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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第1页)

那年镇上大概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

但或许有人会记得,在那个下着小雪的天里,县太爷的府邸前,曾经跪着一个男孩。

那男孩跪在府前,求正住在府上为县太爷的千金看病的白郎中,救治他得了花柳病的母亲。

地上的积雪已经堆积了一层,十岁的孟七跪在那里,巍然不动。任由来来往往的人指指点点。

“让那么小的孩子跪在这里这么多天,县太爷的心肠可真是石头做的啊。”有挑着担子买东西的小贩,路过此地时感慨道。

“那白郎中,还是所谓‘悬壶济世’的医者呢,我看呀也不过如此么。”路人也纷纷不屑道,一脸鄙夷地指责道。

孟七跪了整整五天。

第六天,冯宅的门终于开了。

当孟七将郎中带到那破败不堪的小屋里时,母亲已在前一夜断了气。九儿的手,探到了孟寡妇的鼻前,发觉她没有了呼吸。

再早那么一天。。就好了啊。

这成为了孟七此生最大的遗憾之一。

“你娘对你一定极好。”冯县令若有所思,看着孟七。

“不。。”孟七摇头。

“她打你、骂你,你一定也不恨她吗?”

“。。。。。。”

孟七像是在回忆什么。

“有一次,我发了烧。她抱着我没钱买药,哭得眼睛都肿了。。那时我三岁。”

孟寡妇是在哭早知道如此,当初她不该花费那么大的精力,把这个不知道亲爹是谁的儿子养到三岁。结果生了个病,什么都没了。她哭她的时间,她赔进去的铜子儿。

“可重要的是,她那会抱着我紧紧的,好久都不松手。”孟七过了很久,说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孟七和阿琪是同一种人。

孟七成了冯县令的义子。

他应该改姓了,但孟七不改,态度很是坚决。

“不改就不改,我喜欢这小子。”

孟七的倔强很合冯县令的胃口。

但他有了名字。

相师说他五行缺水,所以着名浚洵。

他开始读书识字,先生夸说他天资聪颖有过目不忘之才。

他开始习武,师傅看中了他,是一副天生练武的好材料。

“洵哥哥好。”怀宁候的千金吴小怜,那时不过九岁。

那双灵动的眼睛,透着一丝狡黠。毫不怯懦,落落大方的样子。

他们的的确确是曾经岁月的青梅竹马。

他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如其人,胸怀抱负。然而次次考举,却屡试不第。有些心灰意冷。

新帝继位,后位落空。采纳民间女子,充实后宫。

吴小怜入宫选秀,身姿秀丽窈窕,博得头筹。

当吴小怜披上霞帔,戴上凤冠的那一刻。

他与她,就这样错过了。

那是孟七一生遗憾之二。

他索性弃文从武,近十年的童子功也非寻常人所能及。

孟七在皇宫内苑,做了一个侍卫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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