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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第1页)

那位秘族前长老曾有英国贵族的称号,他地度假石堡毗邻英国王室的度假层而建。可惜地是。自从印巴交火后,那些西方权贵们再也无法来克什米尔度假。虽然他们对克什米尔更加梦魂缠绕,并退而求其次。让瑞士作替代品。但现在的克什米尔,缺乏人气,缺少照顾,也缺少资金流入,战火连绵不断,它已经远不如全盛期那样,成为世界富豪们最值得你挥霍时间和金钱的地方。

但不管怎么说,克什米尔仍是你积攒了一生,拼死都要去体验一次的地方;这是一个充满情调、适合小资逗留的地方。它精致小巧,“快活谷”旧城区里所有房子的墙壁都涂成蓝色,内部也是一片淡淡的蓝色,远远望去像成千上万的蓝积木。也因此,快活谷又有蓝色之城的叫法。至于为什么整个城镇都涂成蓝色,那是因为几千年来,这里是印度上层社会的专属地,而蓝色是印度最高种姓“婆罗门”的专属色,就像中国古代黄色与皇族的关系一样。

克什米尔,你是一本让人打开忘了床的书。

石堡在一个山坡上,背后是高高的山崖。表面看,石堡因无人照顾而显得破败,但深入其中你就会发现,其内部装修与英国白金汉宫相比,也毫不逊色。

那位秘族长老是为极有品味的人,这品味显示在奢华上,是极度的奢华。

奢华到了极点反而让不知情的人以为城堡内的陈设租陋不堪。然而,落在罗亦安那珠宝店伙计的眼里,那些看似简单朴素的装设物却有着令人晕眩的价值。

比如,城堡大厅,地面上铺的是残缺不全的地毯,灰暗、破旧。然而,罗亦安却明白,城堡的主人正通过着地毯的历史,炫耀着自己家族的古老和高贵。

这是一幅奥斯曼帝国时期的地毯,即使在当时也是贡品。这是货真价空的古董,它的价值足够买下十座这样的城堡。然而,城堡的主人却将之横呈于地上,任参观者踩踏。想必在当初,城堡主人曾居高临下欣赏着客人们的心惊胆战,通过对这古董珍宝的极端蔑视,那位英国老贵族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

还有——墙角立着的那幅全金属盔甲,外表看残破不堪,锈迹处处,然而那却是中世纪狮心王时代的产品,可以追朔到十字军东征耶路撒冷的历史,它的价值足够买下一艘驱逐舰。然而,城堡的主人却将它不经意地立在角落里,甚至懒得猫拭盔甲上的灰迹——你能想象出比这还可恶的事吗?窗帘,还有那可恨的窗帘。那窗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格,完全采用当时的缝纫方法制作。现在,这种手工的费用足够买下一辆宝马车,可别墅的主人却毫不顾惜地将其挂在窗上,一点都不体衅珠宝店伙计的心情。

“这屋予令我发疯”,罗亦安一进古堡,便站在厅堂郑重其事地宣布。英国老贵族留下照看古堡的克什米尔管家,尴尬地提着行李站在罗亦安身边。邓飞会错了意,他用茫然的目光,失望他打量着堡内陈腐的一切。妮莎则对城堡外涂的蓝色充满敬畏,她胆怯地尾随在罗亦安身后,一言不发。

“这是组织里一位前辈留下的东西”,菲舍尔走进城堡时回答:“维修这样一座古堡,每年要花费一笔巨额资金。但多年来,这片土地却对我们充满敌意。如果你们不是是一群亚裔人,我绝不会随你们走进这古堡……怎么样,考虑一下,只要你愿意承担维护费,这古堡任你支配!”

“这消息使我好受多了”,罗亦安顿时神态轻松,立马吩咐邓飞:“阿飞,把你的脚拿开。那是古董。这地毯可以买出天价……别折腾那扇门,那可是莎士比亚时代的东西,你瞧,门边的铭牌上写着门地来历……什么。你看不懂花体字,好。我服了你,那上面写着:这是莎士比亚偷情时敲过的门。它来自维多利亚剧院,是当时女主角的化妆间大门,曾经被无数花花公子捧着鲜花的手推开……什么?莎士比亚不是我亲戚,他是英国鼎盛时期、最伟大的戏剧作家,留下的私生子超过刀人……”

罗亦安用珠宝商的眼光,一一为邓飞介绍着屋内装饰品的渊源与价值,一圈下来,罗亦安满足了自己好为人师地癖好,但邓飞已吓得胆战心惊。

“大哥,你得给我说清楚,我的手放哪儿最合适,还有,我的脚该往哪儿落,照你说,这地板都是百年樱桃木的,那我该怎么走路?”,他问。

这会功夫,菲舍尔已经在楼上安置好自己的行李,他站在二楼楼梯口,带着得意的微笑看着下面地一切,想来,当初那位英国老贵族就是这样欣赏着他的客人地局促与尴尬。

豁然之间,罗亦安心结打开,他随意地领着邓飞踩上那幅价值连城的地毯,用平淡地语气说:“哦,我忘了,这堡内的陈设原是为人服务的,而现在,它的主人是我们。来吧,阿飞,让我们带着贵族的优雅与不屑,蹂躏这些古董吧。将历史与悠久踩踏于脚下,也许,这正是那位老头当初的意愿——这是征服者的权力。”

“好的”,邓飞立刻明白了罗亦安的意思,只犹豫了片刻,他便一脚踹开那扇莎士比亚放过的门。

“我就住这间”,邓飞说:“以后我每天都用脚开门。”

“也不需要这样”,离开邛毛时,罗亦安喃喃自语:“我们还是需要点绅士行为,嗯,用脚开门大可不必,毕竟,那是古董耶。”

现在,心痛的是菲舍尔。

一个月后,在专业医生的小心照料下,罗亦安等人已恢复了健康。

那是夏日的一个下午,罗亦安躺在古堡的和台上,懒洋洋地在吊椅上摇啊摇。邓飞有样学样,菲舍尔则在凉台边站着,俯身眺望。

和风丽日下,满眼是蓝色。不远处,是密密麻麻的蓝屋。抬头望,喜马拉雅的天空也是深深的蓝色,像一块人工做的幕布,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妮莎还没回来”,邓飞问菲舍尔。

“没有”,菲舍尔缩回了身子,轻笑一声:“在这样一个婆罗门族聚居的地方,她感到不自信是必然的。瞧,一个农户的邀请都让她受宠若惊。”

“那农户也是婆罗门族”,罗亦安合上了手中的书本,问菲舍尔:“我让你给她安排的新身份,办好了吗?”

“好了”,菲舍尔一边回答,一边向邓飞努努嘴:“妮莎小姐已经不适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我给她安排的新身份是位英国侨居的印度女学生,但她今后靠什么生活呢?……还有,邓先生今后有何打算?”

罗亦安打断了菲舍尔的话:“阿飞今后的路由我安排,妮莎嘛,你不认为她是这古堡最好的女主人吗?”

“我担心,她在这里生活会担惊受怕一辈子”,菲舍尔冷冷地笑着,说:“她会天天担心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眼见得罗亦安又要与菲舍尔冲突起来,邓飞急忙打岔:“大哥,我看你这几天老看那本破书,书上写的什么?”

城堡内除了古董全是书,各种各样的英文古籍堆满了各个房间,有许多还是珍版图书,可惜,它们一直无人欣赏。罗亦安这几天抱着本羊皮书看个不停,邓飞很好奇,他竟能对这种过时的知识有这么大的兴趣。

菲舍尔领悟了邓飞的意思,讪讪地离开阳台,返回房间。他走后,罗亦安动了动身子,将书本下掩藏的袖珍手枪放在最舒适的位置,遐意地回答邓飞:“这是一本描写克什米尔的书,它说:来克什米尔不是简单的休养,而是来体验一种心情,实现一个人生目标——就像喜欢喝咖啡的人想去蓝山,恋爱中的人向往爱琴海,喜欢发呆、喜欢蓝调的人就必须来克什米尔……对了,书上还说:到克什米尔必做十件事,我正在计算自己完成了几样。”

邓飞感兴趣地抬起身子,问:“大哥,快说说,我也算算自己做过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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