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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2页)

溶蛊丹是洗濯国的秘药,在每一任太子登基后由太后传予,可以防御任何蛊毒的侵害,是皇室御赐的圣品,由此一颗一生无虞,连皇子都无法享用的臻品,现在小生子居然有幸可以荣获一颗,这等荣光和黄马褂可好有一比。他掩不住眼角的细密笑纹赶忙谢恩,尝到权利下的甜头,整个人神清气爽暗暗稳定住狂喜,开始了他宦官的发财路。

帝阳殿小生子受赏赐,而广袤天地之间,小冬子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沾满衣襟,他挨打且不怨,因为是为皇上办事,即使是罚也是荣光,但是他忍受不了身边那些接踵擦肩的奚落,这些狗奴才,以前见他位高权重个个巴结都来不及,现在他不过是一时落魄这些跳梁小丑便个个落井下石,这些人他都记下了,他日他再获龙宠之时定是加倍的一并讨回。

小冬子咬着牙看向帝阳殿的方向发誓:他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再站于高位,陪在皇上身边,把这些今日给他难堪和耻辱的混蛋杀的一干二净。

……

九天后程之浩和轩辕无心抵达了他们的第一站东突城,东突城地处上德国境内,这里山清水涌,风景带着原始的粗犷和粗糙,地理显得凶险人文风情十分浓厚,不过这个浓厚不是底蕴浓厚,而是野蛮浓厚,因为上德国的东突城就是天下霍霍有名的食人城。

不过所谓食人城也是百年前的景观了,因为百年之前上德国遭受着连续数十年的天灾,冬夏两季交替肆虐这片不大的土地,冬寒一过暑严转眼就能将冰天雪地晒干,春秋好像消失,老天爷完全不给这个城市的子民留任何活路,大批的动物因为嗅觉触觉的灵敏早已慢慢迁徙的离开了上德国。

百姓没有食物可以果脯,也没有干净的水源可以饮用,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饿殍横尸街头,所以食尸成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可尸体的数量远比不上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灾民的数量,于是情况开始恶化,身强力壮的男人组成猎杀队,每天外出捕食的不再是动物,而是无力自保的孩子、妇人和老者,人类的兽性在这场灾难中被暴露的淋漓尽致,整整十年间上德国犹如一座死城。甚至在这种危在旦夕的时刻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去侵占上德国,因为谁也不会傻到去接手一个毫无价值,犹如毒瘤的疆土。

十年……漫长的十年,人人自危的上德国子民们都已经绝望,天要亡他们一个都跑不过,就在所有人都接受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变得凶残暴戾,天灾却消失了,不过数天雨水便顷刻滋润了万物,火舌燎过的大地半月不到又是生气勃勃,上德国的百姓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停止了捕猎,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每天胆战心惊的等待着新一轮的炼狱之日到来,可数月后他们等来的是大批动物的回归,一切都恢复到十年前的正常轨迹上,风调雨顺从此再没有严冬和酷暑,老天爷好像跟他们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只是这个玩笑一笑十年,死亡不可估量……

如今的上德国国泰民安,执政者不算一代圣君但也不是昏君,整个国家实行着中庸的国政,上一代的人即便幸存在九十年的岁月中,也都早已经寿终正寝,没有人愿意提起那段惨烈的历史,可食人城的名声不胫而走流传在外,就算上德国人不愿重提旧事自掀伤疤,但是野蛮已经传承下来,形成了这个国家彪悍的民风。

“相公,你说苟连河身上中的什么毒来着?”轩辕无心咬在回儿扒过皮的火龙果,用牙签提过黑子的果肉,她很享受这种多汁无味的水果,讨厌苹果的甜中泛酸,讨厌水梨里细腻果肉还带着粗糙的颗粒,轩辕无心吃水果喜欢纯粹,要不就是纯酸,要不就是纯甜,她喜欢西瓜、芒果、椰奶勉强能喝,椰肉却谨谢不敏。

不过自从有了回儿以后,火龙果也列入她的喜好之内,能将芝麻粒一样的黑子挑干净,她这个丫鬟收的值得。

这一切的作为都让人觉得轩辕无心是个贪婪无度,骄奢淫逸的混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放纵。

细说她的过去真是苦不堪言,其实轩辕无心当安怡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饱饭,父亲是军人,从小对她和妹妹的管制向来是铁一般的纪律,每天十点熄灯六点起床,吃饭永远六分饱,无论上学还是回家必须用跑,即使上了大学也不例外,因为她们姐妹俩念的军校都坐落在老家的城中心,站在家中打开窗户都能看见学校的操场。

后来安心进了行政部门,她却只在行政部走了过场,转眼成功跻身成为一名无名无姓的间谍。这个职业注定将她吃不了饱饭的情况延续下去,直到她死。做了一只不用吃饭的恶鬼。后面的事情无须赘言,因为就章无心的个性和处境来说,能一天吃两餐饭都是章炳望莫大的恩赐。

轩辕无心咬着火龙果摇头晃脑的哀叹她波折的一生,天下还有她这么可怜的人吗?以各种形态活了几百年,吃饱喝足的美好生活才体验了不到半年。

“喝点骨头汤,你正在长个子。”程之浩的雅手上盛放着一只晶莹剔透的薄瓷碗,里面荡漾着徐徐冒烟的奶浓大骨汤,其中沉浮着清香的山药和诱人的烂肉。汤匙一搅动,汤底的破皮大豆随波晃动,然后再在悠然沉底。

最近几天轩辕无心心宽态安,日子过的惬意闲散,每晚睡觉光抽抽的惊醒,人居然在舟车劳顿间渐渐抽长了少许。

“回儿,以后水果只准在饭后给主母准备,听明白了吗?”程之浩吩咐,对轩辕无心把火龙果当正餐吃很是不认同。

轩辕无心疑问着:“回儿,记的住你的主子是谁吗?”然后吸溜一声,最后一瓣白色果仁滑进嘴中,唇舌咂巴,最后再舔舔嘴唇,乌黑眼珠流转着意味深长。

回儿盈盈一笑,身后的水波泛着阳光,都不及她笑容来的耀眼:“主子,主母爱吃便由着她吃吧,心情好才能长的高不是。”

程之浩知道指示不动轩辕无心的身边人,不过回儿给了她当然得由她发号施令,若是真叫他教训了去,无心留着这等人也没什么用,只能正色的对轩辕无心说道:“空腹吃多了生冷会伤脾胃,饭后吃水果,我带你进洗濯国的皇宫。”

“不去,谁要看一堆玩虫子的怪物。”轩辕无心慢慢碾磨手底的汤匙,任由细瓷刮出刺耳的声音刺激在场所有人的耳膜,凉亭下绿水中悠游的鱼也因此开始滚滚翻腾而躁动,回儿更是捂住耳朵想躲避开嘈杂,知道主母的心情不好是因为那个喜欢挑唇邪笑的红衣男人。

轩辕无心想起苟连河的脸就有隐藏不住杀人的冲动,不想她血洗皇宫,谁都别给她大开杀戒的借口。

她不怕虫子,但是讨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她没有置喙的余地,但是如果谁要将她牵扯进不想沾染的俗世,她也没多少好心看这些男人自食其果,苟连河那种是人是笑着杀人的刽子手,轩辕无心从传闻中能看出洗濯国权都的激烈,以淘汰赛来决定即位之人本来是很具有体育精神的一件事,但是在洗濯国失败者付出的是生命这和任何精神都无法挂钩。

苟连河找程之浩真的只是为了单纯的借兵?程家堡的兵就那么好借,林公胧借、苟连河借?在轩辕无心看着这些借兵是假,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借由借兵接近程之浩从程家堡身上获得其他不为人知的利益才是真的。

她老公真是可怜,谁都想在他身上挖一勺羹,这种局面的形成应该不止短短几月了吧,不然程之浩也不会是个借兵的人便接待,十六国有十六国的张良计,程之浩有程之浩的过墙梯,他任由这些人利用他的同时,何尝不是在利用这些人压制十六国了。

“回儿,你也吃,我长个头没道理你不长,别以后该有的都没有被夫家嫌弃。”轩辕无心用湿帕擦赶紧手指尖的水果汁液,把程之浩舀给她的骨头汤推到回儿的面前。

大家都是同龄人,都处在正值发育的时期,轩辕无心不想回儿长成竹竿,这个时代的女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地位,再不增加些资本和姿色,以后想拴住男人的心就只能靠武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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