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冠南对那个被称之为‘鼓哥’的人说道“这是我一个小朋友,叫周健翔,也可以称呼他为胖子。他的乐感和节奏感都很好,我看这孩子不错,怎么样,有兴趣收个徒弟么?”
这时候,下一支乐队登台了,酒吧里回荡着乐声,他们彼此的谈话已经难以进行。没办法,余冠南只得邀“鼓哥”到酒吧外详谈,当然顺便带上了周健翔,而秦暮楚好奇,也跟随在后面一齐出来了。
“鼓哥”原名谷戈,因为鼓技出众被人尊称为“鼓哥”。(汗!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么?)谷戈今年二十五岁,平日里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行,做摇滚乐纯属个人娱乐而已。但这并不代表他的技术差,相反的,谷戈打鼓的水平在武汉还算得上有一号的。
余冠南对周健翔说“胖子,经过这几天我对你的观察,认为你确实不适合做一名琴手,而且也不打算继续教授你,因为这只会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不过你别灰心,我有一个问题需要你的回答你愿意学习打鼓吗?现在有一个不错的机会,我已经说通‘鼓哥’收你为他的开山大弟子!”
“打鼓?”周健翔一愣“我能学打鼓吗?以前从没有想过。”
余冠南顿了一会,更加语重心长地说“能!通过我对你的观察以及我以往的经验来看,虽不敢保证你的鼓技能达到多么高深的层次,但一定会学有所成。相反地,如果你一味地追求对你来说并不适合的吉他或者贝斯的话,很肯不会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如果你执意继续学习吉他的话,请你另某良师,余某道行太浅,没有把你这块烂泥扶上墙的本领,哈哈哈……如果你想好了改学打鼓,从明天开始就可以跟随‘鼓哥’了。愿不愿意你自己决定吧。”
周健翔不忍接受这个现实,虽然他身宽体胖但自认为风度翩翩,理应是聚光灯下万人着迷的主唱兼吉他手或者贝斯手,而非躲在暗处挥汗如雨并且默默无闻的鼓手,想到这些,周健翔有些犹豫了。
秦暮楚在背后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忍不住插嘴“胖子你怎么想不开呢,不管你选择吉他、贝斯还是鼓,不都是在玩摇滚乐、享受摇滚乐吗?既然是在玩摇滚,何不选择适合你的乐器呢?我认为你很适合打鼓的!”
“连你也这么认为?”周健翔把心一横“好吧,‘鼓哥’我以后就归你‘罩着’了!”
谷戈爽朗一笑“你可是我的开山大弟子啊,今后一定要给为师争气!”
就这样,年仅二十五岁的谷戈第一次尝试教导别人打鼓,而周健翔就这样半清不明地改当了鼓手。余冠南看到周健翔转变得不慢,很是开心,随即拉着他再次来到酒吧的舞台前,继续享受摇滚乐带来的快乐。
舞台上灯光暗淡,看样子第四支乐队已经下去了,现在是第五支乐队调音的时间。秦暮楚等人一面聊天一面等待演出的开始。
几分钟后,灯光打开,舞台上站着几张熟悉的面孔。
这不是第一支乐队那几个人么?秦暮楚很纳闷,但仔细一看台上的还多了一个人,背着琴占据着主唱的位置,说出了另一个所谓的乐队名字,而原来的主唱胡朋却扮演起吉他手的角色。当音乐响起时,风格也与刚才不尽相同,为比较硬朗的硬核朋克。
“这是怎么回事?”秦暮楚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张景陶看出了秦暮楚心中的疑问,大声解释道“这不是刚才那支乐队,是另一支全新的乐队,地下乐队有时就是这样,一个人同时加入好几只乐队。”
谷戈也大声说道“这不算什么,我曾经见过四个人组了三个乐队,还是三种不同风格的乐队呢!还有我也曾参加过另外两支乐队,并在一个双主唱的乐队里担任过副唱的角色,这些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秦暮楚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是没有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果不其然,当这支乐队演出完毕的时候,那个叫胡朋的和贝斯手一同下了台,而此时的主唱接过贝斯,又请上一个长头发的背着吉他的人,简单调音后,开始玩起了“EMO”。
(注“EMO”取自英文“Emotioal”的前三个字母,Emotioal的原意是“情绪化的”。“EMO”在这里指的是一种由“硬核朋克”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这种风格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基本摆脱了朋克的影子,变得更加狂躁,更加情绪化,故也称作“情绪化摇滚”。)
………【第013章 异乡春节】………
演出结束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此时的秦暮楚非常疲倦,回到舅舅家便倒在床上很快便睡熟了,这一觉足足睡到了当天的傍晚。
第二天,秦暮楚依然准时前往琴行,由于周健翔已经随谷戈去学习打鼓,所以余冠南可以全身心地对秦暮楚单独辅导了。刚刚推开琴行的大门,秦暮楚就看到余冠南和一个女人争执着什么。
“余哥,这位一定是嫂子吧,嫂子好!”秦暮楚上前热情地打招呼。
这个女人名叫费小曼,是余冠南的妻子,她对秦暮楚微微一笑“这几天老是听老余唠叨,说收了个天资聪颖的徒弟,一定就是你吧。”
“什么天资聪颖,余哥说得太夸张了。我叫秦暮楚,叫我小楚就可以。”秦暮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但此时心中却乐开了花。
余冠南对费小曼说“中午一起吃饭吧,吃完饭我就陪你去逛商场。”
“吃什么饭啊!等吃完晚饭再过去就什么都晚了!”费小曼气冲冲地抱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