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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第2页)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

“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7…12 8:29:00  本章字数:4985)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全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次侵略中疆不成,反而让数万士卒喂了鱼,不知道那些国家还有没有入侵打算。

万里的路程转眼即过,沿途的人们只看见一道流星划过早晨的天空,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是穿着那身硬皮甲,再扣上面具,嘿嘿,冒险者秦琳登岛一游,要不要在海滩边的巨上写上“剑仙女秦琳于大陆历XX年XX月XX日到此一游呢?”,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让人知道,会说我破坏风景的。

不过,当我看清海边那些巨石上写满了各种“亡灵圣魔导轩辕月耀到此一游”“钦封女贼赵歆到此盗宝”(呃,也是一个仙女来着)“踏歌公子方拓行乞至此”,我也忍不住了,那么多名人都写了,也不差我一个,于是,气聚指尖,以指代笔,指风激荡,“刷刷”几下,海边巨石上多了一行字:“剑仙女秦琳游历异界到此,特留笔墨留念”,看看边上那些用颜料写上的字,再看看我这用指风“雕刻”上的字,哇!好有成就感!这么多主角,就数我的功力最深厚。

“小姐,没想到你也有这种乱涂乱写的嗜好。”

这不是嗜好,这是即兴之作,是仙人遗迹,是要让人上香拜的,你懂吗?

看你那样子就知道肯定不懂。

海滩上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大多数人都在欣赏风景,怎么会有注意我,再说我带着面具呢,应该不会吸引人吧。回过头,只见一个法师和一个剑士正站在我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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