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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这是一篇女尊NP种田文。一个小厨师在地震中剔骨刀捅进心脏,穿越在一个在杀手追杀中幸存的小女孩身上,后来被馒头铺的老板收留。这个世界不但女尊男卑男生子,而且吃食简陋到可怜,除了蒸就是煮,唯一的调料就是盐,主食也很单一。小厨师肩负着拯救世人味蕾的使命,开面点铺,快餐店,搞连锁……在春风得意中左拥右抱,三夫四侍,美男拥满怀……

小说 《娶夫纳侍》作者:姽婳轻语

第一卷小镇起家 第一章 破庙重生

祝晓雪恢复意识的时候,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是的,嗓子里如火烧般的疼痛,肚子里难耐的饥饿感,都在提醒着——她还活着!

祝晓雪费力地睁开双眼,看着眼前渐渐清晰的景象,晓雪目瞪口呆:年久失修的屋顶,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窟窿,满是灰尘的房梁上挂着大把大把的蛛丝网,让祝晓雪想起西游记里蜘蛛精的盘丝洞。左边的三尊佛像,一尊不知所踪,一尊没了脑袋身子也少了半边,唯一一尊勉强算是完整的吧,也因荒废太久斑驳难辨。前边的供桌缺胳膊少腿,颓然地倒在地上。破庙的门早已脱离门框的桎梏,散漫地躺在地上,墙体摇摇欲坠……

祝晓雪挣扎着坐起来,狠狠地眨了眨眼睛,使劲地掐了下自己的脸颊,终于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可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样一座破庙中醒来,她记得她倒下的地点明明是自己工作了八年的地方——访泉市香格里拉大酒店的豪华大厨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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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祝晓雪中午忙碌的厨房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和新来的菜鸟厨师马青荷说笑着整理自己的刀具。

马青荷看着祝晓雪宝贝似的细致地清理着自己的那套刀具,挤眉弄眼地说:“雪姐,这么宝贝自己的刀具啊,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呀?”

祝晓雪用雪白的纯棉纱布,挨个擦拭着每一把刀,笑着对马青荷说:“一个厨师如果没有一套好刀具,就好像战场上的兵卒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样。你看那些盖世侠客,不都珍爱自己的宝剑吗?我宝贝自己的刀具有什么好奇怪的?”

马青荷正要再说什么,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打断了,她趔趄着勉强站稳,半晌才意识到地震了。她惊呼道:“雪姐,快跑,地震了!”说着伸手去拉没站稳趴倒在餐台上的祝晓雪,然后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她呆呆地望着祝晓雪的胸前,一把尖利的剔骨刀深深地插进了心脏的位置,只剩下滴血的刀柄。

祝晓雪右手抚着胸口,望了一眼自己最喜欢的那把刀,此时正插在自己的胸口上,没觉得什么疼痛,只是觉得力气正随着一滴滴的鲜血,慢慢地抽离。她靠着餐台缓缓地滑坐在地面上,努力对满脸惊惧的马青荷挤出一丝安慰的笑容,想说什么却只是翕张几下嘴唇,发不出一丝的声音。

地震在那次震动后很快安静下来,应该只是受到波及而已没什么大碍。祝晓雪像看电影一样,看着马青荷手忙脚乱地叫来经理和一些还没回去的厨师们,看他们惊慌失措地拨电话叫救护车,看他们望着她胸前渐渐晕开的血迹不知所措……只是这一幕一幕,渐渐变成黑白色,然后被无尽的黑暗所代替。失去意识前,祝晓雪心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把劳碌了几十年的阿爸阿妈接来享享清福。

祝晓雪出生在一个偏远小山村里,印象中阿爸阿妈每天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劳作,喂猪养鸡,开荒种菜,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但要供养两个老人和五个孩子,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

看着阿爸阿妈眼角过早地爬上了皱纹,两鬓染上了秋霜,懂事的哥哥姐姐初中没上完就自动辍学。大哥二哥跟着村里的叔伯们去城里打工,三哥和大姐留在家里帮阿爸阿妈种田养鸡。

祝晓雪在初中快毕业的时候,也曾经提出不上学了,帮家里减轻负担,都被阿爸严肃地驳回了。祝晓雪在十年之后仍清楚地记得阿爸眼睛里的沉痛,语调的伤感:“晓雪啊,你是五个孩子里成绩最优秀的,每次考试从来都是第一名,你将来一定是有出息的……你四个哥哥姐姐是阿爸无能,给耽误了,你绝对不能再走他们的老路。别担心学费,好好上你的学,将来家里可就指望你了!”

初中毕业时,祝晓雪毅然放弃了考高中然后读大学的漫漫长路,而选择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烹饪专业。因为她听在餐馆厨房打工的二哥说,饭店的厨师工资如何如何高,待遇如何如何好。又看到村里村长的小儿子本科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在家闲了大半年,才勉强在城里找了个小临时工干着,工资少得可怜。上职业学校不但少支出四年昂贵的大学学费,还能早点工作早点赚钱,让阿爸阿妈早点过上好日子。

由于祝晓雪在职校期间学习用功,专业技术过硬,在毕业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到中等城市访泉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工作。一开始,后堂经理嫌她年纪小——才18岁,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就先安排她在厨房做个配菜员的工作。

祝晓雪在工作上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别人有事的时候总是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人,人缘特别好,她肯学习,嘴又甜,哄得那些老厨师们团团转,不自觉地教会了她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三年以后,祝晓雪已经能独立掌勺,并且在中式和西式面点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过了面点师高师傅。五年后成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首席大厨师,年薪十八万。

每月,祝晓雪只留够自己生活的基本费用,其他都寄给阿爸阿妈。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哥哥们都娶亲生子了,姐姐也早就出嫁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晓雪每月邮寄的万把块工资,对于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过3000元的小山村来说,着实让人眼热,大家都说阿爸阿妈好福气,养出一棵摇钱树,现在阿爸阿妈地也租出去给人种了,家畜也不养了,只在院子里侍弄一个小菜园,方便吃些绿色健康蔬菜,小日子过得那个自在,只是最近有个很大的烦恼,那就是即将奔三的小女儿的婚事。晓雪却一点也不着急,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访泉市买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把阿爸阿妈接来享享福。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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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晓雪坐在破庙里,老半天没弄清状况,觉得自己如果没死的话应该在医院里醒来,怎么到了这样一个荒废的破庙里了呢?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心脏的位置,低头看了看,伤口是没有了,可是捂在胸口上的手为什么这么小?

她把两只手都摊开在面前,的的确确是一双五六岁孩子的手,小小的,白白嫩嫩。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洗得干干净净,每一个破损的地方都用工整的阵脚缝起来。

祝晓雪苦笑了一下,想起马青荷总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述她所看过的穿越小说,心中哀叹着:原来我不是没死,而是死后灵魂穿越了?说也是,有谁被刀深深地捅进心脏,还能不死的?

祝晓雪任命地自我安慰,穿越就穿越了吧,总比眼一闭腿一蹬,送到火葬场只剩一把灰强。就当旅居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了,可惜不能每年回家探亲一次,不过说不定哪天因缘际会又穿回去了呢,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吧。唉!看着这身破烂衣服的样式,应该穿到古代了,也不知道是历史上的什么朝代,还是架空的朝代,反正都没差,都是个缺吃少穿的乞丐。

祝晓雪叹了口气,白嫩的小手揉了揉冒火的嗓子,艰难滴咽了口唾沫,眼睛扫到自己坐着的稻草旁一个破了个口子的粗陶碗里,满满一碗清水,大喜过望,忙捧起咕嘟咕嘟一气喝完。真是如甘霖般甜润啊,祝晓雪觉得嗓子疼得不那么厉害了。突然,咕噜一声响起,祝晓雪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肚子,自言自语:“好饿呀,难道这小乞丐本尊是饿死渴死的?可怜悲催的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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