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大皮包努力往一边移去,好不容易释放出一只眼的视觉,自然而然地随同众人视线的交集点望去……
当视线集中一点,我的赫然瞳孔放大,一种被硕大克拉钻石耀花眼的感觉,狠狠冲击了大脑——好帅的小子!
一件白色高档衬衫被穿成了褶皱的纹路,亮白的扣子仅仅错扣着第三颗扣子与第四个扣眼。
一条绯色领带已经变成了简单打结的麻绳捆,斜斜地系在胸口,遮挡了一小部分的外漏春光。
一条米色休闲裤下,赫然拖沓着一双手工出品价值不菲的……咖啡色……鞋拖。
这样一身萎靡的装扮穿在他身上,你不但不会觉得拖沓,反而觉得个性得无法形容,有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狠狠纠缠一番的性冲动。
有些人,只需一个表情,就注明他是此生的主角;而有些人,即使活蹦乱跳点爆竹弄炸弹,也不过是跳梁小丑。他,显然是前者。
那乱糟糟的漂染艳红色发丝下,竟然是一双若钻石般异常炫目的眼,流光溢彩中,赫然燃烧着不屑一顾的暴躁情绪,若能灼伤人的红色火焰,嚣张得不可一世。
那高挑的鼻梁、性感的肉色唇畔上,毫无意外地印着嘟起的红色唇印,就仿佛王者的桂冠、勇者的功勋彰那般骄傲。
他的身边,依偎着一个胸如橄榄球似的超级波霸,每走一步,每嗔一下,都是令人血脉喷张的忽上忽下。此尤物身穿绝对无法再迷你的精短红色裹身裙,将两条大腿全部暴露在男士的生理需要前。脚蹬一双十厘米高的厚底细跟半透明鞋子,相当符合随时造爱的浪荡疯狂。
可以很肯定的说,我讨厌这个尤物。就如同我讨厌比我胸大的女人,喜欢比我好看的男性;讨厌这种没有品味的浪荡,喜欢背地里互通款曲的疯狂;讨厌别人呼吸到比我高的气流,喜欢站在高泉上尿尿,然后灌成天然纯净水,一块五角钱一瓶,卖给高享受的人。
转开目光,望向红毛身后跟着的那两个穿着同样铁灰色休闲服的大男孩,他们胸口分别扣着YY贵族学校的校章,其中一个手提书包,另一个手提早餐盒,完全一副标准小男佣的模样。
所有人皆因此红毛的出现而屏住呼吸,完全沉浮在他那嚣张得不可一世的贵族气息下。
王子啊!王子!一定是王子!!!就这嚣张,就着狂傲,就这不可一世,就这帅气的外貌,一定是王子大人!!!
亲亲爱爱的王子大人,集美貌与智慧化身的江米,即将解放你于硕大的胸脯战斗中。来吧,到我的怀里吧!要知道,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疯言疯语半步颠(二)
就在红毛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吊凯子的热情瞬间被浇了一桶汽油,汹汹燃烧了起来!
真的,我只要轻轻地一扭,假装闪到脚脖子,然后来个美人旋转九十六度半,倒入英雄怀中,仰起性感的小下巴,苍白着娇柔小脸,羞涩一笑百媚生,还不迷得他不分东西南北一吻定情?王子妃就此华丽丽地产生了……嘿嘿……嘿嘿嘿嘿……
打定主意,用力抬起箱子,疾步跟了上去,打算来个非常意外异常浪漫的热情撞满怀。
也许是因为昨晚下过雨的原因,我这一热情,竟一不小心将鞋跟陷入了地面铺制的大石空隙中,整个人以无法遮挡的力道,向前狼狈扑去……
真是,天助我也!
话说,真实,莫过如此!
就在我丢弃一只镶嵌在石缝里的鞋子,飞身扑上去的一瞬间,那两个灰色休闲装的大男孩竟然动作一致地抬起左右腿,同时以绝对无法比拟的气势向我踢来!
凭借多年枪林弹雨的经验,我敏感的神经自动生化完毕,在他们出腿的前一秒,将手中的厚重皮箱以跳跃式投掷了出去……
古有潘金莲戏西门庆,今有我江米狠砸嚣张男。
虽然,我的身体在两位无敌霹雳腿下直接后坐力严重地飞出,但绝对不影响我巨大的皮包承载着我情谊绵绵的感情重重袭击了那嚣张男的后脑!让我在向后飞跃的同时,看见他亦随着我向前飞扑出去,那情景简直是妇唱夫随、经典到位,好一对儿飞天的比翼鸟啊。
听!那红色包裹的肉蛋尤物也随着我皮包的袭击而狼狈地趴在地上,先是闷声呜咽,然后是失声尖叫。吃饭情景完全被我一眼带过,争取不给她正脸镜头的机会!
不知道应不应该夸奖此哼哈二将的腿功劲霸,竟然直接将我射到一棵发育良好的树杈上,经过我一番垂死挣扎,终于呈现出我双手吊树杈,身子前后摇摆的风情姿态。
那被幸福砸中的嚣张男终于攀爬着起身,无比帅气地转过身,甩出一行非常鲜红的鼻血,眼神瓦亮地凝视向我……
就在我们眼神碰撞的刹那,我清楚地看见他张开了啃了一口泥土的嘴唇,听见他真情流露的声音怒吼道:“我操!把那个死女人,给老子剁烂!!!”
听闻此言,我浑身如遭电击,为什么如此熟悉?你说,为什么如此熟悉?为什么难以忘记?为什么不让我继续低调下去?为什么要掀开我淑女的裙子,看到我不穿内裤的风骚?为什么啊?!!!
那眼神,那声音,那语调,那氛围,我是何等熟悉啊~ ~ ~ ~啊~ ~ ~ ~啊~ ~ ~ ~
他,绝对不是王子,绝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