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末年尤贪财利,刺史、二千石罢还,必限使献奉,又以蒲戏取之,要令罄尽乃止。终日酣饮,少有醒时,常凭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肃然整容,无复酒态。由是内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于玉烛殿。遗诏:“太宰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以骠骑将军、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领尚书令,入居城内。事无巨细,悉关二公,大事与始兴公沈庆之参决;若有军旅,悉委庆之;尚书中事,委仆射颜师伯;外临所统,委领军将军王玄谟。”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书蔡兴宗亲奉玺绶,太子受之,傲惰无戚容。兴宗出,告人曰:“昔鲁昭不戚,叔孙知其不终。家国之祸,其在此乎!”
甲子,诏复以太宰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领丹阳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秋,七月,己亥,以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
柔然处罗可汗卒,子予成立,号曰受罗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帅众侵魏;辛丑,魏北镇游军击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车五部相聚祭天,众至数万。魏主亲往临视之,高车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宁陵,庙号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及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尚书蔡兴宗于都座慨然谓颜师伯曰:“先帝虽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终。三年无改,古典所贵。今殡宫始撤,山陵未远,而凡诸制度兴造,不论是非,一皆刊削,虽复禅代,亦不至尔。天下有识,当以此窥人。”
太宰义恭素畏戴法兴、巢尚之等,虽受遗辅政,而此身避事,由师伯不从。是政归近习。法兴等专制朝权,威德近远,诏敕皆出其手;尚书事无大小,咸取决焉,义恭与颜师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兴宗自以职管铨衡,每至上朝,辄为义恭陈登贤进士之意,又箴规得失,博论朝政。义恭性恇挠,阿顺法兴,恒虑失旨,闻兴宗言,辄战惧无答,兴宗每奏选事,法兴、尚之等辄点定国回换,仅有在者。兴宗于朝堂谓义恭、师伯曰:“主上谅暗,不亲万机;而选举密事,多被删改,复非公笔,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数与义恭等争选事,往复论执。义恭、法兴皆恶之。左迁兴宗新昌太守;既而以其人望,复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献皇后。
乙丑,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戴法兴等恶王玄谟刚严,八月,丁卯,以玄谟为南徐州刺史。
王太后疾笃,使呼废帝。帝曰:“病人间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谓侍者:“取刀来,剖我腹,那得生宁馨儿!”己丑,太后殂。
九月,辛丑,魏主还平城。癸卯,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宁陵。
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
是岁,青州移治东阳。
宋之境内,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县千二百九十九,户九十四万有奇。
东方诸郡连岁旱,饥,米一升钱数百,建康亦至百余钱,饿死者什六七。
卷第一百三十
【宋纪十二】 旃蒙大荒落,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
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
二月,丁丑,魏主如楼烦宫。
自孝建以来,民间盗铸滥钱,商货不行。庚寅,更铸二铢钱,形式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而更薄小,无轮郭,不磨鑢,谓之“耒子。”
三月,乙巳,魏主还平城。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经营四方,国颇虚耗,重以内难,朝野楚楚。高宗嗣之,与时消息,静以镇之,怀集中外,民心复安。甲辰,太子弘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日皇太后。
显祖时年十二,侍中、车骑大将军乙浑专权,矫诏杀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于禁中。侍中、司徒、平原王陆丽治疾于代郡温泉,乙浑使司卫监穆多侯召之。多侯谓丽曰:“浑有无君之心。今宫车晏驾,王德望素重,奸臣所忌,宜少淹留以观之;朝廷安静,然后入,未晚也。”丽曰:“安有闻君父之丧,虑患而不赴者乎!”即驰赴平城。乙浑所为多不法,丽数争之。戊申,浑又杀丽及穆多侯。多侯,寿之弟也。己酉,魏以浑为太尉、录尚书事,东安王刘尼为司徒,尚书左仆射代人和其奴为司空。殿中尚书顺阳公郁谋诛乙浑,浑杀之。
壬子,魏以淮南王它为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镇凉州。
六月,魏开酒禁。
壬午,加柳元景南豫州刺史,加颜师伯丹阳尹。
秋,七月,癸巳,?