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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2页)

百里殊十分得瑟。当初从枯木老人那里把这个异空容器赢到手,真是她上辈子烧了高香。这一年来她收集了无数种草药,在容器空间里培育成药田,效果极其惊人。大概是里面的空间比较特殊,这些植物的长势比在外面快了至少十倍,药效也比外界生长的要好的多。现在这片药田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身携带的巨大资源,供给她在魔界开丹行的原料所需,完全没有问题!

☆、第10章  那你喜不喜欢我的性别?

回到异空容器外面,路修远还是一副懵懵的样子,但他毕竟是经历过大世面的,很快就恢复过来:“舒公子,我没有其他问题了,这两天我就会把店面的契书送过来给你,价格按市价的一半算。说实在的,你来得很及时,竞斗场是武斗场地,经常有人员受伤,奇缺丹药,我一直在为这个头疼。等你的丹行开出来之后,我估计就是第一个顾客。”

两人谈得融洽,趁着兴致上来,在大厅外的中庭里酣畅淋漓地打了一场。路修远平时温文尔雅,一到打架的时候就跟换了个人似的,那副狂热劲儿让百里殊都觉得害怕。他的实力确实比她高很多,她要是不取巧,跟他硬碰硬地打的话,绝对就是落花流水的惨败。

“够痛快。”

两个人都累得半死,也顾不得什么形象,就直接大汗淋漓地躺在中庭的地板上休息。路修远看着上面的天空,轻笑道:“我小时候性格火暴叛逆,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个闯荡天下的侠客,自由热血,快意恩仇。但是我爹只有我一个孩子,家族的产业没人继承……总之,若干年后,我就成了三十二个竞斗场的主人,魔界首富,整天衣冠楚楚周旋于生意场上,看见谁都是微笑。就连打架,也是偶尔假扮成守关者,才能痛痛快快打一场。”

百里殊也望着天空,说:“那你可有后悔过?”

“我也说不清。”路修远轻轻叹息了一声,“我不喜欢现在的自己,但是我确实有商业天赋,在这个领域里,我是魔界最成功的人,富可敌国,有权有势。在众人看来,这才是最能实现我价值的道路,但是我一直在想,我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就是现在的成就?”

百里殊沉默。在现代,她看到过很多事业有成名利双收的人,义无反顾地抛下高薪工作和地位,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有人说这是情怀,有人说这是矫情,但她一直都不置评论。关于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类永恒的问题,没有答案,更没有对错。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她突然说出这一句来,路修远诧异地转过来看着她。

“你怎么知道这句话?我爹给我起名字的寓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这可是《离骚》里的名句,百里殊当然知道。看来这个路老爹还挺有文艺范的,文人的精神就是不一样,跨了这么遥远的时空,在异世里还能不谋而合。

“我想,人的价值是要在漫长的一生中,才能探索出来吧。”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路修远慢慢地重复着这句话,突然侧过脸,展颜一笑。

“舒公子,我很高兴遇见你。”他的笑容不是那种商业化的完美无缺的微笑,而是充满了真正的愉悦,阳光般明朗耀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跟一个刚认识两天的人说这话,但是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放松也很愉快。能有个你这样的朋友,感觉真的很不错,像个普通毛头小子一样打完架躺在地板上看天,我已经十多年没有这么做过了。”

百里殊在心里暗暗吐槽,能躺在一块价值五千魔币的极品温玉上看天,人家普通毛头小子可能一辈子也没机会这么做。但她没敢说出来,只是微微一笑,像哥们一样拍了拍路修远的肩膀:“路公子,没事可以多来找我打架,找找当年青春热血的感觉也好。”

“别叫我路公子了,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我今年二十,看你比我小不少,称呼你一声兄弟如何?”

“当然可以,那我就叫你一声修远兄了。”

第二天,路修远果然将那几处大型铺面交给了百里殊,还出主意给她做了宣传,先炒热气氛,吊起众人胃口。丹行开业当天,整个燃血城沸腾得差点蒸发掉,丹行外面的街道人山人海,几乎把两边的房子踩成平地。整个魔界几千年来都没出过几个魔族炼丹师,更没有过一家丹药行,百里殊的丹药价格虽然比在人界贵了足有三倍,但众魔族们还是趋之若鹜。开业不到两个时辰,里面的全部丹药都被抢售一空。

黑旗竞斗场在百里殊这里订了一大批丹药,百里殊全部给路修远按照半价算,就当是之前她半价买下铺面的回礼。对于朋友,她从不会平白占人家便宜。路修远在魔界其他城市还开有三十多家竞斗场,都需要丹药,打算下一步就帮助百里殊把丹行发展到其他城市去。

百里殊没有看错即墨这小子,在她和路修远两人的简单指点下,他很快就成了丹行的管事。开头几天丹行生意火爆,里外忙得鸡飞狗跳,他一个年纪轻轻又没有什么经验的少年,竟然也能把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等过了一个多月,燃血城居民对于丹行的新鲜劲儿稍微过去,而其他城市的分店还没那么快能开出来。在这没有媒体没有信息化技术的异世,即墨竟然能想出办法把丹行广告打到整个魔界,吸引得众多外地人千里迢迢地来燃血城购买丹药。就连路修远这个天生的商界奇才,看了即墨的表现后都连连赞叹,夸他直追当年自己的水平,将来前途不可估量。

四月份,北域的天气渐渐开始转暖,魔界不再是冬天里白茫茫的一片暴风雪,取而代之的是春天里肆虐的沙尘暴。大风一起,漫天飞沙走石,一片不见天日的昏黄色。夹带着沙土的暴风就犹如利刃一般,打在人脸上,能活活刮下一层皮来。

燃血城建在山脚下的盆地里,受到沙尘暴的侵袭要轻很多,这种大城市外面又有防护结界,可以抵挡大部分外界的恶劣气候。现在的温度比冬天舒服得多,整个城市也更加活跃起来。路修远一次来找百里殊的时候,告诉她这一届的七城争霸赛就在两个月后,主场正好在黑旗竞斗场。

“七城争霸赛?”

百里殊前两天刚碰到路修远的时候就听他说过一次,三年前是路修远夺冠。魔族热爱战斗,每年各种各样的武斗比赛层出不穷,这七城争霸赛可以说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争霸赛三年举办一次,分为南北两区,从南部七个较大的魔族城市遴选出三十二位高手,逐一对战淘汰,决出最终胜者。

“七城争霸赛是由多个城市共同举办,奖励比竞斗场要丰厚得多,影响力也很大,夺冠者会成为魔界万众瞩目脍炙人口的人物。今年我的竞斗场是主场,所以我不能参加,但是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去试试。”

“我当然要去。”百里殊一口答应。有好处的比赛,干嘛不参加!

“好,那明天我带你去燃血城的报名点报名。”路修远站起来,“我们去用午餐吧。”

这两个多月来,他几乎每天都要来找百里殊,开始时是谈生意和打架切磋,到后面就经常叫她一起吃饭、游玩,带着百里殊把燃血城和周围几个小城市逛了个遍。路修远表面上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对人体贴起来无微不至,但内在性格却争强好斗,在百里殊面前经常会露出热血上头的真性情,并不让人觉得虚伪。和这样一个人相处,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路修远的千华殿里足有几十处大小餐厅,百里殊在这里住了两个多月还没记住哪个是哪个,反正都是一片金碧辉煌。里面的布置和西餐厅有一点类似,长得一眼看不到头的白玉桌子,上面摆放着在魔界里比钻石还要难得的蔷薇和百合花。最开始的时候是按魔族的餐厅布置习俗,摆了一棵巨大的食人鬼魔芋,人在底下吃饭,它就在上面嘎吱嘎吱地嚼动物尸体,鲜血飞溅。百里殊第一顿饭吃得龇牙咧嘴,第二天路修远就把桌上换成了她只提到过一次的“正常”鲜花。

“今天有从南疆运过来的黑松露,据说味道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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