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这时李富胜不爽地骂了一句。
这样一来,七个人就凑齐了,夏月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她已经隐约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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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费冰欣的死让一切有了头绪,夏月瞅准了这一点。
从“规则七:罪会随机引导其他带罪者来完成杀人行为,成功率为百分之百”已经可以知道杀死王水明和费冰欣的凶手就是其他带罪者。
现在除了王水明、费冰欣和自己以外,还有四个带罪者,他们分别是:
姐姐、李富胜、阿西和幸运者。
其中姐姐认为李富胜是可信的,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一直在一起的缘故。而幸运者既然能确定自己是什么罪,就已经解脱了,他很可能已经灵魂印证完毕,率先脱离了“罪”的控制。
由此来看,阿西是最大嫌疑人。
他对姐姐加以玩弄的行为也符合了“淫欲”的特质,包括奸杀费冰欣的行为。
但其实凶手是谁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知道凶手名字以后所衍生出的推理,其中潜藏着可怕的逆转。
全拜“罪之法则”所赐,一般人所具有的思维定势被完全逆转了。
她害怕接近恐怖的真相,可真相自己就破茧而出了。
她突然发现——
在自己、姐姐、李富胜、费冰欣和王水明这五个人里,大家的“罪”都不明朗。排除了“饕餮”和“淫欲”之后,每个人差不多都是15的猜中机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不是凶手,没被选为制裁者。
但阿西的情况就不同了,当夏月推理出他是凶手的同时,发觉他被写下的“罪”也就一目了然了。
从“规则二:罪不会被所属灵魂改变”和“规则三:除了改变带罪者的灵魂,罪不具有其他任何能力”可以看出——
制裁者在杀人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就会展现出和“罪”的本性有关的东西。这也就是前面姐姐所提到的。
可以说是“罪”操纵制裁者去杀人的。
比如阿西若被写下了“贪婪”,在杀死王水明的同时也会把现场财物洗劫一空,而他没有,所以他不是“贪婪”。
同样的道理,当他被写下了“淫欲”之后,在杀死费冰欣的过程中想不玷污她都不可能,这是“淫欲”会对心灵所施加的必然影响。
这些对局外人而言都是事后才推理出的结论。而对于凶手本人,这是在杀人过程中就会反映出来的事实,根本就不需要费心去揣测。
打一个比方,若他没有去杀人,比如阿西没有奸杀费冰欣的话,他反而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罪。
于是,从这个事例结合“罪之法则”就可以得出一个可怕的推论——
推论一:在无特殊线索的情况下,想要知道自己是什么“罪”,被“罪”引导去杀人是最直观的方法。
在这条推论中,人类的伦理道德被彻底颠覆了。
在这七个人的团体中,杀人不但得不到惩罚(其他知情者为了保护自己,也不会去向警方告发),反而会有重大奖励。
这奖励不是别的,而是自己的生存。
这可能就是罪之法则的本质——
“罪”会带来死亡,不是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死亡是“罪”的本质。
所以只有当接近死亡时,才是最直接面对和了解“罪”的机会。
夏月突然醒悟过来,在这起事件中凶手总会最先胜出,这就是阿西得以幸存的诀窍!
真变态!
夏月在心里咒骂起来,她发觉现在的情况对自己更为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