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雨有些纳闷,“小姐,为何你对诗社的那位公子情有独钟?”
“因为……”明月陷入的沉思,看向细雨绵绵的天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波起一层层涟漪。似乎在回忆那冗长的往事。
“我读过他的诗,爱上他的人。”随即故作深情温柔一笑。
前雨感觉浑身一冷,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拢了拢衣服,不再多说什么。自从小姐半个月前醒来,小姐就像变个人似的。
原来她的名字叫小花,小姐改了,说是“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此诗的意境很符合她受气包的形象。
以前小姐好武学。一觉醒了,偏好了文学,而且神奇般吟诗写字甚是精通。不仅如此,因为小姐是嫡生,一向看不起妾生的二小姐。她一觉醒了,对二小姐也开始彬彬有礼起来。
更震撼的是,小姐一觉醒来,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多追究无意,只能归根,一觉醒了,天旋地转,人非惜比。相对从前,前雨更喜爱现在的小姐。比以前懂事知礼,待人和谐许多。唯一想不通的就是,小姐仅仅只看了本出自京城诗社里出版的词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每日来此。她知道,小姐是想找出笔名为“情若”的词人。可是万万想不到,小姐仅仅只是见了那一眼少年,就识得他就是“情若”。她问过小姐,为何确定是他?难道仅仅只是那少年出尘清俊,面目冠玉?不其然,小姐不是仅看外表之人。然而,很难想象,她的小姐为何那么笃定的认为了!
“前雨,等下回府,你知怎么回答吧。”明月卖乖似的蹭到前雨面前。前雨躲了躲,鼓起腮帮,“小姐,每次都让我撒谎,已经第二十六次了!!”
明月无奈耸肩,“没办法,向我这般的大家闺秀,能出来的理由也就只有买新衣服喽。”说得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前雨一听,顿时无语。见过一位小姐每天出去目的都是买衣服,这一买,就连续买了二十六天?
“啊,对了,我们先去布庄去取衣服吧。你是不是都打点好了?可定了?”
前雨连连点头。
明月很“和蔼”拍拍她的头,“很乖很乖。”
前雨立即鼓着腮帮。她比她小姐还要大两个月呢!
雨愈加下得大了,稀疏的道路上,来去几个人,慌张跑去不同的方向。也就只有她俩慢慢踱步于大街上,显得怡然自得。
“呀!姑娘让一让。”后方有个赶马车的马夫驾着一辆马车,有些刹不了车。
她俩刚转身,马车已经逼近到眼前。明月想都没想,推开前雨,想急忙踉跄到一边。可惜,时间太紧凑,没给她多一步的时间。可惜,英雄救美无疑是妄想。她就那样硬生生被奔驰的马车撞了一下。不过还好,她努力滚了一圈,没被马车再辇一次。
“小姐。”前雨撕心裂肺跑过去,想去扶起明月。
明月刚起来,脚刚着地,一股疼痛从脚底直窜到全身,她不支得身子一软。前雨连忙用力扶起,紧张问:“小姐,怎么了?”
马车在她们后方停下,自马车下来一人,刚及弱冠年龄,皮肤白皙,面容清朗,飘飘谪仙般。他撑起一把伞走来,有些抱歉的慰问,“姑娘,伤到哪了?”
明月见他容貌,心中感慨,好一个俊俏小伙。不过……
她蹙眉道:“伤到脚了。”
男子愣了一愣,“在下带姑娘去看大夫?”
这时前雨很不悦道:“这不是废话吗?”
男子一愣。
“公子就爱说废话,对吧?公子?”明月反而甚是甜美娇柔地对男子一笑。
男子彻底愣住了。
好半天才回了神,想去扶住明月,却不想明月当即拒绝,柔声细语:“公子可知理?男女授受不亲,如此肌肤相处,有何礼法吧?”
男子怏怏然收了手,有些好笑道,“那姑娘想怎办?”
“唔……”她狡黠一笑,“小女子脚受伤了,借车代步去看大夫,可好?”
男子点头,“好。”
明月侧目对前雨道:“扶我上去。”而后对男子道:“借伞一用?小女子伞折了。”男子听从把伞递给前雨,前雨就把明月扶上马车。男子准备跟上车,然而明月却道:“公子可否忘记刚才小女子说的话了?男女授受不亲,你我同就于一处,实在是……”她欲说还休,却显而易见。
男子只好退了退,拱手,“在下失礼了。那姑娘速速去就医吧。”
明月欣慰点头,而后又有些为难道:“那诊金?”
“姑娘不用担心,在下一力承当。”
她再次点头,又有些为难,“公子,这车也不知怎么还,不如这样,你跟在后面陪同?样正好既能还车还能付下诊金?”她说得天真又无邪,语调也甚是乖巧可人。让人不忍拒绝。
男子一下子懵了似的,为难点头。
见他答应了,明月笑得明媚,对马夫说了附近的医馆,就放下帘子,钻进了马车。马车也就慢慢行驶向医馆前进。马车里的前雨竖起大拇指,一脸佩服对明月道:“小姐报复的手段真行。”
明月有些可惜摇头,“要不是看他长得俊俏,有副好皮囊,定不饶他。”想到越下越大的雨,而他却不得不硬着头皮,毫无遮拦之物暴露在雨下,淋个透彻。她就想做贼似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