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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f青梅竹马线2(第1页)

【亲爱的雷曼诺夫:

虽然我知道这封信不能到达你的手里,但我还是要写下来。比起说信,不如说这是我对你女儿的记录。

因为全职工作我并不能长久地照看她,这个原因你也明白,在上个月,我为她寻找到了一个符合条件的中产家庭,诺顿先生任职于韦恩企业管理层,诺顿夫人是哥谭大学里的一位教职人员。因为身体缘故,他们并不能养育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但一直渴望能够得到孩子的陪伴。珀薇斯与他们见过面,双方都很满意,约定好时间完成收养手续——但就在前一天,哥谭东区遭遇袭击,诺顿夫妇不幸在袭击中遭遇身亡。我既庆幸又遗憾,为珀薇斯逃过一劫而庆幸,也为诺顿夫妇的身死表示遗憾。

珀薇斯是个优秀的孩子,她很聪明,也很懂礼貌,甚至有时懂事得令我觉得忧心。她可以交友但从不交友,当我问及她原因时,她的回答是“我有阿尔弗雷德和布鲁斯就足够了”。很难否认我有一瞬间的欣喜,但是更多的是忧虑。她年纪太小,世界上的一切都对她太过危险了。我试图为她在纽约寻找新的家庭,但是我——是的——我有些放心不下她。如果超出哥谭的范围,我就不能够每个月去探访她一次,去看看她的生活环境、经历她的整个童年。所以我写信过来是为了告诉你,你再一次战胜了我,你是对的,我会将她抚育成人。

顺带一提,韦恩少爷(布鲁斯韦恩,托马斯老爷的儿子)在得知她不用离开后非常高兴,他们两个孩子相处得不错,这令我倍感欣慰。除了绘画本、书籍、枪械模型外她多了一个朋友,你也应该感激韦恩少爷,我无法想象她过去一个朋友都没有的童年是如何度过的。你是个糟糕透顶的父亲,雷曼诺夫,但将她托付给我是你一生中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希望你在东正的地狱里被焚烧一百年,阿门。

你的朋友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

【亲爱的父亲:

我不想写这份信的,因为写了最后的结局也是被烧掉。但在东方有个说法是,用火焰烧毁的东西会传达到地狱,所以我想你或许会收到也说不定。

这是我来到哥谭的第一个复活节,今天写信给你不是想要你可以复活(这样说会不会很奇怪?),而是因为今天我巧克力吃太多了,晚上睡不着觉。韦恩少爷今晚也犯牙疼,用冰块捂住腮,在床上滚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如果你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他是在我的床上翻滚。

今天我们在一起玩了一整天,先是在房间搭建托马斯火车的铁路,然后聚在一起看绘本。他觉得我的绘本内容很奇怪,但这是妈妈留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在想说不定完全读明白就可以再见到妈妈,让她夸我一句“做的不错”。下午,下午我们在花园找复活节的彩蛋,找到一个吃一个,我大概找了两三个就躺在草坪里晒太阳,韦恩少爷捧着一大堆巧克力蛋来分给我,这时我才发现花园已经被折腾得乱七八糟了,幸好玛莎夫人没有生气,因为韦恩少爷把那一大堆巧克力吃完了,正在闹牙疼。我发誓我劝过他了,现在也在忍受没劝成功的惨痛后果,他正躺在我的床上,我真的好怕他睡觉会流口水。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布鲁斯韦恩。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他能够理解我的沉默和古怪,理解我的不善言辞和不爱社交,他是个宽容且阔达的朋友,我非常非常喜欢他。很奇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习惯被抛下,也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我能够理解我们对母亲的爱大于彼此,也能理解你选择随母

亲而去。但在此刻我有些忍不住恨你。如果你在的话,我就可以告诉你这段时间在哥谭市的生活,也可以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他,这种好感对我来说太过陌生和茫然,难以用言语形容。这是我第一次交朋友,是所有朋友都会这么令人恐惧吗?还是只有他会?我不知道。

我很讨厌你,但以后我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你,这很令人沮丧。

韦恩少爷在喊我,我该去睡觉了。他看起来想和我玩枕头大战,我可不会输。再见,父亲。请转告妈妈我很爱她。

你的女儿

珀薇斯】

【亲爱的父亲:

距离上一次和你写信已经过去十年的时间了。无法想象,时间竟然会过得如此之快。或许在你的意料之内,这十年的时间并不好过,在我来到哥谭的第三年,善心的韦恩夫妇被枪杀了。

那是一段……很难熬的时光。抱歉,我相信不出什么形容词了。混乱,衰败,从天堂直堕人间,我说的是布鲁斯韦恩。不过对我而言也是如此。时至今日,在十七岁生日当天我和韦恩少爷偷溜出宴会,在外面喝了个烂醉,一晚上整整吐了三次,现在才终于缓过神来。他还在宿醉,我想我已经清醒一些了(我知道我们现在还没到可以喝酒的年纪,但反正你死很久了,告诉你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现在回想起来,阿尔弗雷德看起来很生气。但他生气的点在于我们有一整个酒窖,无数个酒庄,为什么要出去廉价的俱乐部喝酒?这就是问题所在,韦恩少爷现在看起来很反感家族的一切。我能感受到他渴望去往一个和平、安宁的地方躲起来,但过往的痛苦一直在侵蚀他的生活。这无药可解。他是个好人,好人在这座城市总是不得善终,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快乐一些。

韦恩少爷突然想要学习武艺,在这个夏天,我们计划去纽约找johnwick学习真正的制敌技术。大名鼎鼎的jw已经退休了,现在住在湖边别墅养了条狗,对着亡妻的照片和视频度日,每次去找他都会让我想起你:如果你活下来的话,会变成第二个他也说不定。但你已经死了,暂且不提。总之除了武术训练以外他似乎还有游学的计划,我没什么意见,他希望我跟他在一起我就和他一起,他希望我留下我就留下。

说点高兴的事情吧。我们现在已经将近中学毕业,准备申请大学,看来我很快就能过上你和妈妈说的那种平静的生活。不过中学生活很无聊,没出现校园恋爱、校园霸凌之类的事,可能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布鲁斯韦恩的人,也可能是我不擅长与人打交道。有一整个学期我没有和同班同学说过一句话,但偶尔抽屉还是会有告白信,我想不明白。韦恩少爷也想不明白。他到现在还在对我阴阳怪气,说我也到了把初恋交出去的年纪,然后我顺着他的说法认真考虑交往对象,他居然愤怒地直接踹了我一脚。

……真是他妈的烦死了。

青春期真的烦,分化前夕让我们的情绪暴躁多变。我搞不明白他的意图,他一边把我往外推一边抱着我不撒手,喝醉了还吐到我身上。上一次他这副样子还是发现我比他高五英寸的时候。我这段时间也很莫名其妙,满脑子都是布鲁斯韦恩,或许是因为我们长大了,需要留给对方一点个人空间……(混乱的字迹)靠,他醒了,我得去看他一下,不然他又在怀疑我在跟其他人发信息什么的,谢天谢地他只查我的手机短信。走了,老爸,告诉妈妈我爱她。

珀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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