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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第1页)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色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色,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色,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色,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性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色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色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色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色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色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色变成了黑紫色,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色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英雄身边没女人是不成的。

看到朱元璋眼中难得地闪过一抹欣赏之色,张樱仙居然有一点暗自窃喜,你的眼里终于有我了么?这是个务实的男人,拿美色在他眼前晃,他不为所动,但当她做好了一件事时,却能明显地看到朱元璋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他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相处!张樱仙胆子大了点,凑近道:“其实我还可以帮你处理文书、记账、管理军械、粮草……据我这几个月的观察,这个山寨里,就你一个人识字……李初九虽然认识几个字,但识得不多,记账很困难……但是我从小就知书达礼,什么都学过,这些事都可以帮你。”

听到这句话,朱元璋忍不住笑了:“我这里只是个区区土匪窝,哪有什么文书要处理?难道我还要和朝廷公文往来不成?至于军械粮草,压根就没几件,拿脑子记账就记得过来,李初九那点水平足以应付。”

“可是……我……我必须做点什么!”张樱很认真地道:“如果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安全感。”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舒展开来:“有件事倒是适合你做。”

“什么事?”张樱仙大喜。

“教书!”朱元璋道:“就如你刚才所说,我这山寨里,就我一个人识字,别的全是大老粗,李初九那点水平,应付土匪窝还行,将来出了山,进了城,他马上就得晕过去。我希望你能暂时充当一下教书先生,让李初二、王二、拼命三郎、马小天这些家伙识几个字。”

“出山?进城?”张樱仙被他话里的这几个关键字给惊住了,她以为朱元璋要在山里当一辈子土匪了呢,也做好了给土匪当一辈子压寨夫人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男人野心不小,居然还想进城去。

“你以为……这小小山寨,就是我的舞台?”朱元璋随口应了一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压着自己的气,因为山洞里就他和张樱仙两个人在,他没有必要在这个女人的面前掩饰什么,那曾经俯览天下的气势,忍不住就从这句话里迸发了出来。

张樱仙感受到了他的豪气,忍不住就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

三天后,山顶的一个小山洞被打扫了出来,里面摆上了板凳和桌子,弄成了一间小学堂,张樱仙这个全山寨唯一的知识分子,开始在这里当教书先生,这个学堂并没有限制,谁想学读书识字都可以来。

最积极的学员就是李初九,一听说大嫂愿意教他读书写字,那干劲真不是一般的大,早早就来蹲在了学堂里。很快马小天也跑了来,还带来了他那三十五名兄弟,都兴奋地想学点东西,作为朱元璋最早的一批心腹,将来山寨的规模只要一扩大,他们都将担负重任,所以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拼命三郎也不情不愿地硬着头皮来了。

至于王二嘛……逃课了!要这粗豪汉子读书识字,那就像杀了他一样难受。

很快,朱元璋就知道了王二逃课的消息,顿时气得跳了三丈高,大怒下令道:“所有士兵都给我出去找,把王二抓回来,罚他在学堂里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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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金色的太阳照常从东方升,春风暖暖地刮过娇嫩的草叶,春天的气息终于走入了黄龙山。山外已经是四月天,山中却还只是初春,这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元璋晨起打了一趟拳,活动了一下筋骨,等到天完全亮起来之后,他又到山顶的练兵场去检视了一下士兵们的晨练,然后又去学堂旁听了一会儿,看到王二规矩地坐在学堂里没逃课,他才算放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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