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娘下意识地想起了太子殿下。
若她真的要和沈杀离开,不好好布置一番的话,只怕没那么容易脱身。
“铃姑可有说什么?”微娘转移了话题。
沈杀很失望,他放开微娘的手,将毛巾放回了原处:“是的。”
原来,这“打食日”其实是边城特有的某种情况。
边城地处高寒之处,整个夏天也不过是凉爽些罢了,这种情况下,适合生长的庄稼实是不多。
边城外的某处山里,有食鼠的踪迹。
所谓食鼠,长相和耗子有点儿相像,但食鼠本身个头更大,并且性格暴烈难驯,每家如果养了食鼠,最后多会出什么事儿。
但食鼠肉味鲜美,一旦落到边城的百姓手里,必定会被杀死剥皮,成为一顿难得的美味。
每到打食日的时候,边城的百姓都会成群结队地带着各种各样的趁手工具,在天刚蒙蒙亮时就往目的地赶路。
食鼠的居住地里,它们的数量特别多,那些十四五岁尚未及冠的少年则成了抓捕食鼠的主力。
事实上,不止是边城百姓,就连游牧民族们都特别喜欢食鼠。
每到打食日的时候,也是游牧部落和边城百姓唯一相处良好的日子。两伙人互不理睬,只顾着自己去猎食食鼠。
边城的守军为了保护百性的安全,会额外派一支队伍出去,起巡逻和威慑的作用。
这就是顾三思递纸条过来的目的。
他不相信边城的那些士兵能看得住边城百姓。
以微娘的智慧,当有更好的办法才是。
不得不说,他现在已然和军师越来越像了。
“这食鼠到底是什么东西?”微娘深思着说。
“是百姓们过冬储存的粮食中的一种,和牛羊一样是肉类。”沈杀解释。
在微娘看来,他的解释和没说话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
“食鼠比普通的老鼠个头大很多,甚至比普通的猫还要大些,如果不是它们和老鼠一样有尖嘴长尾巴,估计也不会被叫做鼠。食鼠的颜色多为鲜红,没成长的幼鼠是黄色,幼鼠和成鼠的体型相差不太多,但肉味更鲜美。所以只要被抓住,不管是成鼠还是幼鼠,都不会再被放走。”沈杀这次解释得比较详细。
微娘点点头:“就是说,过几日,百姓和士兵们就都会出城?”
“是的。”
她皱起了细细的眉毛:“万一有游牧部落的探子趁机混到城里来怎么办?黄将军他们没考虑过这种可能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沈杀说,“毕竟比起那几个探子,满城百姓的生死更重要。不让他们出去打食,只怕死得更快。而且食鼠是冬天里边城这边唯一还活得肥硕的畜生,虽说性子暴烈了些,行动却很迟缓,只要注意点儿,很容易抓到。最重要的是,它们身上的皮毛特别暖和,很多百姓抓了它们之后,不但吃肉,还会把皮剥下来做皮衣。有了它们的皮子,除非是最冷的那几日,否则平时甚至不必日日生火,能节省下来不少柴火。”
☆、第 119 章
微娘眯起了眼睛。
“大姑娘好像有什么考量?”沈杀问了一句。
微娘抬头朝他笑笑;如初阳映雪;明艳非常:“是啊,既然他们能派人混来我们这边;我们为什么不能派人去他们那里?我刚刚突然想到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做这事再好不过。”
沈杀却被她那一笑晃了神,几乎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到了打食日那一天,果然边城开放城门,百姓们你扶我;我拉你;三三两两结队向山里走去;每个人都带了足够的干粮。
微娘站在城墙上;跟黄将军一起向外看去。远处影影绰绰地有黑影在动;应该是游牧的各部落派了人过去。
黄将军身边没跟着司徒睛。
这次是司徒睛带队出城护卫百姓,过得几日才能和百姓们一起回城。
他带领的士兵刚巧就是石百长那一队。依黄将军的意思,前些日子石百长他们刚刚在王大平手下出过丑,暴露出了战力不高等很多问题,放这样的士兵当微娘的亲卫,就算她不说什么,他也有些过意不去。
他总不能跟微娘说,他手下的士兵多是这种水平。
所以这次他干脆让司徒睛带他们出去历练一下。虽说打食日是游牧部落和边城这边关系最好的时候,但大的争斗没有,私下里小摩擦还是很多的。让石百长他们多磨练一下,省得老想着看人下菜碟,用些背地里见不得人的手段。
不过,石百长手下也不是每个士兵都去了,有两个士兵生了急病,连拉带吐,倒在床上起不来,只能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