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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余乐有女朋友了(第1页)

生活如同一潭死水,看似波澜不惊,可是投入一石,却又激起千层浪。

有些人天生喜欢闯荡,骑着小毛驴,拿着一把大葱,来一场不问目地不问重点的流浪。

有人喜欢诗和远方,向往着更自由的生活,但是却被责任束缚住,只能抬头远望天上的月光。

也有人天生就喜欢稳定,无论是工作稳定,还是收入稳定,至少不要有大起大落,喜欢平淡如水,平凡而幸福。

一直以来,方宁都觉得世界上有两个我。

一个来自未来,一个来自过去,一个想回家,一个想远行,

一个举杯邀明月,一个跪地捡碎银,一个年少鲜衣怒马一朝看尽长花,

一个烟火人间轻声言,一个在文字里白马春衫慢慢行,一个在生活里蝇营狗苟兀穷年。

那方宁喜欢什么呢?

本质上来说还是喜欢安定的生活,人生不需要大起大落,学生时代就好好读书,然后读一个好点的大学,毕业以后找一个找份稳定的工作,能够很好的平衡自己的生活。

工作一定要在家乡小城找,不需要多高的工资,消费水平也不高,没有闯荡北漂的理想,也没有心比天高的凌云壮志。

再然后呢?

应该是和某个认定了一辈子的女孩,来一场相濡以沫,却又不需相忘于江湖的爱情,带她去看细水长流,最后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不靠父母,不靠长辈,买栋不大不小的房子。

要是手里再有点余钱,买一辆稍微好点的车子,起码也是本田之类的,不指望多高档,安全性能要好点,空间也不要那么拥挤。

周末有时间了,就带着家人出去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要是玩累了,就回家躺着,横着躺玩手机,竖着躺玩手机,也没有人管你。

过着这样吃饱喝足的悠闲日子。

你说没志气也就没志气吧,虽说丢光了重生人士的脸。

但至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喜欢人的脸。

鲜衣怒马仗剑江湖的生活始终太过于理想化,好比武侠始终是浪漫成人童话。

在屋檐上高高飞来飞去,拉风到如尿崩的大侠,以及各种绝世武功和红袖添香的女孩,都是那么遥远的梦,不管你怎么奔跑追逐,永远也在遥不可及的地方。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

唱片里的许巍种桑感十足的声音,踏着鼓点,在幻想和现实里穿行,仿佛早已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或许是因为方宁所经历的,所想表达的一切,都跟许巍的歌重合了,他的一生无需多言,全都被浓缩进了一首歌里,凡为过往,皆为序章。

那种从少年鲜衣怒马到古道西风瘦马,在这一刻,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

也不知道究竟是一见钟情,还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当方宁知道余乐和刘梅婷好上的时候,嘴巴大的几乎可以吞下一颗鸭蛋。

这震惊成都好比漂亮国把原子弹丢在广岛长崎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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