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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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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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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礼上的倒霉事(1)

我想冲她们大喊我没有酒后乱性,没有一夜情。可我说话不硬气,我想不起和那男人后来究竟怎么样了。我心口怦怦地跳,怕听到不好的消息。

二十七岁生日那天,中午十二点,在我最好朋友的婚礼上。

我不是伴娘,也不认识伴郎。我就坐在角落里,喝着味道不算纯正的红酒,听身边两个中年女人聊天。

她们聊的大概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话题。我不喜欢听这些,继续喝酒,心里想着三四年前的事情。

我怎么也想不到,方睿慈结婚了。在我脑子里,她应该是我们宿舍最后一个结婚的,甚至是终身不婚的那种。

可人家就是结了,最重要的是,她比我小,结婚却比我早!

收到喜帖的时候,我还没见过准新郎,更谈不上认识。我傻了一会儿,马上给丁璀打电话,又给路苗苗发邮件,我在QQ里和郑筱萸整夜整夜地说这件事,我把MSN上的名字改成了剩女希瑞,被钟静耻笑了一把。

我们宿舍六个女生,按照当年夜谈的排行,我该是第三个结婚。可如今呢?

郑筱萸女儿快三岁了,钟静人在国外,老公在国内守身如玉,路苗苗还是和情投意合的人在一起,至于丁璀,听说也新结识了男朋友。

今天,最不可能出嫁的书呆子方睿慈结婚了,听说半年前就领证了,新郎是博士。我虽然看不起男博士,更看不起在读女博士,但是人家结婚了,我没结,孤苦一人,身边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想起男朋友三个字,我就没好气,又给自己倒酒,敬了一下没有到场的冯纶同志。他如果在这里,美其名曰我也有个曾经的暗恋对象,把话挑明以后,我们连同学都没得做了。他把我织的围巾寄了回来,再无瓜葛。围巾被我转送给了院里的看门大爷。

我很想爆一句粗话,虽然我并不会。

冯纶不是东西,太不是东西。好在今天他不在,他如果在这里,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他女友曾经住在我们同层宿舍。身条顺,脸盘靓,胸大也有头脑,男生们好像一直这么形容,我们六个女生关起屋门边吃西瓜边讥讽她。可如今,她跟了冯纶,或者说冯纶跟了她,两个人招摇过市。有时候我都想不起她叫什么了,依然按着过去背地里的叫法不屑地从鼻子里嗤一句奶牛。

奶牛的胸真大。我有时恨胸太大的女人,港剧里胸大的女人都没有头脑不是吗?可男人都是一些肤浅的东西,就懂得看身条,看脸蛋,不看知识学问。那些残存的注重女孩知识学问的,外形八成又是二等残废。

这么想着,我心里更不平衡。我后悔自己念了研究生,倒不是因为学了文献检索专业,而是因为同校没有几个看得过去的男生,好日子就蹉跎了。岁月没有饶过我,我知道我二十七岁了,偶尔熬夜过后眼角有细细的纹路。

我爱过,爱过冯纶。他爱上那个大胸女人,不爱我。

我现在不暗恋他,我谁也不喜欢,谁也不在乎。

我越这么自我安慰,妈妈越说我自欺欺人。其实她不算懂我,还是爸爸理解我。收到方睿慈喜帖的那天,我着实在屋里发了一下午疯。他听见我乒乒乓乓地摔东西,还是笑呵呵地端了盘切好的西瓜送进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得啦,丫头,吃点西瓜消消火。”

我就爱爸爸这样,什么都明白,什么都不点破,留了最后那点面子,维护了我的自尊心。混成宿舍里最后一名的大剩女,情非所愿,我也无从选择。

第一章  婚礼上的倒霉事(2)

古籍处的关处长结婚了,有一个四岁的儿子,我再往死里含情脉脉,每天准时给他拿报纸,偶尔一起吃顿“工作”晚餐,却还是狠不下心去他家里插足。他媳妇不容易,拉扯着孩子长这么大,我知道做女人的辛苦,又何必去为难别的女人呢。

喝了两杯还没醉,我给自己倒了第三杯红酒。远处的伴郎新郎渐渐分不太清楚,耳根子边的老女人谈话声还在继续。我想拍案而起,干净利落地撮合了她们俩的儿女。可我是谁,我自己都没推销出去,我有什么资格给人家做媒拉线?

我踏踏实实地坐着,喝了第四杯。一只手支撑着头,发现新郎新娘开始轮桌敬酒,赶紧坐正身子,想修正一下形象。同屋六个,观礼的只有我。我的形象其实不差,很贤淑,很知性。

我和大翻译家的夫人同姓,名字沾了大作家夫人的光,我的别号还很有讲头,和写翠翠的那个人的太太一样。我喜欢我的名字,别人叫我戴若,若若,爸爸妈妈叫我兆兆,因为我出生昭示了好年景。那一年爸爸评上了特级职称,妈妈当上了先进工作者,涨了两级工资,发了二十斤粮票。

“若若……”

我是古代文献检索专业出来的优秀毕业生,论文答辩我排进全校前十名,导师以我为荣。我不是女学究,不是方睿慈那种形同第四类人种的女博士,虽然我在大学图书馆工作,可我……

“若若!”

有人叫我,在方睿慈的婚礼上,竟然有人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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