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站着也受伤的江辞:“……”
温书梨探了探头,这个身影很熟悉,她好像在哪里见过,以她这个记性有印象就不错了,别指望能叫出名字。
牵动好奇心,不由自主向前走了一两步。
第二步时,纤细脚踝生生泛疼,加之站久了有点累,迟迟未走第三步、第四步。
也不想走。
再回过神,那男生的身影消失了。
这么爱玩儿漂移的吗?
……
后台的休息椅。
“坐下,我看看。”
闻言,温书梨听话一坐,随之脑袋低了几分,左瞧右看的。
裙摆挡了些许,角度问题,看不清晰。
但感知告诉她,如果没有意外,高跟鞋上的细带链条很有可能磨红皮肤,甚至出血。
果不其然,沈厌解开细链一看,一两道血丝布于踝骨周围,小片嫣红。
高跟鞋与白长裙相互照应,同是浅色系,似闪闪发亮的水晶,银色链条镶嵌鞋身两侧,起到固定作用。
在高跟鞋的衬托下,她的脚心曲线愈发玲珑,莹润的玉足被他握在手里,而后,轻幅度地偏转,看磨坏的伤口。
谁也没有碰过她的脚,今天算是破了戒。
少年单膝而落,长睫低垂,大抵认真专注,温书梨什么表情,他没看到。
她最经不住撩,又纯情,除了自身触碰,对外界一切任何感知都是陌生的,包括沈厌。
不想表现出来,但由不得自己。
痒意汇聚成海,波涛汹涌般朝她袭来,带人卷入海浪更疯狂不可控的渊海中心。
虽然沈厌提前打了招呼,但仍让她猝不及防。
想抽回点儿距离,对方看穿,故意反方向与她“作对”,外人看不太出来,当事人最清楚不过。
“别动,报恩。”他说。
却笑得漫不经心。
温书梨思索,报恩?报什么恩?
她做了什么可以让他记那么清楚,还想着返还恩情的大事?好像没有。
起码在温书梨的认知里没有。
忍不住开口,缓缓问:“报恩?我好像没这么伟大吧。”
“只是擦破点皮,小伤,不碍事的,第一次穿高跟鞋不习惯。”
看来她又忘了。
沈厌帮她回忆,“篮球赛那次,英语作文省赛那次,还有印象吗?”
继而加深她的记忆,他说:“在民宿帮程则修电脑,你给了我一个猫猫头创可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