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摇摇头,深深的望着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着的男孩子!
四
时间慢慢的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着的岁月又猛的觉醒了。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着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着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葛莱齐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着窗外的日影西移,望着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着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着眼睛,凝着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着了。
“为什么不开灯?”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着,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的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着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的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嗯?”他皱皱眉,不情愿的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的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我弓起膝,双手抱着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着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的,冲口而出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还爱他。”“唔,唔,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的看着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的问。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着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的靠在沙发上,仰着头,呆呆的凝视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着墙角而行,摇摆着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的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着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的拖过去。终于,我不耐的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着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炼,绕着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着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的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的说:“好。”我握着毛衣,垂着头,走出了大门。门外春寒仍重,风从爱河的河面吹来,使人寒凛。我顺着脚步,走到河边,两岸的灯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动荡,像两串珠炼。沿着河岸,我缓缓的踱着步子,隔着一条河,高雄闹区的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黑人牙膏的电灯广告耸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灭。到何处去?我有些迟疑。但是,既然出来了,就应该晚一点回家,如果我彻夜不归,不知一苇会不会紧张?想像里,他一定不会,在他的生活中,从没有紧张两个字。我走上了桥,沿着中正路,走进高雄的闹区,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热闹的盐埕区中兜圈子,走完一条街,再走一条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饰部,我倚着橱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脚。店员小姐立即迎了过来,对我展开一个阿谀的微笑。“小姐,要什么?”我随意的在橱上那个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条项炼。
“多少钱?”“八十块。”八十元!不贵!就用那八十元买她的微笑,也是划得来的,无论如何,她是整个一天中对我最亲切的人。我用手指挑着项炼,望着那珠粒映着日光灯所反射的光芒。
“要戴上试试吗?”“哦,不用了,包起来吧!”我打开皮包,拿出八十元,放在柜台上。项炼放进了皮包,店员们已经开始鞠躬送客,表示打烊时间已到。看着他们搬门板准备关店门,看着那铁栅门已拉上了三分之一,我只得跨出了大新公司。沿着新乐街,我一家一家的逛寄卖行,肆意的买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买尽了店员们的微笑。然后,一下子,我发现街道空旷起来了,车辆已逐渐减少,店门一家家的关闭,霓虹灯一盏盏的暗灭,只剩下翦翦寒风在冷落的街头随意徜徉。我的腿已疲乏无力,我的眼皮酸涩沉重。但是,我不敢回家,家里的一苇想必已呼呼大睡,他会为我的迟归而焦急吗?
漫无目的的在黑暗的街头闲荡,脑中思绪纷杂零乱,健群回来了,我已嫁人了!生命如斯,日月迁逝,世界上何事为真?何事为假?人,生存的目的何在?一日三餐,浑浑噩噩,任那岁月从指缝中穿过,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等到捱过了数十寒暑,然后呢?就像妈妈的结局一样,那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
踱过了桥,我又回到爱河河边,站在萤光灯下,我斜倚着灯柱,凝视着水中的灯光倒影,那微微荡漾的水使我眼睛昏花而脑中昏沉,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夜风拂面而过,单衣寒冽,我颤栗了。
“恻恻轻寒翦翦风,杏花飘雪小桃红,夜深斜搭秋千索,楼阁朦胧细雨中。”
多么美丽的诗的韵致!为什么真正的生活中却找不到这样的境界?谁能告诉我,那些诗人是如何去发掘到这份美的?我惨然微笑,默默的流泪了。
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吃惊的张开眼睛,健群正挺立在我的面前。萤光灯下,他的脸色青白如鬼,双目炯炯,妖异的盯着我。“你在做什么?”他冷冰冰的问:“我跟踪了你整个晚上,走遍了高雄市。”我默然无语,他捉住我的下巴,托起我的头:
“你为什么这样做?”他的眉头蹙起了:“为什么要葬送我们两个人的幸福?”他用双手摸索着我的脖子。然后勒紧我:“我真想杀了你,毁了你!我恨你,恨诱了你!恨死了你!你死了我才能解脱!”他的手加重了压力,我呼吸紧迫了。“你这么轻易的决定你的终身?然后把每晚的时光耗费在街头闲荡上?你,你怎么这样傻?”
他的手更重了,我已经感到窒息和耳鸣,闭上眼睛,我把头仰靠在灯柱上,好吧!掐死我!我愿意,而且衷心渴望着。扼死我吧,那对我是幸而不是不幸。但是,他的手指放松了,然后,他的嘴唇炙热的压住了我的。他呻吟的,颤栗的低喊:“思筠,思筠,你要毁掉我们两个了!思筠,思筠!”
我流泪不语。妈妈!你把你的黑茧留给我了。
“思筠,”他的嘴唇在我的面颊上蠕动,他的手摸到了我的发髻,轻轻一拉,那盘在发髻上的项炼断了。“你打扮得像个小妖妇。但是,这样的打扮使你看来更加可怜。思筠,你说一句强烈的话,让我绝了望吧。”
我依然不语,低下头,我看到那散了的珠串正迸落在地上,纷纷乱乱的滚进爱河之中,搅起了数不清的涟漪,大的,小的,整的,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