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林。我们住在下面,还可以在黎明到来之前爬到南山去。
傻孩子。
他忍不住笑了。却发现她已经在他的背上睡着。
十六岁的时候,她离开了枫溪。因为奶奶病逝。她的一个叔叔要把她接回到城市去。
在小镇的汽车站,他拿出一只银镯子给她,上面有他自己刻的一只粗糙的蝴蝶。
我一直想送一只不会死的蝴蝶给你。
他说,你会要吗?
她把它戴到她细瘦的手腕上,仰起脸对他笑。
他用手盖住她调皮的眼睛,不让她看见自己的泪水。
放开来的时候,他的手心里一片温暖的潮湿。
尘土飞扬中,汽车慢慢爬上了盘山公路。
她的信很少。
每次他都是一个人爬到山顶,坐在他们以前常常爬上去的那块大岩石上,看她的信。
林,叔叔对我不好。我想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我已经开始挣钱,在一个酒吧里兼职唱歌。他们喜欢我唱。
她的信里没有地址。他只能写寄不出去的信给她。安,我会考上大学,很快到你的城市里来。请等我。
他把自己写的信轻轻撕掉,站在山顶看着风把纸片吹散。
她到他的大学来看他。
他走出宿舍楼的时候,看见她站在樱花树下,微笑着看他。春日午后的阳光
如水流泻,女孩的白裙闪出淡淡的光泽。漆黑的长发,明亮的眼睛。
他在阳光下突然发现自己睁不开眼睛。
安。他只能叫她的名字。
她笑着。笑着把她的手放到他的脸上,捂住他的眼睛。就象以前他们常常做的一样。
他们真的都长大了。
她告诉他她没有考上大学,暂时也没有找到正式的工作。
在咖啡店里,他看见她从烟盒里抽出一支三五,以熟练的姿势放进唇间。
我现在要努力养活自己,林。我和叔叔他们没关系了。
那你的父母呢。
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她做了个无谓的表情。
晚上来听我唱歌好吗。她说,可能你不喜欢。但这就是我现在生活的方式。
他去了。那是一个很大的Disco酒吧。喧嚣的音乐和烟草味令人窒息。她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要唱三首慢歌。
她穿了一条细吊带的短裙,长发半掩住脸,画得挑起的眉,唇膏是发亮的深紫。
林,乖啊,自己玩。她摸摸他的脸,就走上台去。
一小束幽蓝的光打在她的身上。她的声音是清甜的。象一匹缓缓撕裂的缎子。
台下黑暗的舞池里是相拥的人影,也许并没有人听她的歌。但她的确唱得很好。
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是在痛着。
他默默地离开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