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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何月轩满足将脸埋在她的颈窝处,平息了一会呼吸,才起身开始收拾,拿水湿了帕子给叶之初擦手。望着她含羞的粉红的面孔,心里简直爱死了。他觉得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只要这样平静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两个人拥在一起,叶之初枕着他的胳臂,头埋在他的胸前,不一会两个人就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天,何月轩结束了这几天欲求不满的黑扑克脸,精神十足的出门了。香玉忍着笑,服侍叶之初吃饭进补。趁着现在精神不错,她拉过香玉的手,

“我想把你许配给何良,你觉得他那人怎么样?有没有一点喜欢?”

“小姐,我才不要嫁,我走了谁来照顾你?我才不放心。”

叶之初见她红着脸,倒没说不同意,看那意思若是身边有合适的人照顾着,她才能放心的嫁了。想到这也人不知扑哧一笑,

“莫不是想给姑爷做小?”她一脸坏笑的打趣道。

“小姐?你再说我可真的要生气了,我才不会做那不知羞耻的事,我只是……只是……现在还不想嫁罢了。”

说到最后,声音是越来越小,叶之初笑着说:

“我知道,但也不好耽误你太久,等我生完就和姑爷商量给你们的事也办了,白天呢你继续陪着我,晚上再……”说完还特意斜眼看了她一下,把香玉看得脸恨不得缩到脖子里了。

何良是个有眼色有上进心的好青年,把香玉嫁给他有他们看着,晾他也不敢欺负香玉。叶之初心满意足的补了个眠,身后跟着两个妈妈,由香玉扶着在后面园子里悠闲的散步。大夫说孕妇适当的活动会让胎儿更健康,将来也更容易生些。

何月轩也嘱咐过,一定要好好的养着,家里的事有母亲,外面赚钱的事有他,你只需安心的当小肥猪就好。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你们大人孩子都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重要。叶之初很是为了这段话感动了一阵,姨母和表哥从来都不给自己压力,院子里闲杂人等也不许打扰少奶奶养胎,再加上母亲给自己的贴身妈妈,叶之初真的成了一级保护动物,饶是如此,这些人还不怎么放心,哪一个都是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睁着眼睛。

一晃就过去了两个月,叶之初经过了最不稳定的头三个月,现在是胃口也好了,起色也比明亮了许多,只是爱睡觉。何月轩把酒楼交到陈婉清的手里任凭她随便折腾,颇见成效。

先是把名字改成“第一酒家”然后里面的风格也是兼具平民和奢华,一楼大厅很是简朴,走亲民路线。二楼雅间极尽奢华,连摆设都是花好多银子定制的。门口处站着两个俏丽妩媚的女子,俱都身材高挑体态婀娜,穿着大红的旗袍,高叉都要开到腿根了。这两个是陈婉清特意到青楼买来的,不用接客只需在门口迎来送往即可。小二们一色的利落打扮,态度谦逊面带笑容,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单看这些个人不吃饭也心情舒畅。

每天推出几款特色菜,特价菜,还有上好的陈年美酒。每到节日还免费赠送点心、水果。反正是现代酒店的所有打着促销活动全都被她用上了。这些就已经足够吸引人眼球的了,所有人都好奇,甚至特意过来体验一把,导致雅间供不应求。望着大把的银子进账,不管是何月轩还是掌柜的,全都一副很信服的样子。

陈婉清彻底的从劳动阶层转变成领导层,所有的客人都喜欢这个长得隽美,一脸笑容的管事。陈婉清就如大堂经理般穿梭在酒楼,帮小二解决一些小纠纷,比如抢座位了、菜品问题啦等等,兼之一些人非要和她喝几杯。所以这一天下来,她的脸也笑得僵了,也喝的有几分微醉了。

何月轩也兑现了当初的诺言,不但给她的月钱涨的和掌柜一般高,还承诺将来开了分店便给她抽成。还特意在酒楼的后身给她安排了一间房子,供她居住。陈婉清也暗中传信给陆德远夫妇,说自己很快就要打入何家内部了,请大人放心,陆夫人又是一顿威胁,说什么卖身契在她手上,如果耍什么花招的话定饶不了你。

陈婉清最烦恼的就是这个,在这个古代的社会里,自己的人身和自由完全操控在那两个小人的手上。哪一天若自己真的被卖掉那可真是哭都没地哭,不行趁着现在得赶紧给自己弄一个假的户籍,才能逃脱他们之手啊,否则就像是个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让自己身陷囹圄。

有了目标,陈婉清就一直朝着理想的方向努力,借着何月轩的名头,她倒是结识了不少常来这喝酒的有权势的人,从最初的点头之交到现在能一起喝几杯,再到最后就差称兄道弟了,不得不承认陈婉清是一个很会销售的人员。在编造了一系列的瞎话后,终于拿到了一个写有陈婉清名字的户籍,不过家乡可就是在离着几千里之外的别的县城,这样陆德远万一发难,也难查出来什么。

陈婉清一颗心才算落在肚子里,在经过了最初的成功之后,她要进一步的展示自己的雄才大略,把何家的所有的大小店面、店铺全都按照现代的经营模式改造,誓把生意做到最大。到时候我陈婉清将在这片大地上声名鹊起,甚至流芳百世。

作者有话要说:

☆、动心思

叶之初日夜小心提防,即使过了最初危险的三个月,也一点儿不敢放松。这期间也有些状况,但都被机警的香玉躲过去了,这边防的是滴水不漏,那边赵姨娘和薛姨娘也是干着急没有法子。

秋天很快就过去了,天气日渐严寒,叶之初的肚子也越来越大。算起来这预产期正好在春夏交接的时候,天气不冷也不热,正是好时候。只是冬天怀孕着实辛苦,外面天气冷不说因下雪路面又滑,不能出去散步只能整天窝在屋子里。看会儿书吧这些人又说累眼睛,想做会儿针线吧又觉说伤神。偏偏何月轩还很忙,不能整天陪在她身边。

经过了最初的几个月,何家的生意已经步入正轨,目前正是形势大好。当然这功劳与陈婉清是分不开的,不得不说,她将现代的经商手段融入古代,再加上古人重诚信,所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这几个月她与何月轩相处之日甚至多过于叶之初,两个人一起熬夜一起起早,为了一个装饰、一个想法可以反复试验,何月轩对陈婉清既是敬佩又很喜欢,就差摆个香碗义结金兰了。

一时东明县有多少人眼红,也有多少人想出高价挖陈婉清过去,依照最初的想法,只是为了赚钱自然是谁出银子多就去谁那。可这几个月后,陈婉清也渐渐对何月轩起了好感,她也逐渐习惯了古代的生活,这里的人简单,没那些弯弯绕。这里的环境又好空气没有污染,现在她才有了一种主角的感觉,被这么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记不得多少个夜晚,两人忙碌了一天坐在一起豪饮,记不得多少次,累的腰酸背痛何月轩亲自送上药酒;时而呵护备至、时而勾肩搭背……原来这就是日久生情,被一个人这么关心着她觉得好幸福。只是可惜他已经成亲了,真真的是恨不相逢未嫁时,而且从他的日常看好像也过得挺幸福。记忆中古代的人不是父母之命吗?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是了,听说叶家的大小姐是个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一时多少人求娶。自古男人哪有不爱美色的?

可是难道自己就不优秀吗?若是他知道和他朝夕相处的好兄弟是个女的,他一定会很震惊,会不会也日久生情了呢?两个人的爱情是在不知不觉中,由习惯产生的。假如我消失几天,想必他也会着急会担心吧?想到这,她忽然想要试一试,看看在他心中自己占有多大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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