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先排练好的,自在到了台上,就施展开手脚,将自己当年获得冠军的那一套双剑演练起来。舞台上的灯光很亮,自在几乎看不见台下人的脸,这让她紧张的情绪舒缓不少。
乍一看见自在从天而降,阿仁吃惊不小,以至于错过了第一句歌词,然后几乎是下意识地,他演唱起来。
自在的动作犹如行云流水,十分潇洒,让习惯了街舞的粉丝们耳目一新,演播大厅里变得十分安静。
阿仁的目光也忍不住追随着自在的身影。一首唱了百遍千遍的老歌,更是唱的百转千回。
一曲终了,自在并没有留在台上,而是再次飞了回去,阿仁一个人留在舞台上,享受全场的掌声和热烈的欢呼,并且毫无悬念地进入全国七强。
第二天早上,丁姨还没有起床,就已经拨通了助手的电话。
“真的,比他们高了五个点?好,我就知道,这一招是必杀的。”
丁姨兴致勃勃地放下电话,披起晨衣,拉开了窗帘。
窗外,树木森森,修剪得十分漂亮的草皮足足有一千平方米。
草地上,一张铺着白色桌布的圆形餐桌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她的丈夫看见她打开窗户,举起杯子遥遥地招呼她。
丁姨款款地下楼,让我们有机会看一看她的家,两层楼的大宅,不止二十间房间,大厅足足有两百平方,手工地毯,古董水晶灯,明式的花梨木家具,显得高贵大方。
这不是一般的人家,也不是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收入能够支撑的奢华。
乐善亭坐在餐桌边,正对着客厅的大门,这样他就能看见自己的妻子款款地走出来的身影了。
“一莲,看你今天神采飞扬,一定是昨天的收视率终于胜了吧。”
“这正好验证了我的观点,这个世界上也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之前花了那么多的制作费,就是胜不过他们,可是昨天,我兵出险招,没花什么钱,却轻轻松松胜过他们五个点。”丁一莲笑了笑,但很快就收敛住了自己的得意。
“别人的太太只要买辆好车给她,就能让她欢天喜地,偏偏我乐善亭的太太,喜欢叫做收视率的东西,这的确很让我为难啊。”乐善亭宠溺地看着丁一莲,眼神中充满了对丁一莲的赞许。
“她们不是说了吗,说我是不甘寂寞的老妖精,自己的戏不红了就想在年轻人身上捞一票。”
“可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点,当年你一心想学戏的时候,也有那么一股狠劲,这些年做电视节目,我也看得出你是真的认认真真想做好这件事情,不过,不要操之过急。”
“我只是不明白,当年的我,为了出人头地,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现在的孩子,明明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却说放弃就放弃,一点也不珍惜。”
“你说的是那个叫无名的孩子吧,可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啊。”
“光有蛮力有什么用?我知道,一般人看了他一心保护自己女朋友的那一段,都会感动不已,可是一个男人用什么保护自己的女人,光是那样就够了吗?”
“他还年轻,不知道财富的用处。”
丁一莲听了乐善亭的话,忽然点了点头。
“被恋爱”(1)
不过几天的时间,一个叫做展自在的人物,成了媒体报道的焦点,而展自在自己,对其中的大部分情节,十分陌生。
12
同样的清晨,阿仁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了自在关切的脸。
昨天的比赛之后,阿仁发烧了,应该是那些被玻璃划破的伤口发生了感染,再加上排练和通告的日程排得满满的,其他选手也出现体力透支的现象,何况是浑身都是伤的阿仁。
自在没有回家,留下来照顾阿仁,她认为自己责无旁贷,并没有什么可忌讳的。
整个晚上,阿仁都感觉到有一个人在一直帮他更换额头的毛巾,也就是靠了那点清凉的感觉,他才能在灼热中入睡。
也许是梦,也许是回忆,他回到六岁的时候,自己摔破的膝盖,只知道哭,是自在带他到自来水龙头边洗干净伤口,又用自己的小手绢帮他把伤口包起来。
再后来他们悄悄溜进医务室,自在用双氧水帮他洗了伤口,还告诉他,之所以伤口上会有那些白色的泡泡,是因为有细菌,要等到不冒泡泡了,再涂上红药水,很快就好了。
孤儿院的孩子,就是这样互相帮助着一起长大的,所以,那些主持人怎么能明白,他们之间的默契?
高烧的阿仁,又一次有了一种安心的感觉。
找了十几年,终于找到了这一双温柔坚定的双手。
醒过来的阿仁,第一反应就是握住自在的手。
自在笑了笑,安慰他:“别怕,我去给你买一碗粥,吃了就好了。”
看着自在的背影,阿仁被幸福感塞得满满的。
选手都是集中住宿的,自在不方便久留,安排好阿仁的早饭,自己也匆匆上班去了。
没过多久,丁一莲派人来把阿仁接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