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举的例子当中,李四做的事情可以归入寻衅滋事之中,但在本案中,马三儿给另一个人扔了瓶水,这个事件本身和我方当事人所涉嫌的寻衅滋事案并无直接关联。”
“这只是人在口渴的状态下自然而然会做出的举动。”
“……”
接下来的法庭辩论,让姜白大开眼界。
倒不是逻辑多么缜密,言辞多了犀利,角度多么刁钻。
而是……
完全颠覆了姜白对法庭辩论的认知。
沈天赐和张伟,一个是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处长,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一个是龙城四大律所之一全璟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从业多年的大律师。
但他们的辩论却……怎么说呢,跟市井吵架相比也强不到哪儿去。
都带点强词夺理。
又带点“胡搅蛮缠”。
有些话说出来姜白都觉得站不住脚。
但偏偏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
这也不怪沈天赐和张伟,实在是这个案子确实情况特殊。
本身吧,这个寻衅滋事罪就是业内常说的“口袋罪”,边界不明,难以划分,然后呢,这个案子本身又有很多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关键是还都能在法律范围内自圆其说,解释得通。
就比如这个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扔出矿泉水的人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那么又跟本案被告人有没有因果关系。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这个案子可以撕逼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以至于沈天赐和张伟的法庭辩论搞得跟市井吵架似的。
其实姜白不知道的是,这种辩论才是审判庭常见的。
很多人以为打官司就好像港片里那样,双方律师挥斥方遒话语铿锵据理力争,其实不然。
大部分的法庭辩论,都挺“市井”的。
甚至还发生过双方律师辩着辩着都急眼了然后开始真人pk的情况……
只不过姜白此前参与和旁听的官司,一来是情况比较简单,案情比较清晰,二来呢主要也是因为律师水平普遍较高。
罗大状就不说了,业界大牛,然后张伟、陈梦喆、杜彦森等也都是一等一的厉害律师。
要么就是顶级大律之间的巅峰对决,要么就是一面倒的碾压局。
很少会出现像这次一样的情况。
姜白坐在沈天赐身后,无聊的打起了哈欠。
终于,在他就快要睡着的时候,传来“咚”的一声,这场焦灼的法庭辩论终于是结束了。
其实到这个时候,双方该说的已经都说完了。
剩下的无外乎就是车轱辘话来回强调。
陈忠汉见此情形,自然便敲响法槌,终止了这场法庭辩论。
“公诉人,你还有新的证据要提交吗?”
“没有。”
“有新的主张要阐述吗?”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