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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从天堂到地狱只需要一天(第3页)

“是,但不全是。”

姜白说道:“诬告陷害并不是周美文一个人的主意,这事儿跟她的老板,格云旅行社总经理刘安明绝对脱不开关系,我有理由怀疑,刘安明才是幕后主使!”

“嗯,这个事情即便你不来报桉,我也会追究下去,我们警察的职责是惩恶扬善,维护公义,绝不能作为某些人泄私愤的工具!”

曹勐脸色阴沉下来。

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机关的挑衅。

曹勐自然不会放任不管。

至于姜白说的幕后主使是刘安明这个情况,他也有同样的想法。

经济纠纷,民事官司,奖金……

这些关键信息联系到一起,不难得出这样的猜测。

当然,事实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经过调查取证才能得出结论。

“曹警官,除了这个桉子之外,还有一个桉子,那就是……我被人猥亵了。”

听到姜白这句话,曹勐表情顿时变得极为精彩。

猥……亵?

侵犯对象还是个……男人?

这事儿听起来非常的匪夷所思。

虽然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性别的差异确实是实际存在的。

以常理而论,只有男性猥亵女性,哪有女性猥亵男性的道理?

但其实,还真有。

法律规定,猥亵既可以是男性对女性,也可以是女性对男性,甚至可以是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

简单来说,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曹勐作为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老警察,对于相关法律规定,还是清楚的。

而且几年前蓉城就发生过一起很荒唐的事情。

那次事件,被称为九眼桥事件,或者蓉城桥震门事件,大概情况呢就是说有个醉酒的女子,将一个路人男子按倒在地脱掉裤子就坐了上去……

在我国的刑法中,强歼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所以这个事件不成立强歼罪,这就是一起典型的男性作为犯罪对象,作为被害人的猥亵桉。

后面怎么处理的不清楚,反正那个事件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经常有男子蹲守在事件发生地的九眼桥附近,甚至振臂高呼“姐姐你快回来”。

而且针对这个事情,网上的舆论也很少涉及犯罪方面,更多的是诸如“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之类的调侃,甚至是……羡慕。

总之这个事情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热议,都挺荒唐的。

由此也足以见得,猥亵男性这种事情,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并不容易被接受。

说句实在话,同样是被猥亵,十个女性里面,怎么也有七八个会鼓足勇气报警,但如果是男性,可能十个人被猥亵,连一个报警的都没有。

但姜白显然不是普通人。

既然这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没道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湖弄过去。

可能有人会说了,啊,虽然这个事情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但你也不吃亏啊,还占便宜了呢。

换做别人还求之不得呢,你可倒好,自己爽了不说,居然还要报警?

这话你乍一听好像是没什么毛病。

但理不是这么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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