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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部分(第2页)

【注释】

此句有误,应作“对曰:非作也”。

太史公书:即司马迁著的《史记》。刘子政序:指西汉末刘向所著的《新序》。班叔皮传:指东汉初班彪所著的《史记后传》。

桓山君:当是“桓君山”。《检论》:书名,已失传。

衍:发挥,扩展。按:本书《正说篇》认为伏羲非作,文王非演,演作之言,生于俗传。这里王充又因俗传为说。

辩:通“辨”。

文吏:掌握和熟悉文书、法令的官吏。狱:狱史,指负责审讯的官吏。卿:指廷尉。狱卿之事:这里指司法案件。

【译文】

回答说:《论衡》、《政务》不是创作,也不是阐述别人的东西,而是发表议论。五经的产生,才可以称为创作。太史公的书、刘子政的序、班叔皮的传,可以称为阐述别人的东西。桓君山的《新论》、邹伯奇的《检论》,可以称为议论。现在来看《论衡》和《政务》,是和桓、邹二人的议论是同类的,并不是所说的创作。开创性的另作,从前根本没有的,如仓颉创造文字,奚仲造车这才是创作。《易》说伏羲制作八卦,在此以前没有八卦,伏羲制作了它,所以称为创作。周文王把八卦画出来,自己推演成六十四卦,所以称为推衍,说《论衡》的写成,像推演六十四卦一样,但又不是如此。六十四卦是根据图象扩展而增生出来的,它的卦增加,它的数就多了。现在《论衡》只是针对世俗之书,考订它们的真伪,辨别它们的虚实,并不是始创另作,在之前毫无依据。儒生对先师的说法追问责难,文书律令之吏对狱卿的判案覆核考查,说《论衡》是创作,那么儒生、文吏的做法也是创作吗?

【原文】

84·6上书奏记,陈列便宜,皆欲辅政。今作书者,犹书奏记,说发胸臆,文成手中,其实一也。夫上书谓之奏,奏记转易其名谓之书。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颖川、汝南民流四散。圣主忧怀,诏书数至。《论衡》之人,奏记邵守,宜禁奢侈,以备困乏。言不纳用,退题记草,名曰《备乏》。酒縻五谷,生起盗贼,沉湎饮酒,盗贼不绝,奏记郡守,禁民酒。退题记草,名曰《禁酒》(11)。由此言之,夫作书者,上书奏记之文也,记谓之造作(12),上书上书奏记是作也(13)?

【注释】

上书奏记:指官吏给皇帝、上司写的奏章、报告。

便宜: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据递修本,“书”字前有“上”字。

建初:汉章帝年号,公元76~88年。

中州:即中土,中原,今河南一带。

颖:当作“颍”,形近而误。颍川:郡名,在今河南中部。汝南:郡名,在今河南东南部和安徽西北部。

圣主:指汉章帝。

以上事参见《后汉书·章帝纪》。

《备乏》: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传。

縻:通“靡”。浪费。

(11)《禁酒》: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传。

(12)“记”字衍,当删。

(13)“上书”二字误重,当删去其一。

【译文】

给皇帝、上司写奏章、报告,陈述应采取的政策措施,都是想有助于政治。当今写书的人,如同写奏章、报告一样,主张发自内心,文章写成于手中,它们的实质是同样的。上书称为“奏”,奏记换一个名称就叫“书”。建初初年,中原一带收成很不好,颍川、汝南的老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荒。圣主心中忧虑,屡次下诏免租。《论衡》的作者,向郡守写报告,认为应该严禁奢侈,以防备困乏。建议不受采用,回来就在奏记草稿上加一个标题,叫做《备乏》。酿酒浪费五谷,容易产生盗贼,嗜酒无度,盗贼就不会断绝,又向郡守报告,严禁老百姓酿酒。回来在报告草稿上加一个标题,叫做《禁酒》。由此说来,写作书,就是写奏章、报告一类的文章,说它是创作,那么写奏章、报告也都该叫创作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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