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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第1页)

“不行。”花琳琅斩钉截铁地拒绝。

“哦?”我笑了笑,“那就等着花素见饿死,到那时,街头巷尾议论的就不只是你抢了姐姐的丈夫,而是你逼死姐姐夺了她的丈夫。另外这还不是唯一的条件,爸爸也必须为二姐做两件事。”

花琳琅嘴一跺脚:“傻子,你怎敢……”

“我答应登报。”插话的是肖起良,他搓了搓头发,低头闷声道,“是我对不起素见。”

花素见恨恨地看向他,一跺脚:“不行!”

这时,一直沉默的花君年吸了口烟:“琳琅,听你丈夫的话。出去。”

花琳琅还要说什么,只见花君年“啪”的敲了下烟斗。

花琳琅眸中闪过些许心虚的神情,她还想说什么,被肖起良连哄带骗地拉了出去。

直到房间里安静下来,花君年才吸着烟斗再次开口:“你要老夫为素见做什么?”

我正色道:“第一、您答应二姐的,以后让她和八位少爷一样做主子。”

“这个自然,她是老夫女儿,离婚后自然归老夫照顾。”

“第二、请您去看看二姐,陪她三天。”

他朝我看了一眼:“为什么?”

“因为她是您女儿,她现在决意求死,她没母亲,您不陪她度过最难熬的日子,还有谁呢?”

“很好,”听我这么说他再次抬眼看了看我,“素见是老夫的女儿,老夫自会心疼她。你呢,花执,这阵子你做事低调,是想留在花家的样子。现在跑来替花素见说话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你是聪明人,为什么做蠢事?”

“我是花素见的妹妹。”

“妹妹?”他含住烟嘴又吸了几口,才慢慢说道,“小鬼,想必你生前受了不少罪,才如此留恋我花家的荣华富贵。”

老狐狸,看样子他已知道我是什么东西。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看他接下来想演什么戏。

“想不想一直做我女儿。”他问。

谁稀罕做他的女儿,再过几个月日军就会攻占租界,上海也会一片混乱。我必须赶在那之前,找个机会坐船逃到南美去。不过眼下我还不得不对花君年虚与委蛇:“老爷怎么知晓我的身份。”

“这你别管。只要帮老夫做一件事,以后老夫定然拿你当素见般好好对待。”

“什么事?”

“对付莫宁可。”

“老爷,你太抬举我了。我是一个小鬼,上辈子穷死的,没半点本事,哪堪重用?”

花君年没做声,连头也没抬。

忽然,毫无预兆的,脑袋掠过阵撕裂般的疼,像有把锯子在来回拉一样,疼得我登时就捧着头跪在了地上。

“没有慕容先生下的骨血引,老夫哪敢让你这小鬼呆在花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花君年轻声一笑,“你既附在花执身上就得受老夫牵制,老夫让你生便生,死便死。小鬼,花家的饭不是白吃的。”

166☆、第六章

只要是人就有恐惧,能战胜内心最深处恐惧的人有很多;可花素见不在此列。

经过花君年三天陪伴;花素见终于肯吃东西。花君年对花琳琅的偏心显而易见,花素见虽然笨,这点她还是明白的。停止绝食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害怕花君年父权的淫威;连死都不敢死。

用别人的恐惧强迫别人不准死,这是我从白知秋那里学到的方法,很卑鄙,也很有效。

但花素见毕竟是自己的女儿,怜悯也好;良心发现也好;花君年总算发了那么一点点善心;安排花素见和我在花家准备花琳琅婚事期间到雁荡山游玩散心,同时躲清静。

事实证明,心情不好时旅行不是个好主意。折腾到雁荡山,头五多天花素见都缩在房间里睡觉。到了第六天,我硬拖着花素见出门陪我爬山。

以前也同白知秋一起来过雁荡山,民国雁荡山景区同现代雁荡山景区相比景色显然要美得多,山更青,天更蓝,但路也难走得多。沿着长满茅草的石道爬了一早晨,我们终于在向导的带领下到了大龙湫。

扒开芦苇丛,不禁赞叹不已。水流流经龙湫背,象一条发怒的银龙,从连云峰凌空猛扑下来,震天撼地。可下落几丈则化成了白若雪,细若粉的迷蒙水雾。在山风的吹拂下,水雾上下翻腾着落入下方的水潭中。潭水清澈,中间银色浪花不断翻腾,碧蓝得让人心醉。

也许是因为美丽的景色有让人心绪平静的力量,花素见终于开口说话了:“小妹,父亲来看我是你的主意?你受累了。”

看样子沉浸在伤春悲秋世界的女人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开始关心她妹妹的处境。

我的处境自然糟糕透顶。

如我所料,莫宁可真是莫家的人,还是莫家少东家。为了控制莫家,日本人暗杀了莫宁可的父亲,莫家前任东家莫铭。剩下的莫家大佬一部分持观望态度,一部分投靠日本人,还有一部分内斗不休。

莫家有三片势力范围,东亚,东南亚,中亚。花君年前些年去东南亚买药材,被马六甲海盗劫持,多亏莫铭的帮助才脱险,之后花君年因祸得福成为莫家在ZG的代理人之一。现在莫家发生剧变,花君年不愿臣服于莫宁可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但莫家在ZG的黄金大部分存放在上海,在他和莫宁可正式撕破脸皮之前,他要我帮他弄到那批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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