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林欢
萧笙带着赵权,七拐八拐,这才来到了胭脂巷的最里面。
巷子幽深窄长,石板拼接成的地面上尽是些斑驳痕迹。
路旁墙角的缝隙中杂草丛生。
这里是胭脂巷的最里面,前后观瞧几乎不见人影。
看着周围阴暗的环境,赵权道:“在这种地方开酒馆?能有人来可真算是奇怪了。”
萧笙嘿嘿一笑道:“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其实也被吓坏了,误打误撞之下才进了那家酒馆。”
赵权看了萧笙一眼,不觉得他说的是假话。
以这家伙的脾性,只怕在发现他堂兄带他来的竟是这种烟花之地后,便直接落荒而逃了。
可这胭脂巷并非只单单一条巷子,而是由许多小巷子组合而成的。
互相之间四通八达,第一次来此的人若没人带领的确是会迷路的。
想必也便是那个时候,萧笙跑到了这里来,撞见了那巷深酒馆。
不消片刻,转了一个弯儿之后,赵权便看到迎面坐落着的一家小酒馆。
黑色的破旧招牌上,刻着‘巷深酒馆’四个大字,边角缝隙当中布满了灰尘与蛛网。
若不是大门敞开,可以看到里面陈设,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家废弃多年的店铺呢。
萧笙轻车熟路的走了进去,喊道:“黎大叔,我又来啦!”
赵权跟在身后,进入酒馆之后,却发现这里外好似两个世界。
酒馆内一应陈设应有尽有,桌椅板凳也擦拭的十分干净整洁。
柜台后面站着一位中年男子,长发盖住大半面庞。
赵权只能看到露出的一只狭长眼眸,和那略显单薄的嘴唇。
面对萧笙的招呼,那人也不答话,径直从酒架上拿了一坛酒。
全程一言不发,甚至都未曾看过两人一眼。
对此,萧笙似乎都已习惯了。
对赵权道;“赵大哥你别误会,黎大叔就是这个脾气,咱们喝酒!”
赵权微微点头,道:“好。”
这酒馆喝酒,用的也并非那小酒杯子,而是酒碗。
酒坛泥封打开,顿时一缕说不准是醇香、果香、清香的香气飘散。
赵权眼睛一亮,便知萧笙果真没有骗他,这酒的确是难得佳品。
倒入酒碗中,酒色略显浑浊,看起来就好似市井中的劣质酒水一般。
可闻起来那味道,能让一名嗜酒之人忘掉全世界。
赵权端起酒碗,一口饮尽,好似饮下了一截暖阳。
酒水烈而不辛,醇而不腻,香儿不艳。
忍不住道:“好酒,果真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