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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第2页)

(2)知:通“智”。

(3)人君:这里指郡守,一郡的最高长官。初为武职,戍守边疆,后成为地方长官,故上文称“将”。

(4)腾:超。这里是尽大力的意思。

(5)本句与上下文之间义难通,故疑有脱漏。按上下文意,此当是与佞人的对话,故疑原文是“问佞人,佞人必对曰”。下文“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可证。

(6)不:同“否”。

(7)常:递修本作“当”,可从。

(8)耐:通“能”。下:礼贤下士。这里是迁就的意思。

(9)置:搁置,放弃。

【译文】

有人问:“佞人不在一般人面前诋毁人,在郡将面前会诋毁人吗?”我说:佞人是利用别人去欺骗郡将,而不在郡将面前诋毁人。这人又问:“那么佞人是怎么做的呢?”回答是:佞人要诋毁人,就先赞扬他;要危害人,就先安稳他。怎样诋毁,怎样危害呢?假如甲有高尚的操行特殊的智慧,名声显赫,唯恐郡守召见询问甲,扶植提拔超过自己,佞人想故意使他被废置不用又不说他的坏话,就常常大加称赞他。推荐甲的人很多,郡守将打算用他,去问佞人,佞人肯定回答说:“甲很贤能应该召见他。为什么呢?甲的意思是不想留在县里,过去听他说过,声称希望进入郡府,在郡里则希望进入州府,由于志向很高那么操行就与一般人不同,只看远处的人,那么心思就不会关心近处。屈才而用他,他心里不满意,否则就装病不干;位低而使用他,就会伤害贤人,不这样就会损害长官的威信。所以郡守因此失去名声损害有声誉的人,是喜欢把可作部下的人都当作部下的缘故。郡守自已能够迁就他,任用他是可以的;自己估计不能够迁就他任用他就没有好处。”任用他,双方互相不会有好处;不任用他,双方互相不会有害处,郡守害怕甲的志向太高,就相信了佞人的话,于是放弃不任用甲。

【原文】

33·12问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1),将有师学检也(2)?”曰:人自有知以诈人(3),及其说人主,须术以动上(4),犹上人自有勇威人(5),及其战斗,须兵法以进众。术则从横,师则鬼谷也(6)。传曰:“苏秦,张仪从横习之鬼谷先生(7),掘地为坑,曰:‘下说令我泣出(8),则耐分人君之地。’苏秦下,说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张仪不若(9)。”苏秦相赵,并相六国。张仪贫贱往归苏秦,座之堂下,食以仆妾之食,数主激怒,欲令相秦。仪忿恨,遂西入秦。苏秦使人厚送。其后觉知,曰:‘此在其术中,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苏君者(10)。’”知深有术,权变锋出(11),故身尊崇荣显,为世雄杰。深谋明术,深浅不能并行,明暗不能并知。

【注释】

(1)洪:大。上:递修本作“正”,可从。考正:观察,揣摩。

(2)将:还是。检:法度,法则。这里是榜样的意思。

(3)根据文意,疑“人”上夺一“佞”字。

(4)须:需要。

(5)上人:这里指有本领的武将。本句与上文“佞人自有知以诈人”应相对,故疑“勇”后夺一“以”字。威:威力。这里是压倒的意思。

(6)鬼谷:即鬼谷子。相传战国时楚国人,姓名传说不一。隐居在鬼谷,因此以此为号。长于养性和纵横之术,苏秦与张仪曾向他学习过此术。《隋书·经籍志》载《鬼谷子》三卷,实系后人伪托。(7)此句文意不顺,疑作“苏秦、张仪习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太平御览》卷四百六十二、卷四百八十,及《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引《论衡》文均作“苏秦、张仪学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可证。

(8)《太平御览》卷四六二引《论衡》文“下”上有“能”字,可从。

(9)不:疑作“亦”。《太平御览》卷四百六十二引《论衡》文作“苏秦说,鬼谷先生泣沾衿。张仪下,说,鬼谷先生泣亦沾衿”,可证。亦若:亦然。以上引文出处不详。

(10)引文参见《史记·张仪列传》。

(11)锋:锋利。这里作高明讲。

【译文】

有人问:“佞人只是以高超的才能和宏大的智慧观察和揣摩一般人呢,还是有老师作为学习的榜样呢?”我说:佞人自有才智可以欺骗人,但到他游说君主时,就需要权术来打动君主,就像名将自有勇敢来镇住敌人,但到他打仗的时候,就需要兵法来指挥军队进攻。他们的权术就是合纵和连横,老师就是鬼谷子。传书上说:“苏秦和张仪向鬼谷先生学习合纵与连横的权术,鬼谷先生挖地成了个坑,说:“能下来,说得使我哭出来,那么就能分到君主的封地。’苏秦跳下去,说得鬼谷子先生哭得眼泪流下来沾湿了衣襟。张仪也一样。”“苏秦辅助赵国,并且还辅助六国。张仪贫困低贱地回来,苏秦让他坐在堂下,拿仆人吃的饭菜给他吃,又多次责备以激怒他,想使他去辅助秦国,张仪愤怒怨恨,于是向西去秦国。苏秦派人以厚礼相送。张仪后来察觉,说:‘这次又落在他的圈套之中,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我赶不上苏君的地方。’”智谋深奥有权术,权宜之计高明得出奇,所以苏秦尊贵受人推崇,荣耀显赫,成为一代豪杰。计谋要奥妙,权术要高明,但它的舆妙与浅陋不能同时实行,明显与隐晦也是不能同时明白的。

【原文】

33·13问曰:“佞人养名作高,有诸?”曰:佞人食利专权(1),不养名作高。贪权据凡(2),则高名自立矣。称于小人,不行于君子。何则?利义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佞人贪利名之显,君子不安下则身危(3)。举世为佞者(4),皆以祸众(5),不能养其身安能养其名?上世列传,弃宗养身(6),违利赴名,竹帛所载,伯成子高委国而耕(7),於陵子辞位灌园(8)。近世兰陵王仲子、东都昔庐君阳(9),寝位久病(10),不应上征,可谓养名矣。夫不以道进,必不以道出身;不以义止(11),必不以义立名。佞人怀贪利之心,轻祸重身,倾死为僇矣(12),何名之养!义废德坏,操行随辱,何云作高!

【注释】

(1)食:疑“贪”字形近而误。下文言“佞人贪利名之显”,又“佞人怀贪利之心”,可证。

(2)贪:通“探”,求。凡:要。这里指要位。

(3)子:根据文意,疑衍文。下:章录杨校宋本作“不”,可从。

(4)举:疑“案”之误。递修本作“安”,疑“案”之坏字。

(5)众(hōng终):通“终”。

(6)宗:尊。

(7)伯成子高:参见1·4注(20)。

(8)於(wū污)陵子:即陈仲子。战国时齐国人。认为其兄陈戴为齐相不义,不愿与兄共享富贵,离家隐居於陵(今山东邹平县东南),自称“於陵仲子”。楚王聘请他为相,陈仲子不应召,逃往别处,为人浇灌菜园。事参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孟子·滕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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