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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页)

卫凌的一席黑衣已然被刀剑划得无法蔽体,隆子云好心为他披上的外衣也不知丢在了何处。血液和着皮肉粘连在一起,方才被人踢下床榻又不知牵扯了多少伤处。

卫凌紧咬着下唇,拖着虚弱不堪的身体,用一片衣袖擦拭干净落在地上的污血,默不作声地忍耐着伤处的钝痛。

那三等暗卫原本以为卫凌受此侮辱必然会反击,他今日因为连输三场比试而被打了十板子,正是一肚子火没处发的时候,方才在门外又听人说那个受伤的叛徒被安置在了他们房中,更是火冒三丈。

原本想拿这个窝囊的叛徒出出气,谁料一拳头打在棉花上。

越想越气,那人一掌挥向卫凌,正欲将他打出门外,却不料卫凌反手捉住他的手腕,对方指尖传来的冰冷刺得他有一瞬的走神,卫凌借力打力,逼得人倒退三步。

“你”那人还想出手,却又没胆。这时他才想起,卫凌再不济当年也是在暗卫营的厮杀中活下来的佼佼者,哪怕现在受了重伤,也不是他能赢得了的。

卫凌看对方没有继续出手的意思,垂下手,拖着剑,一言不发地走出房间,往自己那间破败的小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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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凌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他在冰火之间沉浮,周遭却是一片昏暗,他感觉自己被困在此处,找不到出去的口子。

忽的,前方出现了一道白光,他直觉这道光或许能带他脱离苦海,于是循着这道光向前走去。

光路的尽头,他看见年幼的自己,拿着一把锋利的短刀,不知疲惫地刺向一个有两个他那么高的稻草人,粗糙的刀柄把他的手都破了,但他不敢停下,因为偷懒的话会有更惨烈的刑罚等着他。

那应该是他十岁的时候时候吧,那时候的他还没有找到自己成为暗卫的意义。

暗卫营里的孩子大多是无父无母的,关外的部落之间连年征战,活下来的人逃过了战乱,却逃不过饥荒。父母将最后一点吃食喂给了孩子,自己便饿死在路边。

活下来的孩子,运气好的被带到富贵人家做下人,运气不好的便是被拉去做劳役,或是被训练成暗卫、死侍,一生为别人而活。

卫凌则不同,他是被自己的亲父卖给别人的。

新年快乐啊各位~

新的一年我们一起加油!

ps年龄的设定轻微改动了一下。

第30章

卫凌从未见过自己的娘亲,从他记事起便知道,娘亲是为了生下他流血而亡的。

部落将他这样的孩子视为不详,甚至不能当做人来对待,只能与牲畜一同圈养。而他爹,在他娘尸骨未寒之际,便扶了妾室做正妻,从那时起,他的日子便更加不好过了。

那一日,卫凌记得很清楚,他爹头一回来马厮看他,牵起他的小手,说要带他出门,还要给他买双新鞋。他那时还小,约莫只有四五岁吧,但他记得很清楚,爹的大手牵着他的小手,有种新奇的感觉从心底涌出,他说不出来是什么,只觉得暖暖的,好像寒冬腊月里,管家施舍给他一件冬衣。

那时他想,哪怕爹不给他买鞋也成,只要能多牵着他一会儿就好。喂马的大爷爷教过他编草鞋,虽然下雪的日子穿草鞋脚会冻得生疮,有时候痒得他受不了,但也就几月,忍忍便过去了。但是爹却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来看他。

后来,爹果真给他买了新鞋。那是一双顶好的皮靴,他从前远远地看见二娘生得小弟弟穿过,那时他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一双那样的小皮靴呢?没想到那日爹就买给他了,还亲手给他穿上,虽然靴子有些硬,穿起来并不舒服,但一想到那是爹买给他的,便欣喜的很。

何曾想,那最欣喜的一日,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爹。直到他被卖入呼延王室,在暗卫营中过着不见天日的日子,他都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爹会亲手把他交给别人?为什么他明明很努力地干活、从来不惹麻烦,爹却还是不愿意要他?是因为他要爹买了那双小皮靴吗。

自那时起,卫凌便知道,自己同小弟弟不同,同其他人不同,自己不可以向他人求些什么。

卫凌看着梦境中年幼的自己,忽的丢下短刀,朝暗卫营相反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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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的卫凌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他凭着本能厮杀,在一次复一次的考核中,手刃朝夕相处的同伴。首领告诉他们,身为暗卫,首要的任务是护主子周全,为主子而死是一等一的荣耀,但在此之前,先要保住自己的命,从暗卫营中出去。

卫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成为主子的暗卫,但他无所谓生死,只觉得顺其自然就好,或许他能活着走出暗卫营,或许他最终也会死于同伴的刀下。

然而那天,首领发现了他养的小鼠。那只小鼠会在趴在他胸口取暖,还会钻到他手中,舔他的指头,明明营中规矩森严,小鼠一旦被发现必死无疑,但他还是存了私心,想小鼠与他做个伴。

万般小心,却还是被首领发现,首领说如果他不砍下小鼠的头,就要砍下同伴的头。

他扯下衣角包裹号小鼠的尸体,算是体面地埋葬了它。而后,他头一回想到了死,但他不想死在暗无天日的营中,他想死在圣水的怀抱中。

呼延一族将水视为圣洁,认为水可以洗涤灵魂,但水在呼延又是稀奇之物,他知道的水源只有那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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