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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1页)

就在矿井口架上机枪对着矿工。众议院有个调查委员会问起此事,董事长理查德·B。梅隆回答说,“不这样,矿就休想办下去。”

情况如此恶劣,工人们仍然急于组织起来,可见已经横下一条心了。备受恫吓的矿工,曼哈顿区流血流汗的服装工人,底特律市布格里斯厂一小时工资一角的钢铁工人,底特律市商店里一小时工资五分的店员都知道,组织工会是唯一的出路。有些州曾试用立法手段保护工人,但是徒劳无效。宾夕法尼亚厂主强迫童工每周工作九十小时,依法被罚一百元,他们便硬把童工的工资一律每周扣减三角三分,以为补偿。钢铁工人因缺乏安全设备,平均每周衣服让火星烧坏一次。匹兹堡的钢厂宁可每年让二万工人因工伤事故变成残废,也不肯花钱搞必需的设备。出售五分一角杂货的伍尔沃思公司女老板巴巴拉·赫顿小姐漫游欧洲,到处跟贵族攀亲。每小时工资五分或一角的店员们听到这个消息,就一肚子怨气地唱起歌来:

『赫顿小姐有的是钱,

钱打哪里来人人看见,

店员个个做牛做马,

——在伍尔沃思公司,

小姐剥削无法无天,

给了我们几文工资?!』

关于《全国复兴法》第七条第一款的制订,大腹便便的威廉·格林(刘易斯嘲笑他,管他叫“坐着不动的威廉”)间接地出过力。《全国复兴法》原来规定,要按行业订立规程,格林和好些工会领导人都为此不安,他们提醒约翰逊,资方可能利用这一条来扼杀工会。约翰逊性情急躁,连忙加上了这一条,以便保证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可是格林没看出这里有什么文章可做。条文其实很笼统;它没有规定雇主要承认工会,只说如雇主愿意,可以跟本公司的工会谈判,而且工人怎么选出谈判代表也没说清楚。可是刘易斯一眼看出,细节可暂且不谈,重要的是这一条很有宣传价值,因为条文其实公开表明了政府的意图。刘易斯认为这个条文的重要性不下于林肯解放黑奴的宣言。他派出雄纠到的助手到各矿区去,用宣传车广播,散发传单,这样说:“罗斯福总统要你们参加工会。不参加就是不爱国啦。工会的人就在这里。先别忙交会费,签名参加就行啦!”

一经号召,矿工们就那么痛痛快快地响应起来,连刘易斯也不禁惊异。《全国复兴法》本来是为复兴工商业制订的,没想到倒是促进了工会的发展。在罗斯福签署这个法案以后还到不了三周,联合矿工会退会工人就有十三万五千人重新入会,1934年初,会员甚至增至四十万。跟着,西德尼·希尔曼和戴维·杜宾斯基也到纽约市用宣传车广播并散发传单,不到一年,国际女衣工会会员就增至三倍,共有二十万人,后来在1939年还超过了四十万。

罗斯福一向对政治苗头很少看不出,可是这回却很晚才注意到这事。他出身富家,并没有跟工会携手合作的思想准备。他把自己看成救世主,愿对被剥削的工人施点恩,可是这跟做工会的盟友是两码事。他想提高工资,缩短工时,改进安全设备,可并不认为刘易斯的办法最好,甚至不认为是正确的。如果工会在经济界成为一支强大的生力军,总统就不能象他所希望的那样,超然于劳资冲突之上了。因此头几年他老是犹豫不决。在一次群众大会上,海伍德·布朗曾大声疾呼,“工人的头号公敌就是罗斯福!”这是无稽之谈。可是罗斯福确乎觉得,弗朗西丝·帕金斯和弗朗西斯·比德尔【1934-1935年任劳工关系委员会主席。——译者】二人未免太偏袒劳工了,而在为劳工说话的国会议员中,罗斯福又只佩服纽约州参议员罗伯特·瓦格纳一人。瓦格纳力主制订新劳工法,他慢慢地使罗斯福回心转意了。可惜当时局面太不安定,想要从容不迫地讲道理已经来不及了。

刘易斯吸收进工会的人越来越多,——格林看在眼里,忧在心里,再三劝他“约翰,慢慢来嘛!”——一场阻碍生产的大罢工也越来越有不可避免之势。资方组织了准备血战街头的队伍,甚至街垒也筑了起来。军火在国内空前畅销。1933年夏季,只在八周之内,肯塔基州那个小小的林奇镇的资方保卫团就买了四十一枝步枪,二十一枝左轮,五百发子弹,一批催泪弹。联邦法院执行官警告他们,谁使用暴力,谁就要吃官司,可是资方说,“本镇是公司私有财产,华盛顿政府无权干涉。”罗伯特和海伦·林德调查组在印第安纳州芒西镇查出,通用汽车公司在那里扩编保卫团,以便把那些被怀疑为工会组织者的人统统关起来。两洋茶叶公司资方下令克利夫兰州各地分店停业几天,却怪店员不上班,工资照扣,弄得他们莫名其妙。老板这样做的用意,是警告店员,如果他们参加工会,就要大吃苦头。1934年刘易斯号召宾夕法尼亚七万矿工全体罢工,三十年代的大工潮从此开始,延及阿勒格尼盆地各处。杜肯镇镇长发表谈话,竟把罢工工人当作是造反的印第安人,要在关口对他们迎头痛击。他说:“我们要守住桥头,这些家伙一来到,我们就把他们的狗头全都砸烂。”

1934年罢工案共有一千八百五十六起,多数是为了争取资方承认工会的。这是牺牲惨重的年代,资方的恐怖手段使这一年的劳工史血迹斑斑。在弗立克矿区,公司派出的凶手守在井口,参加工会的矿工一走出来就被枪杀。在威斯康星州的科勒镇(整个镇是资方私产),破坏罢工的暴徒向劳联纠察队开枪,死两人,伤三十五人。刚组织成立的联合汽车工会跟托列多车灯公司谈判,资方气焰嚣张,国民警卫队枪杀了二十七个工人,因罢工而惨遭杀害的,还有旧金山市的若干码头工人,明尼阿波利斯市的若干卡车司机,以及新英格兰和南方各州的纺织工人(多达十五个)。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资方有两个特派代表,其中之一是商人,也被误杀了。埃里克·塞瓦赖德当时是《明尼阿波利斯明星报》采访罢工消息的记者,他目睹寻仇报复的保卫团事前不出一声,就向赤手空拳的群众连发霰弹枪,打伤六十七人,二人伤重不救。他触目惊心,后来写道:“在一刹那间,我打心眼里明白什么叫法西斯主义了。”刘易斯也感叹说:“美国的工人象古代的以色列人一样,心里有说不尽的悲哀。他们家里的妇女为死者守灵,为生者的前途放声恸哭。”

其实,比之古代以色列人,美国工人心中还要更悲哀,哭声也更凄切,因为有那么多人好象竟然白白地牺牲了。托利多市、旧金山市和明尼阿波利斯市的工会总算已得资方承认,可是在大企业中,如钢铁、纺织、汽车、橡胶工厂等等,拒不承认工会的厂主却占了上风。国会决议成立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可是全国制造商协会马上硬要会员们不去睬它,在一次考验性的争执中,厂商果然违抗委员会的命令,结果仅仅是禁止厂商挂兰鹰徽就算了事。罗斯福政府还是三心二意,举棋不定。1935年11月底,某区级联邦法院判决《全国复兴法》第七条第一款违反宪法。这时瓦格纳参议员和马萨诸塞州威廉·P。小康纳里众议员立即提出法案,要设一个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确定工人有权选出某些工会作为代表(选举时由联邦政府派人监选),跟资方集体谈判,并规定什么样的劳动操作规程是不公平合理的。瓦格纳对罗斯福说,除非提高工资,让工人们买得起自己所生产的商品,大萧条的惨状就不会消失,罗斯福给他打动了心,7月5日把这个法案签署了。可是资方态度强硬如故。自由联盟散发了一个由五十八位著名律师签名的声明,说《瓦格纳法》也跟《全国复兴法》第七条第一款一样,是违反宪法的。显而易见,劳工运动距离自己的目标还远着呢。老板们仍然顽抗,1935年又有三十二个正在罢工的和赞成罢工的工人被杀。南达科他、伊利诺斯、内布拉斯加、肯塔基、佐治亚和俄亥俄各州纷纷出动国民警卫队镇压罢工。工人运动进展缓慢,在许多工厂里,还有大量工人没参加工会,没得到应有的工资,没获得合理的劳动条件。

从格林的行动看来,好象他从没有看过瓦格纳提出的那个法案似的。可是刘易斯是看过了。远在国会专门委员会开会讨论时,他已经把这个法案仔细研究一番,懂得工人可以仰赖政府的庇护,建立起一个新型的全国性工会来。劳联是个旧式的全国性工会,缺点太明显了。它是一个松松垮垮的联盟,所属工会都由一些互相猜忌的小头头把持,这些大多数是美洲早期移民的后裔。除矿工和纺织工会外,劳联所有下属工会都按手艺组织起来,其中有什么锅炉制造工会、木工会、机工会、家具工会、冲床操作工会、油漆工会等等。俄亥俄橡胶工厂工人想成立工会,劳联派了个代表去,马上把他们分成十九个工会,因为橡胶制造有十九种技艺。格林觉得,联合汽车工会是个怪物,只能让它暂时存在,将来要分为一百个手艺工会才行。

刘易斯那个“救救马其顿人”的呼声是在1935年10月在大西洋城召开的劳联代表大会上发出的。他要求按产业成立工会。把从事大规模生产的工人按产品性质连成一气。比方钢铁工人共同组织一个工会,建筑工人又联合成立一个工会等等。他坚持说,只有这样,在大企业里举行罢工才有成功的希望。可是这话人家当是耳边风。提案被代表大会否决了。随后大会进行议会式的舌战,把持木工工会的大个子比尔·哈奇逊竟咒刘易斯为“杂种”。这一骂可未免欠考虑,刘易斯当着格林和几千代表的面,挥拳痛打这个恶语伤人的家伙,弄得他鲜血直流,人家只好把他扶下讲台。刘易斯抖抖衣服,点起雪茄,扬长而去,这一走,事实上也就是退出劳联。他写给格林声明遇出劳联的信只有一行字,而且还对新闻界说,“劳联不求进步,眼睛只会向后看。”之后,他就宣布成立一个与劳联对立的工会联合会,叫做产业工会委员会,后来经过改组,称为产业工会联合会(产联)。

拳打哈奇逊也许稍久斯文,可是在数以百万计的非技术工人和半技术工人的心目中,刘易斯更成为了不起的英雄。这些工人备受经济剥削,切盼解放,刘易斯这个器宇轩昂的悲剧演员式人物,这时眼里好象有一把火,把整个劳工运动点燃起来。产联每次开会,都歌声嘹亮。会员按《共和国战歌》【这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流行的反奴隶制度的歌曲,作者是朱利亚·瓦德·豪,1862年在《大西洋》月刊发表。——译者】的调子,齐唱那纪念被暴徒惨杀的乔·希尔的歌:

『是我们开辟草原;是我们建立城市,

让大老板做买卖;

是我们开矿建厂;是我们把几千英里铁路铺起来。

如今大功告成,我们倒变成了丧家狗,

挨饥忍饿受迫害。

可是有了工会我们的腰杆就要硬起来。

大家永远一条心!

大家永远一条心!

大家永远一条心!

有了工会我们的腰杆就要硬起来!』

※※※

如果说,产联是1936年在共产党外的美国左派的代表,那么,新政派有不少人逐渐觉得,在法西斯党外的美国右派的据点,大概就是最高法院那座宏伟的宝殿了。1935年秋审,就在这所新建大厦开庭。大厦与国会在华盛顿东北第二街隔街对峙,正面大理石墙上刻有几个大字:“依法审理,公正平等。”在白宫看来,什么叫做“公正”,最高法院那“九个老头子”(德鲁·皮尔逊和罗伯特·S。艾伦这样描写那九位法官)似乎自有其不可动摇的与众不同的高见。大多数美国人,包括“尘土坑”的农民和刘易斯领导下的煤矿工会,也有同样感想。谁都知道,解释宪法是最高法院的职责。远在三十年前,首席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就说过,“美国政府要照宪法办事,可是什么合乎宪法,什么不符合,这由最高法院法官们决定。”据《时代》周刊说,“难就难在这一点:休斯这人早年也曾发出过自由主义的烈焰,可是如今只有一堆保守主义的热灰了。”在思想保守方面,休斯可以作为当时司法界和律师界的典型。罗斯福所提的法案,是独立战争后最有革命性的创议。对这些新法有裁判杖的下级法院法官们,都是些旧秩序的拥护者。这些在联邦地方法院审理讼案的人,大多数是为共和党效过劳,或者为大公司当过辩护士,由此出名的。他们已经都成为公司股东、受托管理人、名流俱乐部的会员。产业界的巨头都是他们的知心好友,彼此心心相印,都觉得新政派闹得天翻地覆,十分可恶。罗斯福执政还不到三年,各下级联邦法院已有一百多位法官发出大约一千六百个指令,禁止施行新法。除此之外,那些名牌律师还大写其文章,抨击他们所不欢迎的新法,无异于以私人资格作出裁定。自由联盟批驳《瓦格纳法》的声明,可以作为使用这种伎俩的典型例子。全国制造商协会把这个声明印发给会员们,怂恿他们违抗那已由国会通过并经总统签署的法律,理由是法案是“违反宪法”的。

最高法院法官们地位崇高,理应不为旧时代所束缚。其实,他们内部也有不少分歧,不过好些人还没有察觉。在穿上黑袍端坐高堂时,他们好象铁板一块,可是一回到各人自己的办公室里,便分为三派了。第一派是威利斯·范·德万特、詹姆斯·C。麦克雷诺兹、乔治·萨瑟兰、皮尔斯·巴特勒,他们向亚当·斯密顶礼膜拜,比胡佛总统有过之无不及;如果有谁胆敢干扰自由经济的基本“定律”,他们就认为简直是犯罪。另一派是休斯和欧文·J。罗伯茨,他们处于中右,投票时一般也采取这种立场,可是因为信念不坚,人家认为他们是左右摇摆。只有第三派本杰明·卡多佐、哈伦·菲斯克·斯通、路易斯·D。布兰代斯这三位完全是二十世纪的新头脑。

罗斯福和最高法院的冲突,早在1935年春初已经开始。这时据报又发生了三百八十九宗指控新立法的官司,罗斯福认识到,所谓“违反宪法”是个不能久延不决的问题了,因而在某联邦地方法院判决《全国复兴法》违反宪法时,同意立即上诉最高法院。别的不上诉,偏偏挑上这一宗,未免失算;尽管最高法院九位法官所持理由各异,却都一致认为这个法案无效。五月二十七日,休斯宣读了他们的判决书,新政派管这一天叫做“黑暗的星期一”。其所以“黑暗”,还不是因为当时已成累赘的《全国复兴法》被判无效,而是因为休斯的意见非常激烈。他几乎斥责总统违法乱纪,甚至破例对总统和国会提出警告,说不要以宪法授权管理州际贸易为理由,乱订内容广泛的法规。

在整个美国里,最瞧不起保守派法官那种盛气凌人的指令的,莫过于罗斯福了。他自己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辩护士,到星期三他就召开记者招待会据理力争。在会上,总统夫人坐在他身边起劲地织毛衣,就象新政开头那一百天那样。总统宣布说,最高法院星期一的裁定非同小可,“自德雷德·斯科特案①以后,大概哪一个裁定都没有它那么重要。”他评论首席检察官休斯的意见书,说休斯认为做买卖基本上是地方性活动,应由各州自行管理;即使这些买卖对全国产生影响,联邦政府如出面干涉,也是违法行为。首席检察官拒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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