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又小,她费了好一番工夫才爬到前座。
强恩没有笑,但他撇嘴的模样说明他很想笑。他把电线扭在一起,引擎开始试图运转。他滑进驾驶座轻踩油门,车子在一声尖叫后发动了。他没有关车门就踩离合器切入低速档,车子在他松开离合器时开始向前跑。车子在路上跑了五十公尺后,他才关上车门。
「几点了?」她瘫坐在座椅里间。她的脚痛得要命,她脱掉凉鞋,不在乎她可能没办法再把鞋穿上。能够坐下来实在太舒服了,她差点忍不住申吟起来。
他瞥一眼手表。「三点多。运气好的话,两、三个小时后才会有人发现这辆车不见了。妳何不先睡一下?」
「我不困。」她真的不困。她累了但不困。她又饿又渴,而且真的很需要把疼痛的双脚浸泡在冷水里。
「等肾上腺素下降时,妳很快就会睡着了。」
「那你呢?你没有肾上腺素吗?」她粗声恶气地说,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脾气暴躁。
「我习惯了。」
「我没事。」她撒谎道。她瞥他一眼。他手握方向盘,气定神闲的表情好象在周日开车出游。她看来也许也很平静,内心里却四分五裂。
「想谈一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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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她惊骇地说。她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不想听他叫她把那件事视为任务的一部分。她只想赶快忘掉那件事,保留一点尊严。
「我们迟早得谈的。」
「不用,我只想赶快忘掉。」
他绷紧下颚,沉默片刻。「妳在气自己达到高chao,还是在气我达到高chao?」
她想要放声尖叫。天哪!他为什么非提那个不可?「都不是。也都是。」
「那种答案还真明确。」
「想要明确的答案,去查字典。」他再度沉默,好象在衡量她的抗拒程度。「好吧,我们改天再谈。」
她不回答。难道他不明白吗?谈那件事就像在伤口上抹盐。但他没有那种感觉,又怎么会明白?
「尼斯离这里多远?」
「走高速公路大约三百公里,走山路比较近但未必比较快,尤其是开这辆车。它的马力不足,走山路会像蜗牛爬。」
「走高速公路应该六点半或七点就可以到尼斯了。」
「我们必须在中途停下来偷另一辆车。」
「另一辆车?」
「我们离陆义的庄园太近。车主一去报案,他就会知道。我们必须丢弃这辆车。」
「丢在哪里?」
「瓦伦斯吧。我会在那里找别的车。」
他们成了窃车狂,她心想。她想要惊险刺激,有强恩在,果然没有一刻是无聊的。但回家变得越来越令人向往,家是最好的避难所,尤其是在她愚蠢地爱上他之后。她想到她宁静舒适的房子,里面的一切都是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除了每扇门窗上的双重钩锁以外。
「如果能搭上飞机,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会回到家里了。」她说,接着想起她的护照。「算了。没有护照,我要怎么回美国?」
「我们可能搭军机回去。」
我们?他打算跟她一起回国?这倒是新闻。「你也要回华府?」
「暂时。」
他没有多作说明,她也没有多间。她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即使睡不着,她还是可以休息。
***************
「有个农夫报案说他的汽车今天早晨失窃……在这里。」陆义用手指指着地图说。那个小村子距离庄园十三公里,在一条往西南方蜿蜒的小路边,小路最后接到高速公路。当他跟当地警方的朋友通电话时,他的几个保全人员就聚集在他的书桌边。
如果谭子往南逃,他就会出现在那个村子所在的区域。「车子的厂牌和颜色呢?知不知道车牌号码?」他边听边写。「好,谢谢,有新消息再通知我。」
他挂断电话,撕下便条纸。「找到这辆车。」他把便条纸交给手下。「在往马赛的高速公路上。如果可能,把他活捉回来,否则——」他耸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