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四爷”上前一步:“姑娘连试一试也不愿意么?若能种植成功,也可造福我大明百姓啊!”
第四十五章 路遇
山野间的小路不好走,明鸾背着文虎,提着包袱,一边快步,一边留意着周边的情形,一旦见到有人影出现,就立刻躲起来避开。幸好文虎得了章寂与周姨娘的嘱咐,很是乖巧,既没哭闹,也没不合时宜地发出声音,让明鸾一路走得很顺。
明鸾临出门时,是换上了男装的。她本就长得高瘦,肤色又不算白,加上年纪尚小,还未到发育的时候,那男装穿起来,再将头发归到头顶束起,竟十足一个少年郎的模样,她又故意粗着嗓子说话,遇到陌生人完全可以糊弄过去。
倒是文虎,被周姨娘与明鸾合力打扮成个小女孩的模样,穿着粉花袄,头梳双髻,明鸾还故意给他插了两朵小绢花,只可惜他本生得虎头虎脑的,又因为总是跑出去跟村民的孩子一起玩耍,皮肤晒黑了,穿男装时还称得上是憨实可爱,穿了女装就成了小黑胖妞。文虎再憨也有自己的审美观,在山上小屋时就百般反对抗议,可惜被生母与堂姐合力镇压,如今只能郁闷地闭嘴。
明鸾常年在山上行走,本就比一般女孩儿有力气,只是她背了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又有包袱,这般走了个把时辰,也有些吃不消了。她四周张望一圈,想寻找可以歇脚的地方。
这里距离九市已经很远了,因为怕遇到人,她特地避开了人来人往的大道,专门走山里的小路。幸好平日里也曾在附近的大道上走过几回,因此方向她还是认得的。她记得这一带有两个村子,附近都是山林,没什么野兽,倒是有些山间小溪流,找个林子歇歇脚,应该没有问题。如今已是秋末冬初时节,风寒入骨,不过有太阳照着,倒还算暖和,只是需得小心身上出了汗,再经了冷风会着凉。
明鸾四处望着,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小树林,便走了过去。
小树林不大,不过是三四亩见方,种的多是竹树,也有些其他的杂木。她在林口处寻了块比较平整的山石,整理干净表面,将文虎放了下来·道:“咱们在这里歇一会儿再走。你渴不渴?想不想吃东西?”
文虎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小声说:“我想喝水。”明鸾忙将随身带的装水的竹筒递给他,看着他喝水,摸摸他的头,安抚道:“是不是很累?别担心,咱们继续赶路,照这个速度,天黑前就能赶到悦城了。马大哥早已经在镇上租下一个小院,我们到了就可以在那里休息,明天一早再坐船顺流而下,就不用再靠双腿走了。”
文虎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能从家里坐船去?我们家以前去悦城拜拜,也是坐船去的。”
明鸾解释道:“因为九市码头太多熟人了,从那里出发,会被人发现的。所以我们要走山路去悦城,再改坐船。”
文虎歪着头想了想,道:“我也可以走路。三姐姐,你让我自己走吧,总是让你背我,你会很累的。”
明鸾笑道:“不用不用,我现在还能坚持,如果真的走不动了,再让你下来走路也不迟。现在我们要赶路,要是放你下来,就怕你小短腿走不快。”
文虎不服气地瞪大眼睛道:“我走得很快的!跟村里的孩子一起玩,没人比我跑得快!”
明鸾笑了,伸手捏了他的小脸一把:“知道了,我们虎哥儿跑得最快了。要是三姐姐真的走不动,一定放你下来。”
文虎瞪着明鸾,撅着嘴,明鸾冲他眨眨眼,便径自坐下喝水,又吃了一点干粮补充体力。
文虎瞪了半日,见她不为所动,也泄了气,扯着她的袖子,小声扭捏地道:“好姐姐,给我换回原来的衣裳吧?你不也是穿男孩子的衣裳么?为什么要把我扮成个丫头?”
明鸾笑道:“我穿男装是为了行走方便,至于你穿女装嘛·……”她上下打量小堂弟几眼,忍住笑意,道:“是为了防止拐子来拐你啊!要知道,现在的拐子,最爱拐些小男孩卖掉了······”
“三姐姐撒谎!”文虎得意地抬高了下巴,“母亲说过,现在的拐子最爱拐小姑娘,所以不许二姐姐独个儿出门呢!”
明鸾心下一哂,明白古今的拐子目的不同,现代的拐子爱拐男孩,古代的拐子却不分男女,在人口贩卖生意不犯法的年代里,只要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的小孩子,都有人买卖。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些拐子会拐小孩子,也是为了卖出去,自然要求孩子的卖相好。如果说文虎原本的模样还能吸引拐子的话,现在的卖相却完全不必担心——谁会拐个长得不好看的小黑妞呢?还墩实墩实的,一副粗笨模样,女孩子总要长得秀气才好吸引买主。
这么想着,明鸾便忍笑道:“好吧,把你扮成个女孩儿,不是为了防拐子,是为了不让人认出我们俩。现在谁看见我们,都知道是个少年带着妹妹,绝不会联想到章家姐弟头上的。文虎乖乖听话,等到了广州我就给你换回来。”
文虎只得郁闷地点头,但听到后来,脸色就更郁闷了:“还要到广州才能换,在悦城换不行吗……”
明鸾背过身偷笑,又喝了一口水,笑意便淡了下来。
她看见林外有人经过,不知是不是附近村子里的人,但瞧着不止一个。现在要躲起来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争取避开。她立时起身收拾好行李,将一脸懵懂的堂弟背起,提了包袱便要从另一个方向走出林子。
来的是三个青年,一人蓄胡,另两个流里流气的,三人都穿着带补丁的旧衣,踩着草鞋,咬着草棍儿,闲闲走到此处,其中一人还恶作剧地大力踩了大树一脚,惊走树上的鸟儿,然后跟两个同伴为此大笑。他们眼尖瞥见明鸾从林中走过,互相看了一眼,竟追了上来。
明鸾还未歇足气,速度自然快不了,没多久就被他们追上围了起来。她脸色一沉·小声嘱咐文虎搂紧自己的脖子,便将手伸进包袱中,握住了藏在里头的柴刀刀柄,面上冷冷地粗声问:“你们要干什么?”
为首的青年吐了草棍,笑嘻嘻地道:“小兄弟,这是要做什么去啊?是走亲戚呢,还是要赶路?”
明鸾冷着脸:“走亲戚,怎么?与你们有关系吗?”
三人彼此嘻笑几声:“怎么会没关系呢?”“我们家就在附近,你要走亲戚,不知是哪家?兴许我们也认得。”
“说出来,咱们替你领路,如何?”
“不必了。”明鸾甩下话就要绕过他们走人,又被他们堵住了。这回她拉下了脸:“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没干什么。”为首那人笑嘻嘻地道,“咱们兄弟近来手头紧,想借几个钱花花。小兄弟瞧着挺阔绰么,身上穿的衣裳都是好料子,小妹妹还戴着花儿?想必也不会小气,舍不得这点小钱吧?”边说边将贪婪的目光投向明鸾手中的包袱。旁边两人随声附和:“没错,要是你敢不给,我们就将你兄妹卖给人贩子,听见没有?!”
明鸾冷笑一声,他们姐弟身上穿的只是粗布衣裳,不过胜在干净,又是新做的而已,哪里是什么好料子?文虎戴的花更不值钱。这三人分明是要抢劫,此处荒野无人,要是真把包袱给了他们,不说里头装的东西有可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让他们知道自是女孩子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好结果。她当机立断,抽出了包袱里的柴刀,那是新打的,刀刃闪着寒光,格外锋利:“想要钱,没理由白要吧?我这人很大方,留点东西,我自然就给了,至于是手还是脚,我倒不嫌弃,如何?”
三人立时变了脸色:“妈的,小子敢耍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