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分手?”elvis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什么,他猛地瞪大眼睛,大声喊冤道:“你疯了还是我疯了!我后天就回国了,挑拨他有必要吗?——我就是给了他一张电话号码,想恶心你一下而已。”
齐燕白忍不住皱紧眉头,刚冒出的猜测又开始动摇。
elvis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神经病,他的人生概念里没有道德两个字,做事全凭兴趣,哪怕干了什么缺德事儿也从来都是大摇大摆地展现出来,甚至还要到他面前炫耀一番,从没有敢做不敢当的时候。
“不是你?”齐燕白拧着眉问道。
“我有病吗?”elvis终于明白齐燕白在发什么疯了,忍不住抓狂道:“悲剧的爱情和抛弃的痛苦会让你产生新的灵感,我是傻子才会想拆散你们!”
elvis承认,他是有意想给齐燕白找点不痛快,但程度也仅限于此——毕竟齐家的竞争激烈,他是疯了才会想给自己再多找一个竞争对手。
齐燕白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elvis虽然疯,但脑子不傻,他目光沉沉地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见elvis自始至终都理直气壮地瞪着他,这才缓缓松开手,放开了他。
“那你来干什么?”齐燕白冷笑一声,问道:“看我笑话?”
“我来玩儿。”elvis活动了一下刺痛的手腕,又恢复了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他像是个多动症患者,上下左右看了一圈,又伸手拨动了一下门边挂着的风铃,满不在乎地说:“而且父亲让我来找你回去,我虽然不打算听他的,但是也想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收服你。”
“你现在看到了?”齐燕白没好气地反问道。
“看到了。”elvis耸了耸肩,无所谓地道:“一般吧,长得不错,但没到让人失去理智的地步。”
“那是你没眼光。”齐燕白对陆野有种莫名的维护,闻言下意识反驳道:“活该这么多年审美都没进步。”
elvis:“……”
“你是不是有病?”elvis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他一般还不行?你是希望我对他一见钟情是吧?”
齐燕白:“……”
那倒也不是。
齐燕白终于被elvis噎了一句,说什么都不太对劲,于是他干脆放弃沟通,回身走回办公桌前,自顾自地收拾起自己的教案。
他不想理人,但elvis却是个人来疯。他正处于躁狂的发作周期里,整个人的情绪莫名亢奋,见状晃晃悠悠地凑过来,随手捻起了周老师桌上的一个手办玩偶,放在手里把玩着。
“其实你也不要灰心嘛。”elvis也担心齐燕白被陆野甩了之后会选择回国,忍不住循循善诱道:“这个要跟你分手,你可以再换一个嘛——再换个警察、或者医生、消防员,科学家……随你的便。”
“换不了。”齐燕白垂下眼,摸了一把桌上放着的干花标本,简明扼要地说:“我就要这一个。”
“为什么?”elvis纳闷道:“因为他长得帅吗?”
“不是。”齐燕白说:“因为他是第一个来的。”
人生或许就是这样,先来后到的顺序很重要。
陆野是第一个走到他身边的人,他给了齐燕白曾经没能拥有的一切,也给了齐燕白一个崭新的世界。
他做到了一个“男朋友”能够做到的极致,没有给后来者留下任何空隙,所以从此之后哪怕再来十个百个人,也绝对不可能抵得过陆野一个人给齐燕白带来的触动。
齐燕白的灵魂里已经烙下了陆野的名字,他这辈子注定只能在陆野身上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感,换任何一个人都不行。
第67章“我可以把什么都告诉你。”
elvis理解不了这种坚持,也不懂初恋的意义,他习惯了用高危方式找刺激,在嗑药酗酒自残那种饮鸩止渴的快感下,恋爱所带来的的多巴胺分泌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那你为什么不——”
elvis下意识想问为什么不找ashley帮忙,反正那个女人总有办法,但他话还没说完,又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提醒他,于是悬崖勒马,把话又咽了回去。
但齐燕白已经听见了这半句话茬,见他迟迟没有下文,忍不住问道:“不什么?”
“没什么。”
elvis把手里的手办抛到半空中又接住,然后把它放回办公桌上,神经质一样地左摆摆右摆摆,严丝合缝地把边缘的底托摆回了桌上浅色的压印里。
“就是想祝你成功。”elvis耸了耸肩,幸灾乐祸地说:“争点气,千万别被人甩了,否则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那也太可怜了。”
“这你可以放心。”齐燕白当然不是坐以待毙任人奚落的人,他闻言八风不动,只是撩起眼皮,冷冷地看了一眼elvis,语气凉飕飕地说:“如果我被他甩了,我就回国去跟你们同归于尽。”
elvis:“……”
齐燕白这句话当然是胡说八道——他已经过惯了在外面的生活,也打定主意要缠着陆野到底,当然不可能自己再跑回齐哲身边,做一个每天只能榨取自己灵感和情绪的商品。
但elvis现在正值发作周期,整个大脑都处于一种混乱高频的单线程工作状态里,还真的被齐燕白这句毫无可信度的“恐吓”吓住了,一直到浑浑噩噩地离开培训中心,脑子里都还在3d环绕着齐燕白的那句“同归于尽”。
作为齐哲的儿子,elvis很好地继承了他的情感模块。他并不在乎齐哲的注意力会分给谁,也不在乎齐哲究竟喜欢哪个孩子——但他很在乎基金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