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约好了,两人所到之处,人群纷纷散到两侧,自然而然形成一条道,倒像是夹道欢迎似的。
“不觉得紧张害怕?”左家勋边走边垂下眼眸含笑望向她。
“为什么要紧张害怕?”迟暮笑着反问,两只美眼射出自信而调皮的光芒。
左家勋笑道:“人前大大方方的女孩子,我喜欢,可见我的眼光不错。”
如果,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她也有这么大方主动就好了,咳咳咳……
迟暮横他一眼,“夸我就夸我,没见过你这种还捎带夸自己的,自恋。”
“那我不自恋,让你恋我就好了。”
“继续自恋……”
“不怕被人议论?”
“怕什么?至多说我是傍大款。”
“这好啊,你贪财我好色,咱们俩个还真是天生的一对。”
要是从前,谁敢相信冷面冷心的左家勋竟也能说出这种话来?十足的厚脸皮兼耍赖皮。
迟暮仰面含笑看身边的男人,他此刻脸上的表情是随性的慵懒的,却又带着一种掩饰不住的威武和贵气。
之所以敢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走一趟,其实不为别人,为的是要明白地告诉自己:这个男人现在是自己的了,真真实实的。别再轻易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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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后,左家勋的车径自朝逸园方向而去。
左家勋现在就跟武林高手似的,练就了单手开车的绝技,另一手自然是握住了迟暮的手。
迟暮劝他开车时要专注点,他却说只有这样他的心才可以平定下来。
正是热恋阶段,反正甜言蜜语不嫌多,迟暮也就不想再去点他。
车到了逸园,老李和李婶早就笑呵呵地站在院门口迎接他们了。
这两人是夫妻,女人是当初夏家的佣人,迟暮习惯叫她李婶,而男人则是以前夏家公司的门卫,迟暮跟着别人后面,也喊他老李。
前天迟暮是夜里过来的,根本就没有细看逸园的花园,而且是还没来及进大厅就被周臻中给搅了,现在她才算是真正看到了逸园的花园,看到了里面的两大丛的花,一丛是红玫瑰,一丛是雏菊,玫瑰已是尾声,而雏菊正盛开着,她顿时欣喜地奔下车去。
红玫瑰是她母亲当年最爱的,当然了,她也是很喜欢的,雏菊,则是她的最爱。
事实上她喜欢的花草有很多,但当年父母问她园子里喜欢种些什么花时,她回答说是雏菊,只是因为怕母亲过于操劳,雏菊好养的缘故。
不过渐渐的就真的喜欢上了,丢不掉的感觉。
习惯了。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就像她爱上左家勋一样。
李婶接过左家勋从车后备箱里拎出的各种包装袋,“左先生,十一点半开饭好吗?”
左家勋笑望着在园子里四处闲逛的迟暮,“等她饿了再说吧。”
李婶点头笑,“那我先把这些放进更衣室去。”
左家勋应了声。
迟暮走到园子后面,发现这里还是像从前一样是大片竹林,四周被细致地用比较大的鹅卵石围住了,一是为了遏制竹林过度扩张,二是为了健身。当年她父亲吃过晚饭后总爱在这里走几圈,脱下鞋袜,赤足走,说是可以舒筋活血。
鱼池靠墙的那块石头已经被处理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几根竖起的尖利的钢针状的东西,在阳光下寒光闪闪的,也就是说,以后谁要是再不小心从那墙上掉进来,不死也得挂个彩。
迟暮站在池边,那些金鱼锦鲤等似有感应,都纷纷朝她游过来。
她随手摘了两片树叶扔到池中,然后坐到两棵树之间的秋千上,自顾自地轻轻晃荡起来,脚旁,是一丛丛盛开的雏菊。
大概是秋老虎的余威尚在,阳光照下来,她脸上身上竟有些汗津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