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阎连科最为出色的中篇小说《年月日》当中,先爷让自己的身体化作肥料,以滋养大地,最后他的身体和玉米的根系融为一体。在我看来,这是阎连科小说当中最富有想象力的篇章,是最能代表阎连科风格的篇章。在小说的结尾,阎连科写道:
先爷躺到墓里,有一只胳膊伸在那棵玉蜀黍的正下,其余身子,都挤靠在玉蜀黍这边,浑身的蛀洞,星罗棋布……那棵玉蜀黍的每一根根须,都如藤条一样,丝丝连连,呈出粉红的颜色,全都从蛀洞中长扎在先爷的胸膛上,大腿上,手腕上,先爷的每一节骨头,每一块腐肉,都被网一样的玉蜀黍根须串在一起,通连到那棵玉蜀黍秆上去了。
阎连科在此写的是先爷,还是他自己?还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我们未必比先爷幸福,因为先爷还留下了一株玉蜀黍,而我们这些写作者,可能什么也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