五六年了。我找了根草绳,拴在邻近的一棵树上,费了很大劲把这棵树拉直。干完这件事我就走了。两年后我回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那棵歪斜的胡杨已经长直了,既挺拔又壮实。拉直它的那棵树却变歪了。我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而现在,谁也改变不了它们了。
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我在一头牛屁股上拍了一锨,牛猛窜几步,落在最后的这头牛一下子到了牛群最前面,碰巧有个买牛的人,这头牛便被选中了。对牛来说,这一锨就是命运。我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这对我只是个小动作,举手之劳。羊的未来却截然不同了,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了。黑公羊肯定会恨我的,我不在乎。羊迟早是人的腹中物,恨我的那只羊的肉和感激我的那只羊的肉,嚼到嘴里会一样香。在羊的骨髓里你吃不出那种叫爱和恨的东西,只有营养和油脂。
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了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而这一切,只有我一个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