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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我的胃不禁一阵抽搐。

“今天有人过生日吗?”她问道。

“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波尼和吉尔平闻言都抽搐了一下,看上去仿佛两只蜘蛛,但却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我们一行三人回到客厅的时候,两名年轻警员已经不见了踪影。吉尔平跪在地上,打量着四脚朝天的搁脚凳。

“嗯,很明显,我吓得有点儿厉害。”我开口道。

“我一点儿也不怪你,尼克。”吉尔平认真地说,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时不时轻轻转动。

“我们能做些什么找找我的妻子吗?我的意思是,她显然不在家里。”

波尼用手指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照片上的我穿着晚礼服露齿而笑,两只手臂周周正正地圈着艾米的腰肢。艾米的一头金发紧紧地盘成发型,披纱在科德角海滩的微风中轻拂,她大睁着一双眼睛——她总是在拍照的最后一刻眨眼,因此当时她正努力不犯这个毛病。那是独立日过后的第二天,烟花留下的火药味交融着海洋的咸味,带着夏日的气氛。

对我们来说,科德角是美好的一幕。我还记得当时意外发现自己的女友艾米居然是个身家丰厚的千金,是一对天才作家父母的独生女儿。多亏了一套跟她同名的系列图书,她也算得上是某种偶像,我觉得小时候我就记得那套《小魔女艾米》的名字。艾米用平平静静、字斟句酌的口吻向我解释了一切,仿佛我是一个渐渐从昏迷中醒来的病人,而她以前被迫向人交代过许多次,但披露身份的后果并不让人愉快——她不得不亲口承认自己拥有丰厚的身家,对方却对她的财富热情得过了头;她不得不揭露自己的另一重秘密身份,但这重身份却并非她自己的功劳。

艾米向我交了底,随后我们便一起动身奔赴艾略特一家位于南塔基湾的家传故居,跟她的家人一起扬帆航行,当时我暗自心想:“我是个来自密苏里州的小伙,现在居然正跟着一些眼界远高于我的人一起越过大洋。即使我现在就开阔眼界,说不定还是赶不上他们。”这个念头并没有让我感觉妒火中烧,却让我感觉心满意足。我从未向往过名与利,我的父母可不是什么大梦想家,他们没有把自己的孩子定位成未来的总统;我这对务实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会当个上班族,过过平凡人家的生活。对我来说,光是这一趟就已经让我有几分飘飘然:我结交了艾略特一家,横跨了大西洋,回到一栋精心翻修过的古宅(该宅邸由一位捕鲸船船长建成于1822年),并在古宅里品尝了一道道健康的有机食品(我竟然不知道那些菜品的名字怎么发音),其中一道是昆诺阿藜,我还记得当时自己把昆诺阿藜想成了一种鱼。

于是在一个天色湛蓝的夏日,我们走上沙滩结了婚,在一顶白色帐篷中吃吃喝喝,那顶翻涌的帐篷好似滚滚白帆。几个小时以后,我偷偷地潜入黑暗奔向了大海,因为当时我感觉周遭的一切是如此虚幻,我相信自己已经变成了一抹微光,可是我的皮肤蒙上了一层寒冷的薄雾,把我活生生地拦了下来,艾米又把我拉回来奔向了金光灿烂的帐篷——诸神正在那里欢宴,处处都是珍馐美味。就这样,我与艾米结成了夫妇。

波尼俯身端详着照片中的艾米,“你的太太长得十分漂亮。”

“确实,她是个美人。”我顿时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今天是多少周年的纪念日?”她问道。

“五周年纪念日。”

我感觉自己有些坐立不安,想要做点实事。我不希望警员们谈起我的太太是多么动人,我希望他们出门去找我那个混账太太,不过我没有把这主意大声地说出口——通常我都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大声说出口,即使有时候我应该这么办。我会把自己的种种想法埋在心里,还会仔仔细细地分门别类,到了令人烦心的地步:我心中那座地下室藏着好几百瓶愤怒、恐惧和绝望,但人们永远不会从我的脸上猜出来。

“五周年纪念日可是个大日子,让我猜猜,你在‘休斯敦’订了座?”吉尔平问道。“休斯敦”是镇上唯一一家高档餐馆。“你们真应该去尝尝‘休斯敦’试试看”,当我们搬回密苏里州时,母亲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她把“休斯敦”当成了迦太基独一无二的小秘密,希望那家餐馆能够讨好我的妻子。

“还用说吗,当然在‘休斯敦’订了座。”我回答道。

这是我第五次向警方撒谎,我才刚刚开了个头。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08年7月5日

日记摘录

爱情让我变成了肥婆!柔情蜜意让我的嗓子哑了几分!一腔忠心让我的身材肥了一圈!我变成了一只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蜜蜂,双宿双飞让我浑身上下带着一股子劲儿。我在他的周围忙碌,管东管西地打发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已经变成了一种奇怪的事物——一名妻子。我发现自己引导着一段段对话(我简直笨手笨脚,很有点儿不自然),好借此机会大声提到他的名字。我已经成为一名妻子,一个让人厌烦的黄脸婆,我被一脚踢出了“独立年轻女性”俱乐部,可是我不在乎。我替他算账,为他理发,简直一下子染上了旧时代的气息,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会脱口说出“皮夹子”一类早已过时的词,涂上两片红艳艳的嘴唇,穿上摇曳的花呢外套,迈着小碎步出门去往“美容沙龙”。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烦心,一切仿佛都会顺风顺水,所有烦恼都会变成晚餐桌上的笑谈,“于是今天我就杀掉了一个流浪汉,亲爱的……哈哈哈哈!啊,我们真开心哪!”

尼克恰似一杯好酒,他将正确的观点赋予了一切事物——并非与众不同的观点,而是正确的观点。跟尼克在一起后我才意识到,如果电费账单晚付了几天,如果我撰写的最新一期测试冒着几分傻气,其实并没有什么要紧。(我可不是在开玩笑,我撰写的最新一期测试问道:“如果你是一棵树,你会当一棵什么树?”你问我吗?我是棵苹果树!这什么也说明不了!)新一期《小魔女艾米》遭遇了滑铁卢,相关评论恶毒得很,销售在先期颇为坎坷,后来则一落千丈,不过这也不要紧。我把我们的房间涂成什么颜色不要紧,塞车害我迟到了多久不要紧,我们的回收垃圾是否真的投入了循环利用也不要紧(纽约城呀,说句老实话吧,难道不是这样吗)。这些真的不要紧,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绝配,那就是尼克,悠闲、冷静、聪明、风趣、单纯、善良、开开心心,胸中没有一腔怨气,还有个尺寸雄伟的“小兄弟”。

我把身上不讨自己喜欢的所有特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也许这正是我最爱他的一点,他让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并非让我有了全新的感觉,而是让我变了一个人。我变得顽皮风趣又斗志满满,我打心眼里觉得高兴且满足。我成了一名妻子……话说回来,这些话说出口还真有点儿奇怪(说真的,关于回收垃圾那个话题,纽约城啊……拜托,只要你向我递个眼神,我就全明白啦)。

我们一起干了些蠢事,比如上个周末一起开车去了特拉华州,因为我们两个人都不曾在特拉华州有过云雨销魂。让我来设定一下当时的场景,这一次可真是要留予后人瞻仰了。当时我们穿过州界线,一眼看见了路标牌上的文字,除了一句“欢迎您来到特拉华州”,路标牌上还写着特拉华的几个别名,“袖珍奇迹”、“第一州”'1',以及“免税购物之都”。特拉华州,富翁们济济一堂的地方。

我让尼克开车驶上了我见到的第一条泥路,汽车在泥路上轰隆隆地颠簸了五分钟,然后陷入了松树的重围之中。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他把自己的座椅朝后放,我则拉起了裙子,当时我可是真空上阵,连一件内衣也没有穿。我一眼看到他瘪下了嘴,垮下了一张脸,露出一副仿佛嗑了药一般毅然决然的表情——他“性致高涨”的时候就会变成这样。我爬到他的身上背对着他,面向着挡风玻璃,把身子压在方向盘上。与尼克云雨缠绵之时,喇叭不时随我发出细微的咩咩声,而我撑在挡风玻璃上的一只手则弄出了一阵阵嗤啦嗤啦的动静。尼克和我在哪里都能“冲上云霄”,我们在做爱时都不怯场,这一点让我们两人颇为自豪。随后我们便开车回了家,途中我还吃了些牛肉干,光着的脚搭在仪表盘上。

我们都爱自家的那所住宅,那是靠着“小魔女艾米”建成的房子。我的父母为我们买下了一所位于纽约布鲁克林的褐砂石房屋,它在布鲁克林高地上巍然屹立,能够尽览曼哈顿的无限风光。房屋阔气得有些过分,让我心中颇为内疚,但它实在无可挑剔。我竭尽所能抹掉屋里那股富家娇娇女的气质,凡事尽可能亲自上阵。我们花了两个周末把墙刷上了翠绿、浅黄和丝绒蓝——至少原本应该是这些颜色,结果三种颜色都与我们想象中大相径庭,但我们还是装出一副喜滋滋的样子。我们把旧货市场搜罗来的小玩意儿摆满了整间屋,还为尼克的唱机买了唱片。昨晚我们坐在一张旧波斯地毯上边喝酒边听一张刮花了的唱片,那时天色渐暗,曼哈顿次第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尼克说道:“这正是我想象中的生活,跟我想象中的模样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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