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上,行人寥寥,店铺伙计们忙着开铺做生意,并无人注意某个立于巷口树下发呆的姑娘。
阮墨甫一睁眼,看见周遭陌生的景象,便知晓自己已入第四场梦,这会儿愣愣站着不动,是因为正在消化突然涌入脑海的记忆。
当……当寡妇?
日子过得忒苦啊,还带着一个小包子……
嗯?小包子呢?
她转头看了看身边,没发现小孩儿的身影,一拍脑袋,想起自己将他留在家中看门了,出来这趟是为了购置昨日未买到的食材,也不再多想,依着记忆中的路线朝目的地走。
不一会儿,阮墨来到一家味料铺子,原主是这里的熟客,老板娘一见她便笑着迎了出来,叫得十分亲切:“墨妹子,今儿可是回来买芝麻的?”
她微微一顿,惊讶她为何会晓得,但很快又从记忆里寻到个中缘由——昨日原主已来过一回,岂料后来发现银子不够,只好先放着不买,与老板娘说明日再来,于是点头道:“是,劳烦老板娘称二两。”
“好的。”
老板娘回头喊了伙计干活,阮墨就站在铺子门口,往里头看了一眼,便从宽袖里掏出钱袋子,正低头数着铜板,忽而被人狠狠一撞,力道大得她身子一歪,直接摔倒在地。
“哎呀,妹子你无事吧?”
见状,老板娘连忙过来扶她站起来,所幸只是擦伤了手肘,她拍了拍衣裙上的灰尘,示意自己无碍。
“无事便好,无事便好。”
老板娘把包装好的芝麻递过来,说了价格,阮墨伸手去取钱袋,却发现袖袋空空如也,心下一凉,顾不得还在等着她付账的老板娘,登时大喊了一声“有贼”,拔腿往外追去。
她如今的身份可算是一穷二白,钱袋子那点儿银子虽不多,但若没了,她与阿棠下一月都不用指望吃上一顿荤了。
那偷钱贼似乎是个瘸腿的,跑得不远,加上她方才一声喊吓了吓,瘸得更厉害了,她提着裙摆奋力追赶,终于看见他拐入一方胡同。
哈——
这可是个死胡同,看他还往哪儿逃!
阮墨几步跑到拐弯处,一转进去,果然看见了偷钱贼,铁定是被吓懵了,正定定站在里面,一动不动,手里还拽着她的钱袋子,晃悠个不停。
“哼,偷钱贼,快把钱袋子还……”
然而,“来”未说出口,她却突然双眸圆睁,下意识倒退了半步,只觉浑身汗毛全竖起来了。
她看见,那个偷钱贼的腰腹处……穿出一截明晃晃的长剑,正汩汩滴着血。
☆、杀手与小寡妇(二)
周遭静得可怕,连鲜血滴落的声音,仿佛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这……杀人了?
阮墨活了十数年,当真头一回撞上如此血腥的画面,心头剧震,整个人僵在原地,仿佛被死死掐住了脖子,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长剑倏地抽回,快得悄无声息。
腰腹的伤口缺了剑身的阻隔,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早已毙命的偷钱贼软软倒地,发出一记沉重的闷响,终于将她飞离的神思硬扯了回来。
然而她看清里面那人之后,宁可继续神游天外,也不愿面对他。
太……可怕了。
他穿着一身漆黑的夜行服,全身却无一处是干的,衣角缓缓滴着血,已然在脚下汇成了一小摊,还有不断扩张的势头,更别提那张包着蒙面巾,发间却流下几道细长血痕的脸了。
明明身上的伤口比偷钱贼更多,伤势也更严重,此刻竟还能保持直立的姿势,手中沾血的长剑握得极稳,全然看不出是伤重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