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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1页)

62、少林鸳鸯枕:特殊的暗器功夫。菩提院专研。

63、少林童子功:少林各项高深武功的基础,亦有对敌招式。

64、少林铁帚功:看门弟子扫地时练的武功。这也是少林绝艺?别小看打杂的弟子,少林寺藏龙卧虎,曾有扫地的老和尚沉叶和尚成为当时寺中第一高手呢!

65、如意缩骨功:少林弟子能够逃脱捆绑,遇难化险,全靠这套功夫。

66、少林破衲功:又称少林铁袖功,即挥动衣袖迎敌。

67、袈裟伏魔功:少林高僧任何物品都可作兵器。必要时挥动布满真气的袈裟为武器,另有超乎寻常的威力。

68、定珠降魔无上神功:以一百零八颗念珠携带无上真气飞出攻敌,有毁灭性的杀伤力。

69、杂阿含功:有谁能一人兼修七十二绝艺?恐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若能精研杂阿含功,对各种武功往往能触类旁通,事半功倍。曾有少林前辈同时兼修十三种绝艺,就是因为专研杂阿含功的缘故。可惜现已失传。

十三、阵法

70、少林金刚伏魔圈:达摩院长老专研。

71、一百零八大罗汉阵:罗汉堂专研。(已失传)

72、十八小罗汉阵:罗汉堂专研。

以上七十二艺今已大多失传,目前硕果仅存的有十七项绝艺。

写好小说的各家各法

老舍: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象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

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象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象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以时间的限制不能分项详陈。设若有人问我,照你所讲,小说似乎很难写了?我要回答也许不是件极难的事,但是总不大容易吧!

载1941年8月15日《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八期

■■现代小说的开头艺术■■

程露

戴-洛奇在《小说的艺术》一文中谈到:“小说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第一页)是设置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与小说家想象出来的世界之间的一道门槛。因此,小说的开局应当如俗语所说:‘把我们拉进门去’。”(【英】乔?艾略特等著、张玲等译《小说的艺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月版)如何把读者拉进门?不同的作者根据写作需要的不同选取了不同的方式。但由于小说体裁本身质的规定性,小说开头所涉及的内容也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鉴于传统叙事学理论关注的对象重点放在叙事“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上,大多数的小说创作也基本遵循这一理论进行,从小说第一句就开始传达有关三要素的内容。由此,我们把小说的开头从内容角度做如下归类:

第一类为人物类,即以对故事人物的介绍或人物的自我介绍(如性格、个人经历等)开篇。如《小二黑结婚》开篇就写“二诸葛”和“三仙姑”的绰号由来,并借此引出主人公小二黑与小芹,这种写法迎合了农民的阅读习惯,有助于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刘恒在《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也是开篇即向读者详细介绍张大民一家三口的姓名、身高、体重等情况,实实在在的写实姿态溢于言表。

第二类为背景类,即以描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自然风景及社会环境等作为小说开头,以此来增加故事的真实性,打破读者的虚假感。

如《红与黑》的开头,先从故事发生的地理风貌讲起,然后自然地引出人物。背景类开头如果运用得当,对故事的人物、主题可以起到较好的衬托作用,有利于渲染营造出一种诗情画意,增加小说的文学性与审美性。迟子建《亲亲土豆》的开头:“如果你在银河遥望七月的礼镇,会看到一片盛开着的花园。那花朵呈穗状,金钟般垂吊着,在星月下泛出迷幻的银灰色。当你敛声屏气倾听风儿吹拂它的温存之声时,你的灵魂却首先闻到了来自大地的一股经久不衰的芳菲之气,一缕凡俗的土豆花的香气。”开头就谱

写出一曲静滥、祥和的田园牧歌,带给读者的是宁静之怀与神往之思。但是连篇累犊的环境描写也容易引起读者的厌倦心理。

第三类为情节类,即小说开篇就进入故事的发生状态,从人物的某种行为开始叙述,它具体又可分为顺叙。倒叙及中间叙三种不同形式。丛维熙在《谈作品的艺术构思》中说:“我比较喜欢寻找有吸引力的开头,……我没有浪费什么抒情的描写,而是力图一下把读者带到事件的漩涡中去,使读者在头脑中闪过一团疑云之后,寻找‘这是什么回事’的答案。”(彭华生。钱光培编《新时期作家创作艺术新探》,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9月版,第223页)这里所说的就是情节类开头,它的吸引力和动感比较强。因此受到众多作家的青睐。

通常说来,如果小说的开头与情节的“开端”呈同步发展关系,我们称之为顺叙,反之则为倒叙。顺叙式开头有利于读者迅速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但又往往因单调、缺乏变化而不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于是,作家将之进行变化,倒叙式就是变体之一。在许多侦探类或悬念类小说中,作者开头就将故事的结局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去猜测去遐想,达到较好的阅读效应。这种作法虽然屡见不鲜,但效果却是屡试不爽。但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适合于倒叙,一般说来,只有那些有明确结尾且结尾具有异常性的情节感较强的故事才适于倒叙。

实际上,许多小说常从情节发展到关键或精彩的中间环节开始,故事的前因后果则以插叙的方式通过人物对话或叙事人的补充说明来加以介绍。“坐在其香居茶馆里的联保主任方治国,当他看见正从东头走来,嘴里照例拢嚷不休的邢幺吵吵的时候,他简直立刻冷了半截,他觉得身子快要坐不了。”《在其香居茶馆里》就这样拉开了交战的序幕,迅速进入故事,将对立双方的性格特征推到了读者面前。篇章的开头不等于整个故事的开端,作者截取最能顺利展开下文的一个点作为展开全文的突破口。对此,路遥的观点是:“一般来说,短篇小说把切入的部分放在事物矛盾发展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接近结局部分的生活,而把前边的故事插进去写。中篇小说的切入部分一般选择矛盾发展已经进入高潮部分作为作品的切入部分。如《人生》,从高加林被卸职写起,各种矛盾骤起,接近于人物命运的尾声部分。”(刘炳译编《小说创作论菩革》,长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10月版)这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开头思路。

以上三类是我们常见的几种开头方式,多数时候这三类并非孤立运用,而是两两搭配,甚至三者兼容,以求得预期效果。此外;另有两种开头方式值得注意:

第四类:警句类。此类以诗句、引言、俗语。比喻或作者自创的简练深刻的话语开篇,它一般与文章的写作缘由或主题相关。如《安娜?卡列尼娜》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哲理起语,起到了总括全局、提纲挈领和悬念的作用,并向读者宣布了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和态度。陈染的《与往事干杯》开篇语是:“生命是一只漫长钟”,往事就随着这不断运转的钟流淌出来,全文洋溢着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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