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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这个问题要分两个层面来回答。第一,一般地球人不会拥有前世的记忆,按照逻辑,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一般的地球人,你就算拥有某人的记忆,对方也几乎不可能是你的前世不是吗。」遮妮丝笑着回答:「至于你怎么会有他的记忆,先不说你有追根究底的精神也是件好事,但看你那付傻样,我实在很想反问:你拥有三十岁成年人的记忆,不是很棒的事情吗?省下很多学习和历练的功夫?怎么看你提起这个话题,却是一脸沉重?」

………【0022方便实用的外星科技】………

男孩顿了顿,苦笑道:「我只能说,照一般地球人的习惯,如果出生时拥有某人的记忆,几乎一定会被马上判断成说此人就是自己的前世。」

「但这个根本没有办法验证。还有种说法是说,这种明明没有异能或说神通,却记得自己前世的人,叫做有宿慧。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孩停了一会儿见男孩没有答腔,便继续说道:「总之,世界上有人天生比较聪明,有人天生运动神经达,有人出生在富贵之家,还有人--嗯,拥有某个别人的记忆。把它当成上天的赐福好好的珍惜就是了。有三十年的生活经验,说好的确是好,说了不起也没多了不起,在我来看你就是个普通的八岁地球人而已。」

不可思议的,遮妮丝这么一说,沈末旌立刻就感到恍然大悟的接受了。毕竟,其他的不说,男孩对那位胡裕胡先生根本没什么认同感。比方说他记得很清楚胡裕第一次见到后来的妻子时那种心动感,但在男孩的回忆中,这位女子……或说欧巴桑,长相实在平庸得很。

「谢谢妳的开解,我心里舒服多了。」虽然明知前世跟这辈子的自己已经很难再扯上关联,但,既然对方连前世都不是,男孩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可以更好的享受八岁孩童的人生。「那我们来谈谈正事吧,其实我上辈子……咳咳。其实我拥有的那位胡先生的记忆中,他是位编辑。」

虽说是编辑,而且胡先生自己也不觉得什么,但沈末旌却曾深深的为他的编辑工作自卑。当然那是以前,把对方当成自己;现在既然明确的知道「那是别人」,就不好再对别人的工作表什么批评。

胡先生所在的编辑组专出励志类或社经类的畅销书。或者说,专出这类畅销书的山寨版本。比方说曾有一本畅销书叫《富88穷88》,胡先生他们就出了本《脱贫致富88》;有本叫做《心灵高汤》,他就们出了本《心灵炖汤》;有本叫《谁偷了我的起士》,他们就出了本《创造新的起士》;有本叫做《脑内隔命》,他们就出了本《脑内外都隔命》……等等。

虽然是山寨书名和题材,不过成书前也是访谈了不少社经砖家名嘴请他们对书的内容表意见,就算一、两句话也好,是原书的引申、补充、修正或反驳,然后编辑就旁征博引,就几句话的论述扩充成一整章节。因此在大量这类山寨书中,还算是制作得比较用心的。

「这么说你的文字能力应该不错囉?」遮妮丝问。

「是……大概吧。虽然不是什么赚得了钱的技术。」

「赚不赚钱姑且另当别论,我这次险死还生,动了个念头,想把自己的一些经历纪录下来。但是用我熟悉的文字的话,放在这地球上,根本没意义,只能说是种自我满足。对于地球上的文字,我使用起来又还不太熟练,你能帮我这个忙吗?」女孩突然提出了一项请求。

「咦?好呀!」沈末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对妳的经历也很好奇!」

女孩又说:「然后再把我的自传稍微整理一下,就可以当做小说卖了。」

「嗯,把妳的自传整理一下再当成小说卖,一定会……等等,妳真的是打算要我帮妳纪录和整理自传吗?该不会一开始就打着叫我写小说赚钱的主意吧!?」男孩觉不对劲了,毕竟,对方可是个外星人,她所说的「自己的经历」,根本无法查证,随她怎么掰都成啊!

遮妮丝的回答是不承认也不否认:「有什么关系嘛,如果要把催眠术运用在贩卖商品上,没有比小说更适合的媒体了啊!塑胶小玩具太浪费资源,零食不但浪费资源还会危害健康,至于电子游戏之类的,难的有技术门槛,简单的那些又很难保护自己的着作财产权。」

沈末旌哭丧着脸。虽然如果自己强烈要求的话,短时间内自己的平常生活应该不会被这件事情给影响;但长远来看,当作家这种事还是违背自己一贯希望的低调。

「我可没打算要勉强你,只是想说赚钱的能同时把自传给整理出来也不错……或者说整理自传的同时还能赚点钱也不错。你好好考虑;真的不行的话,我养父母最近好像打算盘下一间小餐馆来经营,到时候咱们再朝那上头去动脑筋吧!」

遮妮丝的养父母经营餐馆对她的经济状况当然很可能会有帮助,但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男孩又没钱投资。贷款什么的他听过就算了,根本没打算同意。他在心底暗自嘀咕。

入冬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五,早上第一堂课的下课时间,很意外的,遮妮丝居然没来。

回想起来沈末旌的第一次失约,应该就是初焉「过敏」那次。而遮妮丝,很惊人的居然没有失约过,这是第一次。

直接去四年级的教室找她也可以,但偶尔失约一次本来就不是什么要紧事,男孩也就没去。连背上的幼童都觉得那位学姊的失约是很奇怪的事,睁开眼睛茫然四下顾盼几趟,再继续睡。

下一堂下课时间,沈末旌就知道女孩为何失约了。她这次有准时赴约,不过脸色显得有些青白--嗯,就像刚夺舍那时一样。

本来还有点担心她宿疾复--虽然猜想地球人的疾病对外星人来说可能并不构成威胁--结果女孩没有丝毫隐瞒,不太流畅但很直接地解释了:「其实,上一堂快要下课的时候,我落红了。」

落、落红?

「看你的表情我好像用错词了。」

其实男孩也没有把握,毕竟现时点网路上随便混用乱用的也很多。不过,沈末旌想了想就了解女孩真实的意思了。

「早知道找个男性的地球人来夺舍,这样真是不方便又不舒服的。」

「……不会太早了吗?」

「嗯?虽然跟我大病初愈可能脱不了干系,但根据保健老师说的,其实也不算太早了。据说班上还有同学三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来了。」女孩没精打采地说:「然后我还想说的是--我的天,你们地球人是怎么回事?垫在我双腿之间的那个是什么,难受死了。」

唔,似乎叫做……高分子吸收体?大概是纸浆一类的东西……话说这是纸尿布和卫生棉公司的商业机密吧。

「……就只是吸起来而已!?那可是血耶,细菌啊蚊子啊吸血鬼之类的生物的最爱耶!就这样把它吸起来而已?难道连大量出血的伤口你们人类也是这样处理的!」

不不,如果是大量出血的伤口的话,与其烦恼怎么处理那些血,得先止血吧。

「也对。」

除了吸起来之外还能做些别的什么吗?

「比方说,添加某些蛋白?之类的东西,把血液给分解成比较卫生的形式怎样。」

居然问我怎样……我……我不知道,我没用过卫生棉,也不知道女生愿意花多少钱来让自己变得更舒服点。不过,这技术如果在外星球曾经被接受的话,也许在地球也可行吧。

「嗯,看来我只能自己研究了。」女孩转变为自言自语的音量,虽然男孩仍然听得见:「……话说这东西不只能让我自己舒服点,说不定还能赚钱……人类口水里头有蛋白?吗?」

没有的样子,好像要到胃里才有--啊,而且胃里的蛋白?需要强酸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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